那时他在上海开销都很高,纪宵又在保研的紧要关头,分不出身去打工,一度十分窘迫。楚澜怨他不先跟自己说,然后从生活费里自己扣了一大部分打给纪宵。当时我听说这件事,作为一个无法视金钱为粪土的俗人来说,被深深震撼了。
我和辛恩算过一笔账,当时楚澜每个月生活费是八千,他拿出了一半借给纪宵,又自己存下一些,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我发自内心地对楚澜说:“你对他真好啊。”
楚澜认真地说:“我对他不算好,他对我才是特别好,真的特别好。现在借钱给他,我以后还能让他还吗?我现在能给,肯定要给。不仅是因为我喜欢他,而且这是一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我给他花钱都是应该的,互相扶持。”
我感动得涕泗横流……然后果断告密……把这茬立刻通知了纪宵。
然后纪宵说:“我一定会好好念书好好工作,以后和他认真生活,让他做自己喜欢的事。赚钱养家都归我,他爱**啥**啥。”
对纪宵而言,他觉得遇到楚澜是他最幸运的事。
他对楚澜说过的最让人心动的一句告白,是去年生日时,在一大段朴实无华的铺垫后,蓦然映入眼帘:“你的名字真好听。”
真希望他们能够长长久久,毕竟认识的小基佬不多也不少,可这是唯一一对现在还死乞白赖在一起虐狗的了。
接下来说说姜星河,与《草长莺飞》中写的不一样,我直到不久前才正式地与他认识。之前彼此都只存在于“听说”中。
这个当年出柜出得大半个年级都知道、放着清华不上为爱走钢索的摇滚boy,着实不简单。聊得不多,感觉他实在是言行都透出叛逆。
第一次见面在锦城最冷的几天,楚澜小可爱彻底摒弃了风度,裹成了一个圆润的球,姜星河同学风风火火、叼着根烟,从街的那边走来。
破洞牛仔,飞行员夹克,铆钉马丁靴,右耳一个黑色耳钉,头发略长略颓废——后来我跟辛恩一起怂恿他留长了扎个辫儿——但眼睛很亮。
从头到脚gy气,然而帅得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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