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是累,出去作培训一天上八小时的课,比上班辛苦多了,而她又水土不服,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好觉,刚刚还在飞机上窝了三小时。
和和因为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才悠悠醒来。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送您一程好吗?”
她还没搭话,床上的郑少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袋水,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这是您的手机。”韦秘书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手机。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糟糕,韦秘书有没有把短信删掉呢?
离开时穿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桌上摆了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香气缭绕。
只是发个烧而已,又不是做手术,这花送得太谄媚了。
和和弯腰提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漂亮,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把她提起来:“放在医院的花,不吉利,也不干净。”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拿这个比较省钱。” 和和坚持。
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一转眼工夫,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扯出病房外。
会几招功夫很了不起啊,不去跟外国人搏斗以扬国威,或者跟地痞恶霸打架以正社会风气,却总是大材小用地来对付她。
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甘心地回头凝望她相中的那只漂亮花篮,她还没来得及弄明白那些花是怎么插的。
和和上了车又陷入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隐约听郑谐说:“把空调开小一点。”
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声,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哥,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倚着靠背闭上眼前下达指令。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
筱和和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其实他随便招呼一声,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那么喜欢支使她,又常常嫌她笨手笨脚。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啊。”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呀。”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他有洁癖。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吧。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这样一个镶着浪漫符号的夜晚,她居然要如此度过。七夕夜都要遭虐待的,一定是王母娘娘的继女。和和睡着前自哀自怜地想。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寒气逼人,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冷空气。而她唯二的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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