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何不可,你要写些什么?”萧蒙自然可算是书法名家,
“什么都可以。”林庄见他不像在说假话,心想回去看看是哪个侦探社,给的资料全都是捏造的。现在林家人还都以为萧蒙的确是不可救药,不学无术,没了外祖母就活不下去的废物呢。
一面转念头,一面沿着墙一幅幅看过去,偶尔评价两句,萧蒙顿时大起知己之感。
他现在对知己的标准被人为的打得很低很低,以前看到书法的也有几个人,曹军说了什么“大小一致”的鬼话,肖浅只是大惊小怪的说:“你还会写毛笔字啊?”其他人也只比这二人好点,但一般都连行楷草隶都分不太清,更别提笔意架构什么的,作为第一个把萧蒙写的字体认全的人, 林庄马上得到了好感。
林庄笑眯眯的听着萧蒙讲解各种字体笔意,见他神采飞扬,浅笑言语间眼中竟是波光流丽,姿态蕴雅,心中一动:这个样子倒有几分当年萧叔叔的风采。
林庄是世家子弟,风度教养都甚好,很类似前世韩石认识的仕人才子,但神态更自然随意,也不会动辄神思不属,痴痴发呆(咳……那并不是别人的错),让人如沐春风。
聊得兴起,萧蒙当即在地上铺上报纸和宣纸,用草书写了一幅长卷“秋水”,一幅隶书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铭条,痛快淋漓,写完后自己也觉得满意,这身子用得习惯了,这些字已有九分从前的神韵。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萧蒙一看时辰,顿时一怔,他自己习惯三餐不稳,换了胖子的身子常常处于饥饿当中,实没想到已这么晚了,忙道:“已午时了,出去用饭吧。”
林庄也好像才发现的样子,说:“算了,这段时间人会比较多,也订不到位子了,就在家里做吧。”萧蒙干笑两声:“我却不会这个。”
他会烧的只有水,会煮的只有泡面,一辈子受的教育都是“君子远疱厨”,实在不能指望他有什么厨艺可言。
萧蒙尴尬的样子很是可爱,林庄忍不住揉了揉他头发,笑着说:“我会。”
冰箱里东西很多,都是李雨平时放的,鸡蛋冻肉什么的,她公司离这里近,午餐有时会来这里解决一下,萧蒙一星期都难得回来一次,房间纤尘不染都是姨娘的功劳。
林庄对吃比较讲究,又一个人在英国住了很长的时间,厨艺很不错,西餐和中餐都拿得出手,不一会儿就做好了。青椒炒瘦肉,蒸鸡蛋羹,清炒丝瓜,白切鸡,还有一个冬瓜汤,看造型就不是业余的,那些菜颜色鲜嫩,香气扑鼻,萧蒙不由得刮目相看。没想到林庄这种贵公子类型的人居然还会这手。
萧蒙看起来像是桌子都能“叭嗒叭嗒”吃得下去的人,实际上是吃得极少,起先来的时间,天天照的是固有的生活习惯,一干一稀,青粥小菜。身体适应不了,才改了三餐,到大学里,篮球队教练强制他三餐一定要有肉,不能为了减肥命都不要(教练的原话)。
大学食堂的饭菜从来就是为了打破真理用的,今天你以为你吃到了世上最难吃的菜,到了明天,你就会发现你错了。萧蒙吃了几个星期这样的极品,原本就是准备回家吃干净新鲜些的东西,何况林庄做的菜虽家常,却用了很多心思,肉丝和青椒切得大小一致,鸡蛋羹放了香油,一点食醋,嫩嫩得极可口,胖子破天荒的添了一点饭。
基于跟形象差太多的饭量,林庄不明情况下忍不住说:“怎么就吃这么点?”
“尽够了。”萧蒙放下私筷,他很不能习惯现代人随便跟人共筷子,无论家里还是食堂,必定要先备好私筷公筷和小汤匙,被学校人称为“有钱人穷讲究”。
林庄吃惯了西餐,也常觉得中餐共筷有点不卫生,见到这样暗中点头:到底是大家出身。
第 14 章(捉虫)
刚吃过午饭,林庄的特助李凯飞就驱车到了小区,被小区保安拦在外面,不停打电话给林庄,依稀听得“你家小少爷”“扛不住”等句,等林庄回了句咕碌咕碌的古怪话语,那边也开始咕碌咕碌说起话来。
“不若,我接他进来。”萧蒙问。这个小区是专住有钱人的小区,保安是很严密的,若无本区住户的陪同,别人进不来。曹军常常一大早来找萧蒙,在保安那里吃了不少白眼,对这项制度深恶痛绝。奇怪的是,林庄也不是本区住户,他怎么进得来?
林庄挂了电话,听萧蒙这话,笑了:“说是很急的事需要处理,我还是先告辞了。”萧蒙道:“正事紧要。”送他下楼。
林庄说公司正在拓展国内的业务,他以后会长驻国内办事处,想要常过来看萧蒙,希望萧蒙不嫌他冒昧。萧蒙当然表示荣幸之至,十分欢迎。
短短一会,李凯飞又打了几个电话过来,打断了林庄的欲言又止,林庄看了看胖子,最终还是没说什么,谢过萧蒙款待和题字,又谢过楼下的纪艳萍,才开车走了。
萧蒙回头时见到纪艳萍,素来脸皮厚的女子居然显得有些娇羞模样,立时明了林庄怎么进来的了。
正要上楼,听见万年不响的手机“嘟嘟”声响,却是肖浅发的短信:“我看见你送个开名车的大帅哥走,是你家亲戚不?”
萧蒙短信无能,只能打电话告诉她:“世交。”
“结婚了没?”
“呃,这倒不曾过问。”
“快打听,快打听,没结婚记得介绍给我。”大喊完这句话,不等萧蒙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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