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也没法自己亲自己呀。”赵臻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下。“恒之,答应我,以后不要再为任何人失魂落魄,包括我也不要。”
秦恒之欲闪躲这个问题,但赵臻却紧抓着他的手不放,一定要他明确回复。
“答应我?”赵臻再一次说道。
“好。”秦恒之深吸了口气,闭上眼睛应道。
在山里走了五天,终于看到了人烟。这是一个乡间小镇,人们生活简单有序。见到身着战甲的他们虽有惊奇,但并不害怕。看来战火还未蔓延到这里。
“大夫,他伤势怎么样?”赵臻看着那医治的大夫,比秦恒之更加紧张。
“内伤无大碍,多进补,再静心调养即可痊愈。右腿先前做了固定,所以恢复起来很快,一个月后就可拆板。”
“那就好。”赵臻总算放下心来。
“看你瞎c,ao心,我早说过没事的。”秦恒之浅笑说道。
之后,他们便在这里住了下来,以便调养身体。
秦恒之驻着拐杖进门,见赵臻正在整理战甲,便道:“赵臻,我这一个人能行。你回去吧,燕国需要你。”
“说什么傻话!要走也是一块走!”赵臻在他面前蹲下,握着他的手,道:“燕国可以没有我,但我不能没有你。”
秦恒之无言以对。每次只要说到类似话题,赵臻就会将这种调论出来,弄得他完全没辙,以致赵臻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完全只能顺应着他。
每日各种药材补品。若天气不是太冷,便会让秦恒之坐在小推车上,推着他出去透透风。面对这种推媳妇的方式,秦恒之几次拒绝都推不掉,谁叫他腿不好,身上又使不上力,只能被这丢脸的方式带出去散风。
“小赵呀,又带着媳妇出来散步啦。”邻居家的老婆婆见他们要出门便走了过来说道。
“是啊,是啊。”赵臻推着小板车附喝道,推车上坐着的秦恒之一脸尴尬。
“这么漂亮的媳妇,你怎又让媳妇穿男装呀。”
秦恒之娴静文雅,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男的,绝不会错认成女人。但赵臻对秦恒之一副亲昵的模样,让人不得不另眼相看。所以每当别人问起人,赵臻直接回答说:“这是我妻子。”
“妻子?男的?”
“这不是长太漂亮了吗,要是上街被人拐走了怎么办?”赵臻笑道。每当别人问起如此类似的问题,他就如此回答。
“你太过紧张了——我们小镇还从来没有出现哪家女子被拐的事情。这次上街,一定要给你媳妇买几件漂亮的衣服,还有胭脂水粉,打打给媳妇打扮一下。天天穿男装,我都看着难受。”
“婆婆,我媳妇他喜欢穿男装。”赵臻别有深意地看了眉角抽搐的秦恒之一眼,大笑道。
“胡说!哪个女儿家不爱美的。你这么不懂女儿家的心思,小心媳妇被人给拐跑了。来来——小赵媳妇,这是婆婆新摘的果子,味道很好,你吃一个。”老婆婆拉着秦恒之的手,万般喜爱道。“这么漂亮,性子这么温婉的姑娘,婆婆真是越瞧越喜欢,要是婆婆有你这么个女儿就好喽——”
“谢谢——”秦恒之低声谢道,嘴角不得不拉出丝笑意。
“谢什么。婆婆喜欢你。”
秦恒之点点头,万般不自在。
在街上逛了一个时辰便回来了。
“你还当真了?”秦恒之看着他手里拿着的一件粉色绣花衣裳,还有摆在桌上的胭脂水粉,神色大惊。
“我从来没看过你穿女装,不如今天就穿一回吧。”秦恒之嘿嘿笑着向秦恒之走去:“老婆,来——”
秦恒之驻着拐杖慌张地向门外走去,毫无平日的恬淡模样,仿佛身后有恶鬼一般。
“恒之,别跑呀——”赵臻几步就追上了,将人锁在门与自己中间。“让我看看你女娃是啥样,下辈子我才好找到你。”
秦恒之身体一怔,任他摆弄了。
“恒之,睁开眼看看。”赵臻放下梳子,站在他的身后。看着自己的杰作,不由庆幸以前的风情韵事,让他对这些女人的活一点都不陌生。
秦恒之很不情愿地眼开眼看向镜子。那一眼,就完全怔住。镜子里面的女人看着他,微露惊讶之色。她身着粉色长衫,一头乌亮长发高高挽起,盘成一个极简的发式,细长的脖子完全显露出来,耳上垂着一对豆子大小白珍珠。粉红的双颊,艳丽的朱唇,就是一个女人模样,让他不敢相信里面的人是自己。
“倾国倾城,绝代佳人!”赵臻双手搭在秦恒之的肩上,低头一同看向镜子,赞叹道。镜子里绝色美人美目转动看向他,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
赵臻在那朱唇上一吻,拿出一个j-i,ng致的盒子递到他面前,说道:“恒之,生日快乐!”
秦恒之微微一怔,这才反应过来今天是十一月十八,他的生日。
“谢谢!”秦恒之接过礼物,眼角轻扬,对着他微微一笑。赵臻的心脏如被锤子猛敲了一下,这个平日再多不过的微笑,在女妆的绚丽下,似绽放的极艳牡丹,妩媚动人,魅惑至极。而他本人并不自知。
秦恒之打开那小巧的盒子,是一串水晶脚环。这东西在十方城才有卖,用水晶经过上百天磨练制成,意在情比金坚,此情不渝。
“这是——”他看向赵臻,明眸泛着水波,看在赵臻眼里楚楚动人。
赵臻取过脚环蹲下身给他的左脚脚脖子戴上。
“赵臻——”秦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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