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叶悠除了跑跑腿念念诗,因为她是思琴公子的侍童短短一个月居然还得了不少赏钱。
“今天你给我念《游仙录》。”
“好的,公子。”
叶悠打开一本翻皱了的诗集,和着苍凉朦胧的古琴声,“青山云水窟,此地是吾家。后夜流琼液,凌晨咀绛霞。琴弹碧玉调,炉炼白朱砂。宝鼎存金虎,元田养白鸭。一瓢藏世界,三尺斩妖邪。解造逡巡酒,能开顷刻花。有人能学我,同去看仙葩。”
一曲终了,叶悠忍不住问:“公子,这世上真的有神仙吗?”
“你问的这是什么傻话?”思琴微皱起好看的秀眉,“当然有了。”
咦咦咦?
“公子见过?”叶悠两只眼睛瞪得像灯泡一样圆。
思琴透过窗户望向远处高耸的琉璃瓦,墨色的长发披在青色的绸丝上,仿佛迎风归去的谪仙,他陷入回忆道:“我曾有步入仙途的机会,在我家门还未没落之前先父曾带我到归霞城测试灵根,灵霞派每五年都会派仙侠入世到归霞城挑选有灵根的孩子入派,凡人的一生也就仅有那么一次机会,只怪我仙缘浅薄无缘修仙。”
“可是仙侠们俊朗无双,悠闲潇洒的风仪姿态,直到现在我也难以忘怀,惟愿天天替他们弹琴只做一个浆洗扫地的小童也是甘之如饴。”
思琴嘴边挂着一丝浅薄苦涩的笑意,一朝入楚馆,此生不得自由身。叶悠望着思琴,从没有比现在,更加深切地同情他,现在青春正美,客人投银掷金追捧他,老板不能放他,待年老色衰又有多少人会只因为他的琴艺还喜欢他呢?
叶悠默想,因为不得自由,所以思琴才那么喜欢自由洒脱的仙侠呀!搜集了整整一个柜子关于仙侠的诗词歌赋,志怪传奇,还每天一定要她给他念上一段,真是爱的疯狂。
“公子要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公子想去修仙,干嘛不再试试呢?”
“你以为修仙是努力就可以做到的事?”
难道不是?叶悠的话哽在嘴里,看着思琴面无表情的冷笑,“像你我这等没有灵根的凡人一辈子也妄想触碰仙途。”
“没测过怎么知道有没有,说不定我天赋异禀有灵根呢?”
“一个小小的侍童不要妄想一些镜花水月的东西,归霞城远在千里之外你如何去的,就算你去得了没有凭证你也入不了城。”
思琴冷冷地睥睨看她,脸上一片轻蔑。
叶悠还想辩驳,被琴弦拉出门外,“茶壶没水了公子,我和琴音去打水。”
“你也太不懂事了,”琴弦埋怨道,“公子说的没错,那些仙侠本就高高在上是话本里天仙般的人物,公子尚且也只见过一面,我们这些小人物连公子的一根小手指都比不上,怎敢妄想与天仙大老爷们平起平坐。”
“你呀,对伺候公子给我上点心,别老跟公子顶嘴,还有少偷点懒!”
“知道了,知道了,小的遵命。”
叶悠知道她跟琴弦是不一样的,她感激思琴买她救她出火坑,却不想尊他为主,不会屈从他的思想,不会像琴弦那样满心眼只有主子,全心全意为思琴付出。
因为她要回家,她幽默风趣的爸爸以及温柔贤淑的妈妈还等着她回去,只为一句“你回来了,优优。”她就算拼了命也要回去,哪怕百分之零点一的可能也要去尝试。
所以,她,叶悠,要修仙!
叶悠擦掉眼角闪过的泪花,目光坚定地走出去。
从知道这个世界有仙侠的存在,叶悠就拼命收集这方面的讯息,跑堂龟公,随从小厮,扫地阿姨,凡是能得到一点讯息,叶悠不惜说着最违心的奉承话,连攒了不少的小金库也奉献出去,但得到的信息却极少有用的,基本都是道听途说的坊间传闻或江湖轶事。
最能让叶悠信服的居然是思琴给她讲的那段回忆,归霞城坐落于南原国最北端的灵霞山山脚下,是一个连皇帝都忌让三分的小城,因为灵霞派的关系,每天有络绎不绝想步入仙途的人前来登灵霞山,还有想沾染仙气的人前来朝拜,久而久之,归霞城的旅游业十分红火。
除了测灵根的那三天,灵霞派也不知用了什么法术,除了归霞城的商家本地人,外地观光经商者一律被传送出城外不得进去,除非有手持红霞令牵着孩子进去的测试者。
“红霞令究竟长什么样?怎样才能得到?”
叶悠询问,小侯爷的亲信捻了捻自己上唇的两缕胡须,他的主子去寻欢作乐,可苦了被叶悠追缠了一晚上的他,“去去去,大爷要去喝酒了,你知道了也没用,红霞令那般神秘精贵的宝物岂是你这样的小侍童觊觎的?”
他的手上立刻多了块银子,叶悠目不转睛地望着他。
“好吧好吧,最后一个问题了,其实我也只见过一次,小侯爷十三岁那年老侯爷亲自给小侯爷带在脖子上,还派了精锐亲信保护着去测灵根,哟,那真是神物我远远看那牌子,上头的红云一直在游动,仿佛会飘出来似的。”
亲信一拍大腿,“算算日子,今年八月初五可不就是灵霞派招收新弟子的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 诗摘自韩湘的《言志》,我觉得我理想中的仙侠是这样的,貌似和江湖里面的侠客没什么不同。可是现在的仙侠文总感觉设定十分扭曲,所以想写一个自己喜欢的仙侠文,当然,十分短小。
☆、第六章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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