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到了李薇竹推着沈逸风的轮椅。
那是沈逸风!当时意识到了沈逸风出现在洛阳城的时候,而且就要进来福楼的时候,她就挺直了脊梁。
沈逸风是沈王爷世子,在京城时常是参加一些诗会,而贝思怡也会跟着谢薇梅谢薇兰等一起去,每次诗会都是沈逸风夺得头筹,再加上沈逸风模样俊美,气质温和,待所有人都温和有礼,让贝思怡芳心暗许。只是贝思怡身份不高,一直没有与沈逸风说话的机会,让她嫉恨不已的是,明明样貌最为平反的谢家长女谢薇梅是他的未婚妻。
沈逸风失事之后和谢薇梅退了亲,现在虽然是坐在轮椅上,只是他的世子身份摆在那里,沈逸风仍然是贝思怡心中一等一的夫婿人选。
想到这些,贝思怡微微一笑,今天是难得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
接下来就有了为何她会在茶楼当众跳舞这一幕,虽然未出阁的小姐在茶楼跳舞有些不和规矩,但若是以舞会友的话,传出去也是一番美谈。
贝思怡便用足了十二分的心思在台上跳舞,她的双手柔柔似流水,她弯折腰肢不胜风力,她的目光也倾注了她对舞蹈的热忱,刚开始的时候沈逸风目光落在她的身上,谁知道后来竟是转向了身边的侍女。贝思怡走了神,脚下乱了一个拍子,原本应当是她人生之中最好的一舞,此时就落了下成了。
一曲舞毕,她径自走到了两人的面前,同沈逸风招呼。
李薇竹正想问沈逸风有没有觉得自己与跳舞的女子有些像的时候,没想到贝思怡会突然开口与沈逸风说话,言语间还颇为熟稔。抬头看向沈逸风,就见到沈逸风的眼底有着淡淡的疏离,开口说:“沈某外出散心游历,没想到在这洛阳城有幸见到了贝小姐的舞蹈。”
贝思怡没有料到沈逸风的声音是如此的生疏,转念一想,她虽然一直思慕沈逸风,只是沈逸风这般的人物何曾留意过她?想到刚刚的一舞,不要让沈逸风以为自己太过于不矜持,于是就见贝思怡脸颊微红轻声说:“思怡跳舞的时候倒是没有想过会遇到熟人。我刚才与大家都相谈甚欢,与大家交流也受益匪浅,而思怡才疏学浅,只有舞蹈勉强能见人,所以就献丑了,也算是以舞会友了。”
贝思怡微微侧过脸,她知道她这般右侧着脸最为容颜美丽,长睫轻轻扇动,“到底仍然是比不上舞院里的许多人,献丑了。”
贝思怡的话刚说完,就有人说道:“怎会,姑娘的舞蹈跳得很好,好一个以舞会友。”
“京都之中有女子进修,这样的诗会原本就是文雅之事,思怡姑娘的一曲,让咱们洛阳城蓬荜生辉。”
“咱们洛阳城的闺秀,若是有拿得出手的本事,也不要矜持,有思怡姑娘珠玉在前。”
贝思怡听着夸奖她的话,唇角露出浅浅笑容。
“珠玉是不敢当,我像是瓦楞了。思怡在京都时就听闻沈公子丹青圣手之名,恰巧今日沈公子与思怡偶遇在洛阳,不知可有幸一见公子现场作画吗?”她的一双明眸顾盼生辉,起到好处地表现出了自己对沈逸风的崇拜之情,稳重而没有丝毫的轻浮。贝思怡不愧是在大家族摸爬滚打近十年的人,心计真真是不少。
在贝思怡说话的时候,李薇竹一直看着贝思怡,越看越觉得贝思怡同自己生得很像,与自己一般,贝思怡同样是做了装扮的,她的眼尾原本是微微上翘的,刻意的描画之下,成了温润的杏眸。
她的有额有一处浅浅的红色伤疤,李薇竹看着伤疤猜测应当有一定的年限,一般的大夫祛除不了这疤痕,她有干娘的方子,倒是可以祛除疤痕。
李薇竹漫无目的想东想西,沈逸风仍然是客气而疏离地听着贝思怡的吹捧,神色不变。
现场的文人学子们也大多是公子哥,有着自己的骄傲,听着贝思怡说沈逸风时京都丹青第一,怎么会服气?尤其是夸耀沈逸风的是年轻貌美的贝思怡,她刚刚的舞姿还留在人的心中。
沉默一阵,不知道是谁在人群里喊了一句,“什么沈公子?我是没有听过的。”
“丹青圣手?我知道的大雍朝的丹青圣手只有一个,那人已经是七八十岁了,莫不是这位沈公子有不传于世的保养方子?”
这话一说出口,哄得一声便是轰然大笑。
沈逸风依然是不动神色,李薇竹反而恼怒了,站起了说道:“你混说些什么?!”
与之想对应的是一个清朗的男生响起,“若是说丹青圣手,还有一位,便是京都之中的沈世子。”
他的话和李薇竹的话同时说出口,说话的正是那个卓然而立的立恒,因为和他一块儿说话的只是沈逸风身边的小小侍女,他的目光从她的身上划过,落在了贝思怡的身上,“思怡姑娘,我说的可是?”
这些文人才子中也有从京都回来的,看到沈逸风的脸时,惊呼道:“原来是沈世子!”
而贝思怡也是微微点头,侧过头对沈逸风笑得俏丽,“是呢,所以我才说我是瓦砾,毕竟沈公子才是当世之杰。也不知道,今天能不能有幸一观沈公子的墨宝。”
这下大家才反应过来贝思怡口中的沈公子是哪个人。沈逸风虽平时不爱出风头,但十三岁就青出于蓝胜出当时丹青名家,得到一句“已经没有什么能够教世子的了”,一时间名声传遍全国。既然知道这位沈公子是沈逸风世子,众人自然没有再敢挑衅的了,纷纷希望沈逸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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