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似粗心大意,和她在一起后,却处处都会考虑她的感受。
比如吃饭,他从来不会带她去高消费场所,豆腐脑加一根热狗的小吃、一个鸡蛋饼、一份凉面,他都能吃得很开心。
他说和她在一起,每天是节日,多亏他,她才了解到世界上有这么多她闻所未闻的节日。节日就要送礼,他送的小礼物从来都不贵,可能是一双毛巾袜,可能是少女心的发卡、发箍、头绳,全是粉色系。
她至今无法想象他一个大男生在精品店面对一堆粉色挑挑拣拣的情形。
最啼笑皆非的是有一回,他送了她一袋国外卫生巾,说是听说国内的荧光剂超标,用着对身体不好。
他还会陪她上图书馆。
她去图书馆通常一呆就是一天,而他本身是个坐不住的人,更不爱看书,那时候都是带一整摞的杂志坐她旁边。杂志翻得快,他小半天就能翻完,翻完了,也不敢打扰她,就盯着她的侧脸看,一看又是大半天。看累了,才靠在桌子上,安静地睡觉。
那时候的阳光有多灿烂?
和她的心情一样灿烂。
那时候的靳任斯有多好看?
能让她心动的好看。
沿着铁栅栏绕圈,在某处,姚巾帼停下脚步。铁栅栏里,是七中的操场。
今天是周二,在他们那会,下午要开班会,所以都只有两三节课。规矩似乎没变,目前应该是放学时间,不少男生在操场打篮球。
其中一名男生表现抢眼,带球连续过人,逼近三分线后,突然一个后仰跳投,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流畅的抛物线,最后空心命中!
她看着看着,不觉眯起眼。
少年张扬的样子都是相似的。
记得初中时,自己也遇到过这么一个少年,张狂恣肆,带领七中初中部的篮球小将挑赢了高中部的大佬。最末的一个镜头是,他帅气地吊在篮球架上,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举起手,比出一支枪,对准她。
中二到极点,也耀眼到极点;是她见过对“少年不识愁滋味”最好的诠释。
所以,她喜欢上他,很喜欢很喜欢。所以,她知错,当年她到底太年轻,也太自私,轻易就提了分手。所以,在发生那件事后,她厌恶的不是他,而是在受侵害后,还喜欢他的那份心情。
喜欢他就是斯德哥尔摩,喜欢他就是看不清差距,她的自尊心不允许,所以,她逼着自己不要喜欢。
可是喜欢的感情又怎么压抑得了?
何况,他对她这么好、这么好。用心,大凡走心,她再装聋作哑,也知道他对她到底有多好。
还好她心软过,在篮球场上,在听到戴殳的那句“爱能凌迟”后,在他耍赖要搬进公寓保护她时,她都心软过。也还好,这么多年,他坚持了下来。
一路走走逛逛,回到家已是华灯初上。
打开门,门内透出一线黄光,门越开越大,光面也越来越敞,与她一尺距离的地方站着一个人,系着蓝色围裙,见到她,目色瞬亮。
“你不是说要几天后才能回来?”她微感讶异。
听到你说要在家等我,我怎么可能还坐得住?
这句话,靳任斯没说,而是自带怨夫气质地回了句:“你说过,会在家等我。”
姚巾帼一愣,原来是这句话把他勾回来了。她微微一笑,随手关上门,上前,缓缓伸臂拥住他,就好像两人没有分开这几个月,“对不起,没有第一时间让你看到我。别生气了,好吗?”
哄小孩的语气,偏偏大少爷就吃这套。
“我没有生气。”靳任斯埋进她发里,轻嗅她的发香,从很早开始,这股味道就能让他心神安定,他小心翼翼地问:“妖精,你想清楚了吗?”
“嗯,想清楚了。要是知道你这么早回来,我应该在民政局门口等你。”
话音刚落,她脚下一轻,整个人被摁在门上,随即,两片唇气势凶狠地压了下来。
等两人皆是气喘吁吁,她倚在他肩上,盯着客厅那盏暖黄色的吊灯,轻眯起眼,笑了。
万家灯火,有她一盏,这就够了。
(七)
六年后,某天,靳家书房。
靳尧小盆友正坐在他专属的小书桌前,捧着《成语大全》在背“一”字打头的成语,背着背着,他忽然起身,乐颠颠地跑到自己的粑粑面前,仰着小脑袋,天真无邪地要求:“粑粑,请说出一个‘一’字开头的成语。”
靳尧小盆友非常清楚自己的粑粑是学渣,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学渣粑粑竟然连“一五一十”这种低难度的都说不出来,一怔后,报出一个:“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这个成语他好像没看到过诶。
他皱着小眉头,再度认认真真地把“一”字头成语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发现的确没有。他重新抬起脸,神情严肃,“《成语大全》里没有‘一见钟情’。”
靳任斯正在敲邮件,闻言眉梢一挑,“谁说《成语大全》没的就不是成语了?”
这话好像有道理哦,麻麻说过,存在即合理。
靳尧小盆友遂昂着小脑袋,据理力争,“麻麻说,成语都有典故或故事,粑粑,那你说说一见钟情的典故或者故事。”
“你以为没有?”靳任斯连嘴角都挑了起来,“听好了,典故就是,当年,我对你妈妈一见钟情。怎样,是不是很经典?”
提到自己最喜欢的妈妈,靳尧小盆友虚心求问:“粑粑,那一见钟情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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