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俊读完呵呵笑道:“原来是个兔儿爷,说得那么隐晦,早说养小相公不就完了?”转念一想,有些养小相公的也照样娶妻生子,半点不耽搁。
思量番,提笔研墨给周成瑾写了封信。
贺兰山脚有个北堡镇,距离镇子约莫四十里,驻扎着万晋的官兵。
二月初的天气,京都已经下过一场春雨,柳梢开始泛青,北堡镇仍是白雪皑皑寒风刺骨。
呼啸的北风中突然传来阵阵助威呐喊声,喊声来处,有两人正在雪地里翻滚撕扯。
其中一人身材魁梧,体格粗壮,穿身黑色棉袄棉裤死死地将另一个身形明显瘦弱许多的人压在地上。
军士们笑着叫好,“栾爷厉害,给他点颜色看看,免得这小子不知道天高地厚。”
栾爷重重捣了身下之人一拳,“小子,服不服?”
“不服,有本事再来。”底下那人虽被钳制住,却仍未放弃,挣扎着想起身。
栾爷又捣他一拳,“今儿暂且饶过你,以后见着就喊爷,别仗着自己是京都来的就趾高气扬的,告诉你,在这个地方,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得敬着爷。”说罢,重重地踢他一脚,被军士簇拥着扬长而去。
周成瑾鼻青脸肿从地上爬起来,身上镶着狐皮的锦缎已破烂不堪,他一把扯掉烂了半边的袍襟,擦一下鼻头流出的血,嘟哝着:“这袍子真是碍事,回头得让人跟阿晟要马甲样子,厚的薄的,多缝几身,那样穿着才利索。”
他身边站着两人,一高一矮,高的叫郑戎,长得满脸煞气,看着就让人不敢靠近,矮的叫郑和,相貌甚是普通,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属于扔到人堆里转眼就寻不到的那种。
郑戎粗声粗气地问:“爷,要不要我去教训那姓栾的一顿,免得他处处找爷的麻烦?”
“不用,”周成瑾唾一口带着血的唾沫,“我会亲手给他点颜色瞧瞧,看他能嚣张到几时?”
郑和和气地笑笑,“爷说的是,只有爷亲自制服姓栾的,北堡镇才能完全能从爷的吩咐,再没人敢小看爷。”
周成瑾来到宁夏后,新任的宁夏总兵杨淮恩给了他一个小旗的职位,让他到了北堡镇。
小旗辖十人,小旗之上是总旗,总旗管着五个小旗,而百户管着十个小旗,辖一百一十二人。
栾东是世袭的百户,土生土长的宁夏人,看周成瑾穿着绫罗绸缎一副纨绔公子状是百般不顺眼,时不时嘲笑他是绣花枕头。
尤其周成瑾被人伺候惯了,这次没带寻欢,却将作乐带了来,再加上郑戎与郑和,架子摆得远比栾东大。
两人从开始就不对付,有事没事就掐架。
周成瑾是正经跟着师傅习过武,架势招式有板有眼,对敌经验却是不足,而栾东出手没那么多花架子,但他是正经打过鞑靼人,手下不知沾过多少人命,招招简练实用
两人较量过十余次,周成瑾从开始支持不过五招,到现在能对峙小半个时辰,已经大有长进。
进了营帐,作乐先捧上一杯滚烫的茶,又将信递了过来,“魏二爷写的。”
信不长,就一页。
周成瑾三下两下看完了,气得拍桌子,“又不是嫁不出去,着什么急?”他前脚刚来还没站稳脚跟,她紧接着就要定亲,这不成心跟他过不去?
而且定的还是明怀远。
魏明俊不认识明怀远,周成瑾却是见过的,长得跟高山遗雪般清雅尊贵,又弹得一手好琴,还能画首饰样子。
想起楚晴曾经凑在明怀远面前笑盈盈地挑选样子,周成瑾就觉得嘴里发酸,胸口也堵得难受。
闷闷地喘几口粗气,周成瑾拿起信再读一遍。
信的末尾,魏明俊写道:“听说是个断袖,也不知是养小相公的还是被人养的,我手头有几个不错的清倌,要不要试试?”
“试,当然得试,最好能搅出点水花来。”周成瑾毫不犹豫地给魏明俊回信,“只有一点,别牵连到不相干的人的名声。”
写罢,周成瑾将信封好,盖上私章交给作乐,突然又想起那年明怀远曾因之断琴因之流泪的凌峰来。
先前不觉得,现在回想起来,明怀远眼里流露得岂不就是爱恋?
不由又嘀咕,“找什么人不好,偏偏找个有龙阳之好的,你愿意嫁过去就守活寡?”
想到此,眼前似乎又出现楚晴站在树底下袅袅婷婷的身影,和那闪亮得如同漫天星子的双眸,心里热热地一荡,“你是我的,别想着嫁给别人……”
☆、第90章
徐嬷嬷其实过高地估计了楚晴的能力,她在现代时虽说不是腐女,可也听说过同性恋或者同妻,而且她相亲时已经三十好几,也没有认清相亲对象的真相。
楚晴不过十二,对男女之事刚有点朦胧的羞涩,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外头的闲言碎语还有乌七八糟的话本,听过问秋的传话,看过那本《两汉全书》后,更加迷惑不解,悄悄问问秋,“两人同寝,汉哀帝怕惊醒董贤斩断衣袖有什么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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