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事实就是那么让人不得不得信,论宠爱,余明渊是蒋羡祺身边的头一份。有时候张家峰看着蒋羡祺宠余明渊的劲头,都觉得特别古怪。
他挺同情余明渊的,清醒地被当成宠物一点一点养大,才是最痛苦的。
而蒋羡祺对他的宠爱,到底是占有欲、控制欲居多,还是单纯的怜惜,谁也不知道。
作者有话说:害,他们宝贝、宝宝其实是混这叫的,尤其那什么的时候,我就不加以赘述了。
第五十四章 我不会再放过你了。
下车的时候,蒋羡祺半抱着余明渊,在车上小睡一会儿,醉意已经被压下去一点儿。他靠着蒋羡祺的肩膀,侧着脸看蒋家,这是他住过三四年的地方,一草一木甚是熟悉。这样的老宅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使住在这儿的人换了一代又一代,但是房子好像从来没变过。在这样的房子住上一年与住上十年,是没有区别的。
余明渊站随着蒋羡祺的步伐,走在花园的疏木小路间。月光落在一小片玫瑰花田上,小玫瑰夜晚沾了露水,花瓣鼓鼓的,不愿意张开脸,被月光整个浸了个透,翠绿的经脉连同玫红的花骨朵此时通体透明,那薄薄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看起来别有一番惹人怜爱的美。
“是英国小玫瑰。”蒋羡祺看他目光钉在玫瑰骨朵上,出声道。
余明渊点头,他问:“你种的?”
蒋羡祺觉得外头冷,把自己外套脱下来盖在他身上,扶着他的肩膀,让他移步主楼的方向:“你不喜欢吗?”
“为我?”余明渊又问,这一次仍然直接。
蒋羡祺摸了摸他的鬓发,“是。以前你就很喜欢这种玫瑰。”
余明渊不看他,目光从玫瑰上移到别处,他的脸也笼罩在月光里。月光清冷,照得余明渊的脸雪白,这种白不是那种死板的脂粉涂出来的白,而是象牙一样的、月光中泛着轻青的半透明玉色。
蒋羡祺垂目看着他,余明渊乌压压的睫毛颤了颤,目光向上,明亮的、水盈盈的眼睛与他对上。
“你还记得什么?”余明渊问他,声音很轻,手按着蒋羡祺的外套领口,不让冷风从衣服下摆钻进来。
天冷,吹得人的头脑不得不清醒。一清醒,就没法装疯卖傻,什么都想问清楚。
清醒的人,就这么惹人厌。
蒋羡祺不喜欢余明渊这么看他,伸出胳膊把他抱紧,说:“别着凉了,我们回去再说。”
余明渊得不到答案,只得被蒋羡祺催促地加快步伐,边自言自语:“今晚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和予禾恐怕要睡在大街上。”
突然就礼貌起来,语气听起来,像是要拒人千里。
“那位陈小姐和你关系很好?”蒋羡祺问。
余明渊笑了笑,嘴角漾起一个浅浅的梨涡:“嗯,她人很好的,一直很照顾我。我性格不好,人又冷淡,难得有人不嫌我,一直愿意带我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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