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重之不置可否弯弯唇角,见老板娘目光犹疑地不断往旁边的墙面上瞟,他垂下眼睛,攥牢了手里的油纸,轻声说:“您是问他吗?我把他弄丢了。”
他在思念他。
人不等到失去,永远不懂得珍惜。
他以前嫌弃赫戎是块浑身竖着倒刺的冰碴子,闻起来索然无味,嚼起来更惨不忍睹,可真等这块冰离他而去了,他才惶恐发觉,周遭烈火有多残酷,几乎炙烤得他皮焦r_ou_烂。
午夜梦回时,他甚至可笑的想过,倘若他现在站在河边往下跳,赫戎会不会突然神祇般凭空出现,一脸冷峻地捞他起来,倒提着他的脚往下抖水。
一想到这幅场景,他就莫名想笑,等笑完之后,又是一阵长久的死寂。
绕着荣阳城转了整整一天,祁重之返回郡公府,只带回了一枚金棕色的琥珀。
一连数日,他都是如此,没过几天下来,他的腿便肿得不能看了。
李兆堂慢慢揭开缠在他腿肚上的纱布,血丝相连,之前刚结起来的痂竟又被他生生揭掉了一半,不禁皱眉叹息:“你何苦这般为难自己,你还年轻,腿会落下毛病的。”
祁重之倚在床榻边,药末浸入伤口,疼得他一颤,紧紧咬住了牙关:“我现如今…唔……除了这样拖延时间,也别无他法了,如果过早养好了伤,我就要被押着去给孟凡林铸剑,那还不如杀了我痛快。”
李兆堂忍不住疑惑:“如你所说,铸一柄仿造的给他不也行吗,先应付过去,保重自身最要紧。莫非真是因为祁家祖训,所以公子才不愿轻易为外人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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