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很快就来了,我迅速上车,没给他一个和我告别的机会——只给他看一个背影,易言你可真酷。
只是上车后,我还是没忍住,趴到窗边,画开被蒙上一层水汽的窗户,偷偷往他的方向看。
他还是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我还给他的围巾,雪堆了半个身体,他却一动不动,像雪里的塑像。
我承认,这时,我有一点点心疼。
只有一点点。
新年过去就是开学,与那家伙的重逢已经隔了整整一年了。
这一年里发生的所有事,比我过去的十七年里发生的还要多。
仔细想想我还真没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处,除了一台小小的手机,就只剩下莫名其妙的一身伤,连篮球也没办法再打下去。
而那没良心的,在最后一次分开后,便杳无音讯。
混蛋,混蛋,混蛋,混蛋。
每次想起他,心就疼得我倒抽冷气,那些焦急不得见的爱意,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淡然,相反,有种不明所以的奇怪感情填满了心头。
这种感觉,介于讨厌和恨之间,以至于每次我想起他,便会发了疯地去想他那天的样子——他站在雪地里一动不动,以一种追悼的姿势。
心疼之余,更多的,却有一点变态的欣喜、报复性的快感。
冻不死你,冻不死你,爷不稀罕。
可还是欣喜他在我们分开后,还装得出难过的表情。
好歹,为了该死的感情而难过的,并非只有我一个人。
我需要用他的愧疚来自我慰藉,想让他难过想到发狂。
凭什么每次发神经的,只有我一个人呢?
我开始发现,其实我没那么喜欢他,更多时候,都避免着想起他,想起时,也不免会咬牙切齿,恨不得他去死。
就算我是又蠢有笨的野猴子,被逼急了也有獠牙,也有爪子,好歹也是个男人,被无缘无故抛弃后,怎么能只会哭着喊着求人回来,或是心甘情愿地自舔伤口?
于是我像个被逼急的恶夫,成天坐在位置上,想着怎么去把那该死的混蛋浸猪笼。
大爷我应该速度找一个女朋友,带着她到处晃悠,晃瞎他的狗眼。
唉,不过算了,估计那货想早点和我拜拜,巴不得我赶快找一个。
不行不行,祸害纯良妹子的事大爷我可干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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