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烈日灼噬着大地,显得很落魄,两边的建筑没有一栋是白墙红瓦,整个色调都是土黄和灰色为主。
小镇名叫后安镇,寓意保卫后方平安,这里是贤国边境的一个小镇,其地理位置毗邻真罗国,两国之间打打停停,时而还有大规模国战。
战乱之地,永远是避难和逃亡的首选,这里鱼龙混杂,血腥之事,也时常发生。或许只有这种地方,才能孕育出痞子哥这样的人!
记得有一次镇上来了两个外乡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怎么看都像惹上命案逃来的,那时痞子哥还是个十来岁的孩子,被他们抓住起来问路,问完直接像条死狗一样被扔了出去。
当时街坊都看在眼里,这年头,这种事太平常了,可痞子哥艰难地站起来之后,咬着牙说了一句“明天不让你们死在这,小爷把名字倒过来写!”说完他便一瘸一拐的离开。
大家谁也没在意,顶多心里感慨一番,可就在第二天,有人竟在村西头看到了那两个恶人的尸体。
还有一次镇上来了一群马贼,痞子哥的两个小兄弟,被街上冲撞的马蹄踩踏受伤,当晚一个孩子不治身亡。
三天后,这群马贼便在镇上的客栈里,莫名其妙地被边军围杀得一个不剩,要知道边境的士兵可没兴趣去剿马贼,因为同属本国,在对抗外敌时还经常合作呢。
事后,痞子哥则来到小兄弟出事的街口,跪地上香,嘴里说着“哥替你们报仇了”云云。
还有一次,镇上的流氓调戏卖包子的阿嫂,痞子和铁牛兄弟俩一通乱刀之下,竟把那淫贼的下身砍得血肉模糊。
这些事迹一直被镇上人津津乐道,可是对于钱掌柜来说,另一件事才是最为动容的。
那是痞子十岁的时候,突然找到他,询问什么药可以续命,要多少钱。
钱掌柜知道他家里的情况,除了另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孤儿铁牛,便是收养他们的洛老头了,那洛老头积劳成疾,已经时日不多。
当时只是随便答了几句,他知道痞子家里根本买不起上好的草药来调理身子,后来实在挨不过孩子的苦求,便指点他上山碰运气,找到有用的草药,可以拿到他这里,换取治疗洛老头的药。
当然,山里相当危险,敢去碰遇气的人,大多都是走投无路的亡命之徒,而且没人敢进入大山深处,只是钱掌柜也没有想到,这两个孩子竟然真的去了。
从那以后,痞子和铁牛便三天两头地带着一身伤回来,把染有血迹的草药放在柜台上。
一开始寻到的只是些山草,很难入药,而后他们一边在钱掌柜这养伤,一边学习辨认药材,伤好得差不多了,又再跑出去,很快又是一身伤的回来,周而复始。
钱掌柜已经不记得从何时起,他们受的伤越来越少,带回的药材却越来越值钱,甚至有时还能带回一些珍禽猛兽,送到客栈换钱。
转眼五年过去,痞子哥已经从一个娃儿变成了少年,钱掌柜摇头轻叹,他和药材打了一辈子交道,自然知道洛老头的病有多重,可是两兄弟拿命换来的药,硬是让洛老头多活了五年,直到前两天才离世,想必洛老头也能瞑目了。
望着痞子哥那弱小的背影,钱掌柜又是一声叹息,把那五十个铜板收来的“草药”扔进了垃圾筒。
“小兔崽子,学了这么多年药材,最后却拿来一堆野草。”钱掌柜骂完,又露出欣慰的笑容。
……
痞子哥走在街上,掂了掂手中的一大串铜板,钱掌柜可第一次这么大方,不会是借口送点盘缠吧?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出古铜色的皮肤,一身满是补丁的衣服,又脏又破,个子不高,略显消瘦,打眼一看十足的小乞丐模样。
可仔细一瞧,他那明亮的双眸,如黑夜中闪亮的星辰,挺拔刀削一样的鼻子,稚嫩中又透着成熟,还有几分阳光帅气的感觉,只是嘴角那似有若无的一丝坏笑,让人感觉有些别扭。
此时,又一名少年迎面走来,身材比痞子高出一头多,黝黑的皮肤,壮的跟个小牛犊子似的,他开口问道:“你这边怎么样了?”
“该卖的都卖完了,老宅不能卖,这是洛老头留下来的。”痞子应道。
“行,我也收拾完了,什么时候走?”壮硕少年问道。
“天色不早了,也没什么可留恋的,现在就出发吧!”
后安镇的街道并不长,村口遥看在望,这半柱香不到的路程,洛赢和洛通收到了阿嫂给的两大兜包子,连素来吝啬的王铁匠也送来两把钢刀。
直到走出小镇,顿足回望,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景象,痞子忽然说道:“铁牛,以后别叫我痞子了,这都是小时候的贱名。现在我们是大人,就要用回本来的名字。”
壮硕少年应道:“好,你也别叫我铁牛了,还是叫我洛通吧。”
而另一边,药材铺的钱掌柜一脸懊恼:“该死!一冲动给了他五十个铜板,亏大了!”
“痞子哥叫什么名字了?好像是跟了洛老头的姓,叫洛…洛…对了!洛老头好赌,痞子起名洛赢,另一个铁牛好像叫通杀…不管了,希望他们在外面能好好活着吧!”
……
唯一的亲人,熟悉的小镇,都渐渐消失在视线里,对于外面的世界,兄弟俩只有耳听想象的样子,现在终于要离开这里,出去闯荡一番。
武者!一个令人向往的称谓,世界的主宰,也是痞子哥最大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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