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要不要回去?”我转头望向哈丹,牙关咬紧,比我以为的还要坚定,“我要,就算再过六十年,我还是要回去!”
我问哈丹:“你不愿我回去,是吗?”
“太危险。”哈丹道,“你一无所有,而他们手握天下兵权,又有新帝在手,起兵事成的几率不到五成。十一,留下来,我能护着你平安到老,你若回去,我无法再救你一次了。”
“可我宁愿死在回家的路上,也不愿在草原隐姓埋名,平安终老。”我斩钉截铁道。
哈丹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右手捏住左手食指,捏得骨节发白。他思考时总喜欢捏自己的手指,尤其是在我提出什么让他为难的要求时。可这次的要求,只怕比之前所有的加起来都更叫他为难,毕竟此去凶险难测,也许一别便是永别。
哈丹不是优柔寡断的人,正因他果断干脆才能在数月间攻下羌族,成为草原之王。可这个决定却叫他犹豫了这么久,我心里难过极了,忍不住想,若是下决定那么难,不如我来吧。
哈丹却突然道:“孟士准的话是否可信,还要仔细去查一查,他说边将魏铎愿助你起兵,我也得叫人去探探虚实……”
我微微挑眉,眼睛瞪圆了看着他,不明所以。
他摇摇头,将我的手抓在掌中,叹道:“这些年你的心思虽没说出口,我也知道一二。咱们日日在一起,你真以为瞒得住我么?”他怅然笑道,“十一,阿哥只盼你这一生平安喜乐,若你不能喜乐,平安又有什么稀罕。想回就回去吧,只有一件事,你得答应我。”
我靠过去,柔声问:“什么事?”
“走之前,咱们要把喜事办了。”哈丹指着我颈间那颗狼牙道,“我的聘礼已经下了,你不过门就想走吗?”
我微微怔忡,不由“嗤”的一笑,张臂扑进了他怀中。
大军在格朗城整肃几日便启程返回赤都,赤都早接到捷报,我们一回去便受到赤都百姓的热烈欢迎。几月不见,赤都已然重建完备,甚至比之前更加繁华热闹。这场大战之后,狼王便是草原之王,狼王与先知所在的赤都也将成为草原的中心,草原人人向往的地方。
还未抵达赤都,哈丹便先行着人回去准备我们的婚事。我跟哈丹在一块这么多年,虽然人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可没有仪式,终究少了些名正言顺。
狼王娶亲乃是大事,光婚礼时的吉服就准备了好几套,摆在我面前任由我挑。那吉服件件都好看,料子也各种各样,有小羊羔皮的,水貂皮的,白兔皮的,还有部族献上来的那都不知道是什么皮的。一族之王娶亲有常例可循,然而大战刚过,将士凯旋,又是在狼王统一草原之后紧接着就办婚事,这场婚礼注定隆重奢靡。我听说摆我眼前这几套不过是总数的十分之一,还有许多在后面排队,等着拿到我眼前呢。
吓得我赶紧选了套火狐皮的吉服。那皮料一水儿的顺滑鲜亮,处理得好,还不掉毛,哈丹摸了摸也赞不绝口,道:“既然你穿红的,我也陪你穿红的好了。”
草原上新人成婚一般穿白色或蓝色,我俩也算开了先例了。
成婚的吉日是先知给我们挑的,选了回到赤都后的第三天,他甚至主动提出愿做我们的证婚人。要知道先知乃天神之子,光是在婚礼上露一露面便已足够如意吉祥,做证婚人真是谁都没有过的荣耀,我与哈丹感念在心,然此恩此情,真真无以为报。
狄族传统,新人成婚前夜,过了午夜便不能再见。我跟哈丹本来住在一块,前一夜也不能住一起了,我得搬出去,找个地方当“娘家”,第二天哈丹来“娘家”接亲。我哪有“娘家”,就把白虎大哥的家当“娘家”,用过晚饭,空着手就搬了过去,走到帐前一撩帘子,霍!乌压压的一片人,好像整个赤都的女人都来了。
我吓得转身就往回走,不知谁眼尖瞧见我,呼喝一声,大嫂阿姐们七手八脚把我拽了进去。
里头没男的,就我一个男的,我看大嫂阿姐们也没把我当男的,这个给我挑镯子,那个给我挑项链,那项链上的宝石个个有拳头大,串起来戴脖子上足十斤沉,她们这就往我脖子上套。我好不容易逃了,身子没站稳,又被人按在椅子上,头发打散了,给我编辫子。
要是姑娘家成婚,得戴头冠,梳发髻,我是男子,哈丹便说我俩都作新郎打扮就行。新郎官头上要编一百根辫子,辫子里缠上五彩绳,寓意和美喜乐,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她们给我编,看着看着困了,睡了一觉,醒过来,辫子竟然还没编好!
我有点崩溃,更叫我崩溃的是,白虎大哥的大女儿拿了一盒子珠花在我头上比量,问我:“孟和先生,你想戴哪一个?”
我说:“我不戴花!”
“不戴花怎么成?”白虎大嫂把盒子接过来,仔仔细细,一个一个地比,“新娘子戴满头的花才不显得寒酸。”
我被噎得简直说不出话,快吐血,一眼扫到门帘掀开,哈丹走了进来,大叫道:“哈丹救我!”
哈丹三步并作两步走上来,问:“怎么了?”
我拿眼神扫扫旁边的珠花,哈丹眼睛一瞪,迅速会意,对白虎大嫂道:“大嫂,别戴那个,那个不好看,不如……”他从盒子里挑啊挑,挑出个海棠花形的,笑道,“换这个吧!”
我气得一口血吐了出来。
在我的坚决抵抗下,白虎大嫂终于放弃了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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