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历史上,魏哲之所以被阿狸挖来,显然就是马风为了港股市场的这次ipo——魏哲被挖来之后,06年先是做执行副总裁,后来情况熟悉得差不多了,第二年马风把总裁的位置也让给了他,马风自己只保留董事局主席的身份。(相当于把总经理让给魏哲做,自己只作董事长)
而魏哲在阿狸风光到了2011年,最后还是随着阿狸系的又一次股市布局洗牌,而被马风卸磨杀驴黯然出局——魏哲卸任的时间,显然和阿狸酝酿从港股退市、去纳斯达克重ipo的时间线完全吻合。
换句话说,马风把魏哲拉来,图的就是这种成熟老派行业国际巨头高管出身的人,在港股市场上比较受欢迎。
因为港股市场对公司稳健度的判断因素就是这么古板、这么简单粗暴。(马风这种做英语老师出身的江湖草莽型创始人,如果继续担任ceo的话,会影响港灿对阿狸价值的评估,因为港灿股民不信任草根ceo)。
所以,一旦哪天阿狸巴巴不需要在港股市场混了,魏哲对马风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站在五年、十年的长远考虑的话,只要冯见雄的策划案对了马风的胃口、合了马风的三观,马风骨子里还是愿意支持冯见雄的。
前提是目前这几年里,必须给魏哲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能因为听信冯见雄,而在魏哲的利用价值被榨干之前,就得罪魏哲。
……
“蔡总,我觉得你提出的问题,我的补充方案里其实有提到。”
在众人的期待和压力中,冯见雄顶住了质疑,侃侃而谈。
“如果仅仅是为了防止‘因为赏罚不明而让公众觉得企业管理不规范、损害在股民心中的公司形象’,那么,我们可以对前述的‘要人治不要法治’绩效激励案做出微调。
具体的办法,是披上一层‘法治’的外衣,但同时规避掉法治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改为‘从新兼从轻’——赏,可以溯及既往,而罚,不可以溯及既往。
我相信,普通的股民和社会舆论,对于法治的核心理念不会了解得这么深刻的。那些喜欢钻空子贪小便宜的雇员,其实也没几个真正懂法治化管理公司的真髓。这样的掩护,已经足够用了。”
“赏溯及既往,罚不溯及既往?能说具体一点么?”马风和蔡重信异口同声地问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与会的其他听证高管,也对这种说法很感兴趣。
因为冯见雄提供的,是一种显然超出06年互联网公司架构的新颖管理理念——是一种多年后巨头们被不断变化创新的商业模式折磨到不要不要的之后,用血泪总结出来的。
搁15年后,这些都没啥新鲜的,但放在2006年,却足够让人开眼。
“很简单——比如,我用陈天乔的盛达公司举例好了。假如今天盛达要整改他们的文学网站,不光卖订阅,还卖ip。然后在运营人员的精心运作下,某些作品的盗ban点击量非常高,百度搜索热度指数非常高,形成了一定的ip价值。
而在公司此前订立的kpi考核奖惩中,并没有对一本作品的百度热搜指数进行评价,也就是说不会因为这个指标做得好而给相应的运营、编记人员加奖金。
这时候,老板可以动用特权,法外开恩给这种‘百度热搜指数高’的作品负责人嘉奖。同时,还可以对公司内部公开听证,让其他在此时间线之前为公司的整体利益做了好事、同样为公司运营出了几本‘百度热搜指数’很高的作品的运营人员,也按照同一标准嘉奖。
一言以蔽之,就是哪怕kpi没要求,但老板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裁量某种‘公司没让你做,但是你为了公司好,主动去做了’的行为,被法外嘉奖,并且追溯……”
“那这个和补充型kpi考核有什么区别?这不就是个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kpi么?”魏哲粗暴地打断了冯见雄,“我当是什么高招,原来不过是‘与时俱进修改kpi’。”
冯见雄毫不气馁地微笑着回答:“不,魏总,我说的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我说了,赏,只能向前追溯,但是对将来没有效力。而法,和kpi制度,是向后有效力的,法律管的是法律被立出来之后的事情,而我这个不是。
在我的方案里,今天老板总结出一条对公司有益的模式,并且追溯赏赐之后,后来再模仿这些行为的人,是没得赏的——所以,只要员工知道‘百度热搜指数高了有钱拿’这个信息之后,他们再去做,就没钱拿了,这样,他们才不会去百度上花钱刷单、数据造假。
我们要做的,就是披着法的外衣,但是让员工知道‘别想去猜透法,只要安安心心做好事,老板都看在眼里的’。只有这样,长此以往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模式下,挑选出真心和公司企业文化、三观相合的核心员工……”
冯见雄洋洋洒洒地总结了许久,其实核心就是两句话:赏追前,罚毖后。
“这……这算什么操作?”魏哲反思良久,竟然听得有些理解不能。
冯见雄的思路,还真是难以追其踪迹。
“善用法者,不轻言法。这才是真正懂行的法学家的思路。平时钻空子钻多了,才知道法律和制度化管理,在多少多变的领域,都是一纸空文。
是应该多听小冯给大家开拓一下思路,不然老是听鼓吹法制的法务顾问谈制度建设,只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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