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手了。”雅克淡淡地说,“我们曾经也合作的很愉快,但你放下过霍布斯吗?”
提到那个名字赵文彦嘴角有一瞬的紧抿,片刻,他冷冷道:“你既然清楚,就该明白我不会答应你,而且......”他看向他,口气不加掩饰的冷漠与刻薄,“你想找个人将就过,别找我!”
一瞬间的剑拔弩张后,雅克忽然轻轻笑了起来。他解开安全带,抓住赵文彦的肩膀,低低道:“我爱你啊,赵。”
赵文彦侧过头,眼神有显而易见的闪避。雅克强行扳过他的脸,用眼睛细细描摹那张脸。
还是那个人啊,他想。
那个y-in暗又刻薄,把自己的心思重重掩盖的“le tartuffe”(1),如此丑恶,又如此迷人。很多人喜欢他甚至爱慕他,但他爱极了那清冷好看的皮相,也爱极了皮相之下那凉薄自私的灵魂。他们如此相像。即便这份爱情得不到回应,即便他遇到了更好的人,他也永远舍弃不了这个男人。
他们的脸孔靠的极近,再近一点,就是一个吻。那么轻而易举就能达成的事,雅克却摇摇头,放开了他。
赵文彦抽出纸巾,在雅克刚刚碰过的地方狠狠擦了擦。
他们的关系太特殊,是朋友与情人之外的第三种,可恰恰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关系,才让他有了一个能以真面目相对,还不用担心后果的人。
他们是一类人,同样代表着那个病态的,剥削压榨的世界,区别只在雅克坦坦荡荡,他却避之不及。
“你说错了一点,我来找你不是因为将就。”雅克等他发完气,才缓缓开口,“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才是最该在一起的。无论我有没有遇到gary。”
“哦?”赵文彦挑眉。
他五官偏钝,即便挑起眉也没什么刻薄意味,只是再温和的面相,也败给了凉薄过分的眼神。
温润如玉,却是块冷玉,而那冷意尽数蕴在了眼睛里。斜睨着看人时,那冷意便格外明显。
“因为我们是一类人,我们可以相互取暖。”雅克眼中有不加掩饰的迷恋与狂热,“我们是上帝的弃子,y-in暗,自私,狠辣无比,爱一个人也注定是被抛弃。上帝唯一给予我们的只有才华,唯有在这条路上我们才能不被抛弃。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最像你。和我在一起是你获得幸福的最后机会,你明白的,赵。”
“你知道我想要的幸福是什么!”赵文彦终于控制不住,他抓住雅克的衣领,全不顾及风度地咬牙切齿,“我不像你!我有我的爱人!我可以跟他在一起!跟他在一起我就可以真正地幸福,而不是像你一样,找个人将就过一辈子!”
那是那样下意识地发泄,仿佛字字都出自真心,雅克看着他,却又笑了起来,眼神带着玩味,又像是怜悯:
“不要美化自己的爱情,赵。”雅克幽幽道,“你说你爱他,可我还记得,你差点把你的初恋情人逼疯掉。”
(1)伪君子、恨世者
第六十二章 :
办公室里,沈乔按住太阳x,ue,刚刚有一瞬间,头疼欲裂。
“你怎么了?”黎萧问,他最近不放心沈乔,三天两头往他这里跑,沈乔说了几次他不肯改,也只有随他。
“该吃药了。”沈乔说,从抽屉里熟练地摸出一瓶药,黎萧眼见,瞧见药品有什么不对立刻抢了过来,沈乔颇觉无奈,“轻度抑郁症而已,别紧张。”
“是最近得的吗?”黎萧戒备地问。
“很多年了。”沈乔说,“拍《年华》的后遗症,这些年都没好全。”
“你怎么不说?”黎萧脸色依旧紧绷。
“有什么好说的,药给我。”沈乔没好气地伸出手,“入戏过深,不是挺常见的吗?”
“是常见,但没那个演员会十几年了还不出戏。”黎萧握紧药瓶,“说,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沈乔看着他,无奈道:“有。”
“说。”
“好吧。”沈乔撑住下颌,“《年华》的剧情梗概,先跟我说说。”
疯掉。是,很多年前为了演他的电影,沈乔曾经差点疯掉。
《年华》讲述的是一个大陆仔叶宏来香港打拼,原先单纯的思想与信仰一步步被繁华迷乱的资本主义大都市腐朽侵蚀,最终一无所有回到故乡。从身世到经历,当时的沈乔与叶宏都没有半点相似,为了演好他,沈乔用了方法派。
所谓的方法派,就是让自身尽可能去贴近角色,达到角色与演员的合二为一。一般来讲,角色与自身重合越大,塑造起来就越容易。
沈乔刚开始准备角色时一直达不到他想要的状态:不是说沈乔那时的状态不够贴近,而是达不到他想要的水平,他想要沈乔拿出一次与本色出演的《南山》同等甚至更高的表演,可对于一个跟他完全不重合的角色,这种要求其实有些过分。
对此,他的选择是逼迫。他在香港踩点,找了家黑餐馆让沈乔去打工,特别强调了老板对沈乔“特别关照”。他收走了他所有的通信设备,整整三个月对他不闻不问。
“打工?”黎萧微愣,想起沈乔二十年前人生的顺利程度顿时感慨,“也亏赵文彦想得出来。”
“对。”沈乔耸了耸肩,“赵文彦找的餐馆还真是极品,烟头皮带都是小事,我拍完电影就让姐姐解决了那家。”
“这种餐馆是该收拾一下。”黎萧了然道,“话说回来,赵文彦还真舍得你去。”
“他自己也去踩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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