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瑄暂回北京,丁千户一行抵达了大宁。
八名倭人工匠被集中看管,待新工坊建成,才将他们安排进去干活。
这道命令由孟清和亲自下达的,众人自然不会有异议。
迪亚士的待遇好一些,他被带到了伯府,安排住进了二堂西侧廊庑下的一间厢房。
两名长随压着他洗漱干净,换上干净的素纱盘领衣,盘上发髻,除开长相,倒也和边民不差多少。
扯扯衣袖,迪亚士很不习惯。
从出生到现在,他还是第一次这么干净。
通译住在迪亚士的隔壁,没办法,离开通译,没人知道这个夷人都在说些什么,想表达什么意思、迪亚士希望能马上见到这座府邸的主人,在他看来,能有如此庞大产业的,定然是个了不起的大贵族。
“不急。”通译正在翻看被迪亚士当做宝贝的马可波罗游记,大部分读不太懂,边看边猜,多少也能明白一些,“伯爷公务繁忙,晚膳之后才会有空闲。”
等待的时间有些长,迪亚士坐不住,通译询问过王府护卫,被许可带着迪亚士在二堂和三堂之间的遛弯参观。
沿途的影壁,回廊,屋檐,屋脊,甚至屋顶的瓦片和门梢上的花纹都能引来迪亚士的惊呼。
一个不折不扣的土包子形象,十足深入人心,伯府护卫都觉得这个夷人着实可乐。
转了一圈,到了饭点,迪亚士又被带回房间用饭,饭桌上摆着喷香的麦饼和大碗的r_ou_汤,还有两样迪亚士从未见过的菜肴。
拿起被叫做“筷子”的两根木棍,“戳”菜的动作无比笨拙。
迪亚士有些泄气。
看着坐在一边的通译,干脆心一横,直接下手。
他出生的地方,国王和王后都是用手撕面包,这样两根木棍,没法驾驭。
一顿饭,迪亚士吃得酣畅淋漓,还意犹未尽的啜着手指,通译在他下手之后,再没动一下筷子,并且发誓,这辈子都不再和这个夷人一起用饭。
按照兴宁伯的话来说,这完全就是个没开化的野蛮人!
用过了晚膳,又等了一个多时辰,才有亲卫来叫迪亚士,孟伯爷有请。
迪亚士立刻蹦了起来,双眼都闪着兴奋的光。
三堂东厢,孟清和刚处理完公务,正在用茶,听到敲门声,放下茶盏,道;“进来。”
亲卫领迪亚士进门,行礼道:“禀伯爷,人已带到。”
“恩。”
亲卫侧身让开,孟清和朝呆立在门旁的迪亚士看去。
通译小声提醒迪亚士行礼,迪亚士却仍像根木头似的站着,恍若未闻。
良久,久到孟清和皱眉,通译想抬脚踹人,迪亚士才如梦初醒,一脸梦幻的叫道:“神啊!”
他看到了什么?
圣经中的天使!
第151章 来自佛郎机的迪亚士二
j-i,ng美的丝绸,价值连城的白玉,耀眼的黄金。
不用怀疑,此时此刻,在迪亚士眼中,着华服佩玉带挂金牌的孟清和不只是天使,更是一座金山,浑身上下都闪着金光。
“赞美神!”
他千辛万苦,冒着死亡的风险来到东方,为的是什么?
发财!
用金币堆满整间屋子,送上华贵的丝绸,再高傲的贵妇也将拜倒在他的脚下。
能够帮他实现这一切的人,此刻正坐在他的眼前。
迪亚士曾是个虔诚的教徒,但为了黄金和丝绸,为了发财的梦想,他不介意改变信仰。
这就是早期的欧洲冒险家,打着各种名号,目的却只有一个,金子,更多的金子!
迪亚士的目光过于炽热,就像饿了数天的乞丐突然看到一顿大餐。
孟清和本想和蔼一点,友善一点,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如何也友善不起来。
咳嗽一声,勉强压下想揍人的冲动。
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摸底,其他的,稍后再说。
迪亚士想要的无非是财富。
孟清和可以给他。
前提是,他心甘情愿为自己干活,别生出其他不好的念头。
东方的丝绸,瓷器和香料,贩卖到欧洲,每一样都价值不菲。至于茶叶,孟清和决定上疏朝廷,不只对欧洲,对大食人也实行限购。
没有茶叶,欧洲人就无法解决长途航行遇到的困难,即使冲过奥斯曼帝国的封锁,也走不远。到达美洲,更是想都别想。
若论此举是否会对历史产生影响,孟清和表示,只要对华夏有利,他完全不介意欧洲再贫穷几百年。
孟清和不会葡萄牙语,大食语同样不行,英语还算不错。可惜,十五世纪的欧洲,法语,西班牙语和德语的流通范围更广。而且,中古时期的英语和现代英语差别极大,无论词汇还是语法,都有相当大的区别。甭说迪亚士是个葡萄牙人,就算面对真正的英格兰人,孟清和照样无法沟通。
打个比方,能熟练读写现代汉语,不代表能完全掌握文言文。会写宋体字,遇上大篆照样晕头转向。
这个时候,通译的作用就表现出来了。
大明的伯爵,佛郎机的冒险家,却需要通过大食语沟通,也算是一件趣事,虽然,这场谈话的内容同“有趣”两个字相差十万八千里。
经历过最初的激动,迪亚士逐渐冷静下来。
按照通译教授的礼仪,郑重向孟清和行礼。
孟清和抬手,“请坐。”
按照迪亚士的身份,本来只有站着说话的份,不客气点,跪着也说得过去。孟清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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