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造访的时间却越来越提前,归其根本,不是北元势力增强,或是那个连印都丢了的朝廷突然头脑发热激情澎湃,只因日子实在是太难过了。
有这一体会的不只是北边的邻居,屯守在开平卫的边兵也发现田中的出产越来越少,每年的节气也越来越不正常。往年开垦出的农田根本不够卫所上下支用,更多还需依靠商人从外地运粮。由此,便不得不称赞洪武帝的先见之明,若无《开中法》用盐引吸引商人,恐怕边防卫所的官兵吃饭都成问题。
即便如此,到明中期以后,开中法也和卫所制度一样逐渐崩坏。豪绅,勋贵,甚至是饱读诗书的官员,都是其背后的推手。
此时的人不知道有个叫做“小冰河时期”的学术名词,只知道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草原邻居的应对办法是到邻居家里去抢粮,不甘心被抢劫的大明自然奋起抵抗,更多的时候是到邻居家中去表示抗议。这一点上,永乐帝做得尤为突出。
敢抢我家的粮食牲口?抢回来不说,把你家房子也烧了!
孟清和从军的目的是为实现“理想”,但实现的过程绝不包括拿着大刀在战场上与人拼命。
生命是宝贵的,一个人只有一次……好吧,算上前一世,他应该有两次。但上天应该不会再给他第三次机会。
沉甸甸的腰刀握在手里,耳边充斥着北元骑兵和守城边军的喊杀声,有一瞬间,孟清和切实的感到了恐惧。
很丢人。
事后想起,孟清和很想抱头撞墙。
即便时光回溯,他也无法欺骗自己,他的确是害怕了。
马总旗凶神恶煞的大喊着什么,孟清江和孟虎都被拦在了城墙之下,孟清和双手握着一把边军的制式腰刀,光是拔刀出鞘就费了他极大的力气,举刀的动作更是引来一阵哄笑。
旁边的几个边军都是五大三粗的威武汉子,lu 起袖子,绝对的肱二头肌闪亮,肱三头肌鼓起,一点也不含糊。
孟清和就像是闯进了鸵鸟群的水鸭子,再蹦跶也及不上人家肩膀高。
“马总旗,这哪来的?”一个弓兵侧头,咧嘴,“个头怕是没我婆娘高,能杀鞑子?”
说话间,弓弦声响,飞出的箭矢狠狠扎入了一名北元骑兵的眼窝。
孟清和仍在和腰刀较劲,奈何用尽全身力气,也没办法像其他的军汉一样威武,连摆个姿势都做不到。
“你们这帮杀才!孟兄弟可是大孝之人!”
马总旗拿起一张长弓递给孟清和,三言两语的解释了他的来历,倒是让周围的军汉们对孟十二郎“肃然起敬”。
“明知道是来找死的……不容易!”
“读书人的脑袋果然非比寻常!”
“人才!佩服啊!”
说归说,不耽搁他们杀敌。城头箭雨纷纷,城下北元骑兵的攻势为止一滞。
双方打老了交道,连对方身上有没有虱子都一清二楚。
北元骑兵的目的不是打下卫城,仅凭这点骑兵压根办不到。没来及躲进城内的人丁,牲畜和田中早熟的作物,才是他们的主要目的。还有散布在开平卫东西两侧的瞭望墩台,那里的边军是肯定来不及撤回城内的,附近也没有砖石建造的边堡给他们充作防御。
每次鞑子犯边,这些边军几乎都是弃子。可他们仍没有一个人临阵脱逃,凭借着手中的武器,凭借着居高临下的地势,拼着以命换命,也不让鞑子再进一步。
为国而死,是他们一生的终点。
城墙上的明军能清楚看到最近的瞭望墩台上在发生些什么,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赤红着双眼,用手中的长弓,劲弩,用声嘶力竭的吼声为同袍送行。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戈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这是汉家儿郎的战歌,流淌在大漠边塞,回响在华夏千百年的历史之中。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在汇聚成声音的刹那,都承载着士兵的血r_ou_与灵魂。
孟清和突然不再恐惧,他放下拉不开的长弓,颤抖着重新抓起腰刀,单手握不住,便用双手,咬紧牙关,踉跄两步,一丝鲜血顺着嘴角流淌。
没人再笑话他,也没人再拿他打趣。
此时此刻,一切的算计和心思都离他远去,被苍凉和血腥包裹,仿佛灵魂也变得沉默。
两尊洪武二十一年铸造的铜炮被推了出来,炮口对着的不是正面的战场,而是即将被北元骑兵攻下的一处瞭望墩台。
号角声再次响起,却不是对面来犯的敌人,而是城中。
紧闭的城门突然打开,两队明军骑兵纵马而出,为首两人均是一身山文甲,手持长刀,一马当先,明军骑兵如两支锋利的长矛,狠狠凿入北元的骑兵之中。
突来的冲击,让进攻的北元骑兵起了一阵混乱。
此时,另有一队骑兵从开平左屯卫方向驰援而来,远处掀起的滚滚沙尘,彻底使攻守易位。
身处战场中的北元骑兵,只知道有两三股敌人不断切割着己方的队伍,城头的明军却能清楚看到,闯进北元骑兵阵中满打满算不过三四百人。
冲杀在首的一人,正是被开平卫指挥使徐忠和西城卫郑千户视为烫手山芋的沈瑄。
喜欢清和请大家收藏:(m.dmbook5.com),高H辣H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