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牧琛而言,什么都可以自己做,就是缝缝补补的东西,他怎么都学不会,绣花针对他来说实在太难,扎来扎去总是不对,还总扎到手,可要去找别人帮忙,他一个男的也不好开口,稍有不慎就会坏了对方名声,故而久而久之,他就不再管衣服破不破,直接将就着穿了。
如今岑乐愿意帮他缝补衣服,真的是帮了他大忙。
牧琛起身回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后,就拿着那件破了的衣服和针线走了回来。
岑乐接过针线和衣服,熟练地穿针引线,低下头,认真地缝补起了衣服上的pò_chù。
这几处破掉的地方,大概都是在上山被树枝划到的,有的缺了挺大一块,没有其他布料填补就无法缝起,把可以缝起来的先缝好之后,岑乐便抬起头,问:“有颜色差不多的布吗?”
牧琛摇头,过了会儿,他忽然想起什么,又回了一趟房间,再回来时手里拿了一件孩童穿得旧衣袍,二者布料的颜色有几分相近:“这个可以吗?”
岑乐点点头,接过旧衣袍后,问:“可以剪吗?”
“剪吧,这是我孩童时穿得衣裳,如今已经都穿不下了。”牧琛说完,重新在岑乐身边坐下,带着几分好奇注视着岑乐熟练地补衣服,神情很专注。
两人都沉默着。
尽管没人说话,可气氛十分安逸祥和,两人的神态都很放松,但是没过多久,突如其来的一阵敲门声,便打破了这一阵的平静。
听见敲门声,牧琛回过了神,他看了一眼岑乐,问道:“你要先回房吗?”
闻言,岑乐停下手里的动作,抬眸看向牧琛,打着手语问:“我会影响你们吗?”
他还想多晒一会儿太阳,而且衣服还没补完。
“不会。”牧琛摇头,他视线落在岑乐的头上,解释道,“只是你的头发……若是被看见,定会传出闲言碎语,恐怕不好听。”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①
在大燕境内,除了稚子和出家的和尚,无人会剪去头发,他不知异族的习俗,但是岑乐这一头短发实在太过惹眼,若是被人看到,必然会迅速传遍整个村子,到时候什么奇奇怪怪的言论都会传出来,他担心岑乐会受不住。
听了话,岑乐怔了怔,这才记起来自己是一头短发,尽管已经长了一点,可相对来说,还是很短,在此时的朝代,确实会显得非常另类。
并不想被关注,也不想被人议论,何况还可能会连累牧琛,于是岑乐缓缓站了起来,“……我先进去吧。”
牧琛也站起来,伸出手道:“我扶你回去。”
这时,外头的敲门声开始越来越急促。
停下脚步,牧琛看了一眼门口,又看了看岑乐,沉吟道:“我抱你进去吧,会快一些。”
岑乐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轻轻地点了一下头。
他脚还没好,快不起来,要回房需要花上不少时间,万一来人是有要事,被他耽误了,恐怕牧琛会被责怪,他不能拖累牧琛。
被牧琛抱在怀里,岑乐有些尴尬,也十分不好意思,整个人都僵硬着,手不知放在哪里,最后就紧紧抱着缝补到一半的衣裳,又低着头,耳根忍不住泛红。
牧琛抿着唇,抱得很稳,脚下健步如飞。
回到房间,牧琛把岑乐放在长凳上,“若是累了,你便去床上休息,衣裳可以改日再补。”
岑乐笑了笑,摆摆手:“嗯,我记住了,你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①:出自《孝经·开宗明义章》。
然后明天继续,啾咪,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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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为钱
门外,陈桂红见牧琛久久没来开门,于是又更用力地敲了门。
陈桂红是牧琛的伯母,她今天在跟隔壁妇人聊天的时候,听说牧琛前些日子为了岑乐花了二两银子加两只野兔去向大夫买了人参根须,险些要气炸,一张脸都扭曲了。
偏偏说话的那个妇人还看不清陈桂红的脸色,本着一颗八卦的心,嘴上不停:“牧家嫂子啊,我听说牧琛救回去是个女人呢,而且还长得十分漂亮,牧琛这么大方,一出手就是二两银子,还让那女人一直住在家里,莫不是真的准备娶了她啊?”
笑了一声,她又继续道:“不过若真的看上也是应该的,毕竟牧琛都二十有七了,哪里会不想娶个媳妇暖被窝呢,瞧咱村里与他一般大的,都已经是好几个娃的爹了,别的不说,就你家牧磊,刚刚十八,前些日子不也定下一门亲事了啊。”
陈桂红是知道牧琛从山上救了一个人回家的,也听到过村里的各种传言,不过并没放在心上,她倒是清楚自己这个侄子的为人,烂好人一个,以前也做过类似的事,所以这回也不奇怪。
只是她没有料到,这一次牧琛不光救了人,把人安置在家,居然还花了银子去买根须。
想到牧琛那么大方,居然还有银子花在这来路不清的陌生人身上,而她前些日子去要银子时,牧琛却推推拖拖的,拖了两三日才硬生生凑出四两出来,实在令她怒火中烧。
厉害了,有银子宁愿给一陌生人花也不愿给自家人花,她倒要去看看,那狐狸精长得有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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