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年轻人居多,两人26岁了,携手走在学生中,因为出众的长相与军人的气场,一度相当惹眼。迷彩包由周盏背着,原胥手上多半只拿着手机或者可乐,弯腰在书店里挑挑捡捡,选好搁在手臂上,转眼就被周盏接了去。
买完书,如果时间还早,原胥会拉着周盏去校园里逛逛,装一装在校生。有人约角的话,还会打一场篮球赛或者踢一场足球赛,然后擦掉汗水,去吃大学城最有名的西餐海鲜饭。
离队一年,除了记忆尚未恢复,原胥的身体与精神状态已与常人无异,虽然性格不如以前开朗,身手也不如过去矫捷,但周盏已经知足了。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也许再等一等,曾经的原胥就会回来。
就算回不来也没关系,现在的原胥也是他将珍视一生的人。
那海鲜饭有点贵,但味道非常好,每天饭点时都围着一圈等号的人。原胥第一次吃就迷上了,后来每次来买书,都要吃了再回去。
周盏向来对西餐没兴趣,但一见原胥兴冲冲去跑去拿号,便觉得就是再等100桌都愿意。
回家路上,原胥经常打瞌睡。那时他们刚买了面包车,但原胥执意要坐轻轨去大学城,说那样看起来才有学霸范儿。周盏最初不理解,后来一起乘轻轨回家,车厢里没多少人,原胥因为吃得太饱,坐了一会儿就困了,靠在他肩上打瞌睡,而他脚边放着装满书的迷彩包。轻轨钻进地道,对面的窗玻璃黑了下来,像一面镜子。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和原胥,觉得像一对周末离校回家的学生,他是体育专业的学渣,而原胥是随便哪个理工科的学霸。
如果都没有入伍,如果都考上了大学,他与原胥有没有可能在18岁时相识于校园?
是谁先对谁一见钟情?又是谁追谁,谁表白?
想着想着,唇角便勾了起来,校园也好,军营也好,也许他与原胥注定要相识相恋,然后度过漫长的人生。
书房的书渐渐多了起来,草稿纸、笔记本也不少。不过其中最厚最精致的那本没有写任何知识点,里面记录的是周盏点点滴滴的好。
原胥一人在家的时间居多,“胥哥小面”已经走上正轨,虽然只卖小面,但收入完全够两人的日常开销。周盏不让他外出工作,他除了看书便是去小区里跑步,锻炼身体,每天睡觉前以“解题勿扰”的理由将周盏关在门外,偷偷拿出笔记本,将周盏说的情话、做的菜,还有很多细枝末节的小事一一写在笔记本上,然后在周盏端来温热牛奶之前把笔记本藏回去。
但没过多久,周盏收拾书房时,还是发现了这小学生日记般的笔记本。
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盏盏对我的好。
周盏手指颤了一下,越往后翻,心口就越热,连眼眶也隐约发胀。
关于他的事,原胥几乎每件都写了下来,细微到令人想笑。
却根本笑不出来。
“盏盏出门早,担心我起床后不穿袜子,轻手轻脚提前帮我穿上,他手心很热。”
“昨晚散步,看到街边的毛血旺,想吃,盏盏说脏,今天就亲自给我做了,很好吃。”
“盏盏说我像学霸。”
“盏盏昨晚睡觉时拿脚趾头挠我脚板心,以为我不知道。”
“今天和盏盏打了一架,他又让着我,出手只有一成力。”
“下午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时在床上。”
……
原胥奉命下楼买耗油,回来正好看到周盏将笔记本放回去。
两人四目相对,眼里有尴尬,也有别的情愫。
周盏走过去,紧紧搂住原胥。原胥将脸埋在他肩头,片刻后瓮着嗓音说:“你都看到了?”
“嗯。”
“你别笑我。”
“怎么会?”
“我怕自己今后又忘了,才买本子记下来。”原胥慢慢地说:“不是突发神经病。”
周盏瞳孔一收,将他撑了起来,神情紧张:“是不是又不舒服了?头痛?还是晕?记不住东西?我们这就去医院!”
“不是!盏哥你别急。”原胥拉住周盏,“我没事,头不痛也不晕,什么都记得。”
“那刚才你怎么说怕今后又忘了?我还以为……”
“我错了,没说清楚,又让你担心。”原胥环着周盏的腰,“我现在没有任何不好,相反,最近我觉得过去的事好像隐隐约约清楚了一些。”
周盏又惊又喜:“真的?”
“真的。”原胥笑起来,“可能是因为坚持解题动脑筋,也可能只是偶然。说不定再过一段时间,我就能找回记忆了。盏哥,我写日记是想把我们现在相处的每一天记下来,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说不准,对吗?万一,我是说万一。万一我又因为什么变故而失去记忆,我起码还有这个笔记本。翻开它,我就知道你是我的恋人,知道你对我的好。”
周盏心脏柔软得快化掉,“没有万一。”
原胥摇摇头,“我也希望没有万一,我忘过你一次,不想再忘记你。但正因为我忘记过你,所以我得有所准备。你没有忘记过我,你不明白这种心情。”
周盏抱住原胥,许久才道:“我明白。”
自从笔记本曝了光,原胥就不再悄悄写了,知道周盏会看,于是时常“夹带”一句甜腻腻的告白,比如“盏盏我爱你”,比如“想盏盏”。
时间一长,笔记本里的告白就变了味道,从单纯的甜拐向“甜甜的黄”。
原胥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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