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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婉一个弱小女子,抱着几乎能把她压趴的大狗,走得自然不快。可是另外两个大男人走得比她还慢,简直就好像在比谁能走得更慢。
最后年轻人先放弃了,变回正常步速,很快就超越了温婉。白衣仙人轻轻叹了口气,跟了上去。
温婉看着把她越甩越远的两个大男人,委屈地扁扁嘴,抱着大狗尽可能地加快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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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把用来给宠物修剪毛发的台子腾出来,铺了几层宠物尿不湿,都准备好了,小短腿的弱女子温婉这才吭哧吭哧地抱着大狗进了店。年轻人终于大发善心地迎上去,帮她把大狗安置在台子上。
“老板,你说这只狗是我爸爸?”
温婉话音刚落,年轻人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来一看,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身边来历不明的仙人,把来电显示上的硕大的“110”给二人看,“我们先解决这个。”
仙人虽然救不活垂死的金毛,但是维持它短时间内不死倒是没什么问题。向仙人确认这一点后,年轻人带着温婉重新跑回巷口,向赶到现场却没找到报案人的警察如此这般地解释了一番。当然,最后的陈词是,“可是我陪着这位姑娘来到巷子后,就发现这三人倒在这里。救了这位姑娘的金毛犬身受重伤,而我是个开宠物店的,便先把狗带回店里了。”
警察大致检查了一下昏迷中的三人的情况,又派一人跟年轻人去店里看了情况,虽然疑云重重,但证词也找不到什么漏洞,而且温婉目前明显需要安抚,狗狗也需要紧急治疗,因此查证了两人的身份证件,获取了联系方式后,留下一句“有需要我们会再联系你们”,便干脆走人了。
送走警察,年轻人一回头,原本蹲在金毛犬身边的自家白猫不见了,白衣仙人好像没消失过似的,戳在那里如一棵雪松,仙风道骨、高冷圣洁。
装。年轻人心里吐槽,下意识地去掀眼罩。手下一顿,觉得现在不是时候,便作罢。
年轻人从饮水机那给温婉接了一杯温水,先安抚她坐下,然后自我介绍到,“我叫温如昔。虽然我既不会通灵,也不是神棍,但我接下来要告诉你的,都是真的。当然,信不信由你。我只是觉得,应该让你知道。”
“哦……”温婉傻傻地应了一声,眼睛一直盯在金毛犬身上,问白衣仙人,“它真的能等吗?”
“嗯。”白衣仙人只是点个头,不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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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婉原本生长在一个特别幸福的家庭,有着极其爱她的爸爸妈妈。她的双亲在大城市打拼,赚的不多,但也说不上少。他们有自己的消费理念,一直没买房,带着小小的温婉租住在成套公寓里,存下来的钱,大部分都用在节假日出游上。在温婉的记忆里,和父母一起走遍世界、永远在旅途上的童年,是最快乐、最美好的。
只可惜在她15岁那一年,一切都化为了泡影。旅途上一场17连撞的严重车祸,温婉是唯一的幸存者。
大城市里举目无亲,温婉只能回到父母的家乡,洛河城。温婉的父母都是家中末子,所以温婉还很小的时候便没了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剩下一堆叔父姨母,见温婉的双亲也没能留下多少遗产,内心深处,都是不愿意收养的。最后,温婉住进了三叔家。
原本学习成绩不错的她,放弃了读完高中读大学的路,报考了洛河城的一家职高,学了会计,就想早点工作养活自己,不用再寄人篱下。
可即便在洛河城这么一个小地方,想要一个人活下去,也是那么艰辛。在小超市做收银,除了支付房租和日常开销,很难再有什么结余,所以在看到主题酒吧招夜间服务生的丰厚薪资时,她动心了。
她害怕、她孤独,无数个夜里,她躺在床上抱着被角偷偷地哭。
她从来没想过,父亲的亡灵会依附在一只金毛犬上,日夜守护她。为了找她,才4个月大的金毛犬就偷偷离开了金勺银匙的家,一路奔跑,穿过一条又一条街道,跑过一方又一方田野,跟野猫野狗打过架,在垃圾桶里觅过食,被狗贩子追到筋疲力尽,历经了无数的白天黑夜,挨过了四场春夏秋冬,终于,在那个夕阳西落的街头,找到了那个背着包哼着歌回家的女孩,温婉自己。
第3章
金毛犬兴奋地向着温婉扑过去,可是超级怕狗的温婉竟然尖叫着跑掉了。几次亲近未果的金毛犬看出了温婉的畏惧,所以只是远远地跟着。
它每天蹲守在温婉当时住的老小区的楼下灌木丛中,温婉出门上班,它就远远地跟着,看温婉进了小超市,就在街头透过玻璃窗远远地守着,等她下班后陪她回家。
然后有一天,金毛犬看见温婉大包小裹地楼上楼下搬东西,把锅碗瓢盆都搬上了搬家公司的车,于是金毛犬就追着车跑了四条街,跟来了温婉现在住的地方。
第一天,金毛犬没能等到温婉按时出门,在楼下急得团团转。等到下午五点半,温婉终于出来了,金毛犬便立即远远地跟上。
日日如此,夜夜如此。
所以,在今晚温婉遭遇危险时,才会有一只如此勇敢而威风凛凛的金毛犬从天而降,及时救她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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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听完,温婉已是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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