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斯潘塞先生要去伦敦定制一件大衣,顺便办点事情,可你也知道他还没招到合适的贴身侍从,就想让你陪同。”
尽管伯爵说得理所当然,托马斯还是被震惊到了,他想了所有的可能都没想到这种好事会落到他头上。
“怎么了?你好像很吃惊,不愿陪我去吗?那我只能叫上威……”
斯潘塞先生的话让托马斯清醒过来,煮熟的鸭子怎么能让它飞了?他赶忙答应:“当然不是,先生,我很乐意。”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登上了去伦敦的火车,托马斯一晚上都没睡好,时而激动、时而失落,胡思乱猜到快天亮睡了2个小时又要起来了,所以拘束地和对方聊了一会天后,他就开始犯困。
“怎么了?昨晚没睡好?”
托马斯揉揉眼睛,赶紧坐好:“没有,先生。”
一看就是在说谎,毫无说服力。约翰笑笑,很自然地站起来转了个身,坐在托马斯身边,说:“别装了,坐火车会犯困很正常,困了就睡,我可以把我的肩膀借给你一会。”
托马斯被吓得猛地站了起来,随后又觉得自己反应过激,讪讪坐回了座位:“不,不用了,到了伦敦后我会好好休息的。”
“好吧,随便你。”对方挑了挑眉毛,抖开报纸看了起来,一点没有回到自己座位的意思。
感受到近在咫尺的体温,托马斯紧张地手都不知往哪放了,身子僵硬,心里忍不住又开始胡思乱想,斯潘塞先生这一举动是什么意思?是他所期待的意思吗?还是单纯的好心?鉴于斯潘塞先生平时的作为,这一猜测的可能性很大,托马斯边松了口气,边失落地想。其实换做以前,他一定大胆用行动试探,但这一次他退却了,他不敢赌,万一错了,他不敢想象这些关注和好意消失了该怎么办,他也不敢想象斯潘塞先生用和别人一样看怪物的恶心的眼神看他。奥布莱恩说得很对,对方是个完美的梦,他不敢轻易触碰,光是看着就觉得生活充满了美好。
“不睡觉总可以看看报纸吧,不然你打算像根铅笔一样坐几个小时吗?”
面前伸过来一份报纸,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托马斯机械地接过,心不在焉地读了起来。
“啊,说到铅笔,你带笔了吗,托马斯?”斯潘塞先生扭头看向他,他也看过去,不过是看对方手里的报纸,那一版里正好有填字游戏。
“带了,先生。”
对方拿起他递过去的笔,双脚往桌子上又一搭,把报纸放到腿上开始涂涂画画,斯潘塞先生也会被难住,这时他就会皱起好看的眉毛,用笔尖轻轻点着报纸。托马斯边装着看报纸,边用余光打量对方,心中觉得好笑,原来斯潘塞先生私底下竟然也有孩子气的一面,突然觉得他们的距离并不那么远了,这感觉就像是孩童年代突然发现蝴蝶竟然是蚕所变成的一样,重大而新奇,能让人高兴上一天。
火车终于到站了,下了车托马斯才想起来还不知道他们在伦敦住哪里,便问:“斯潘塞先生,需要找个旅馆吗?”
“不用啊,来伦敦当然去我舅舅家了。”
托马斯这才想起来,听说斯潘塞先生的舅舅是美国大使馆的大使,难怪之前对方完全没提住处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没时间写,先把存稿发了,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啦
第8章 伦敦之行(一)
卡尔森·温斯顿先生是个强壮富有旺盛精力的绅士,个子比斯潘塞先生还高一些,也有着棕色的头发,最独特的是那双精明的眼睛,如果单从外貌上看,说他像个军官更合适点,但当他开口说话,你就知道这是个标准的外交官,因为他讲话既温和又彬彬有礼,让你察觉不到有任何不到之处,不过对待他的外甥,在有礼之外多了很多亲昵和热情,能看出二人关系真的好。这就是托马斯在见到斯潘塞先生的舅舅后第一感受。
“这是你的贴身侍从吗?”看到外甥身后的托马斯,温斯顿先生明知故问。
“是的,舅舅,其实他是格兰瑟姆伯爵的男仆,你也知道我的,这趟是我让他陪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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