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进入秋季,草原上的颜色格外非美起来,光是绿色就有深浅鲜浓之分,野果子甜美多汁,到处可见野獾田鼠在储备过冬的粮食。
目前每一个唐军官兵的腰包都渐渐饱满起来,而且按照现在的速度,赶在冬季之前,无论如何都能赶到长安,这让大家的心情都格外好了起来。
在这种环境之下,大家八卦的情绪再度高涨,前一阵子王飞耀将军赠马之举,已经在军营之中,被宣传了一遍又一遍。王飞耀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而成名,出于男人微妙的心里,他从不解释这件事情,还有些洋洋自得在里面。
楼千重也听说了这件事,他突然想起来常小溪留在自己营中的那匹突厥骏马。在他与常小溪消失在沙漠边缘之后,亲兵将这匹马妥善的照顾起来。常小溪对这匹马颇为回护,说它曾经与自己在沙漠之中同生共死。现在听说了王飞耀赠马之举,楼千重突然有所顿悟,怪不得这么多年,自己都是单身一人,实在是自己鲁钝,怪不得别人。
楼千重亲自去看过这匹栗色的骏马,发现这匹马虽没有汗血宝马那么大的名气,也是少见的神驹,就将它给常小溪送去。
难得的是,楼千重本人还没有讲什么话,这匹栗色马,就主动的走到常小溪面前,用硕大的马头磨蹭她的肩膀,一副委屈的样子。常小溪虽然不记得与楼千重一起闯过沙漠,但是她天性喜欢动物,更何况楼千重说这匹马本来就是她的,他不过是物归原主而已。
常小溪谢过了楼千重之后,将这匹栗色骏马也留了下来。
接连两位将军给常小溪赠马,这让沙麒麟十分的生气,这匹栗色马毫不意外的被起名为花生。
有了红枣和花生,常小溪的心情也轻快了好多,最近伤员全部归队了,她每天只需要给医生们上一上理论课即可。其它的空闲时间,都放在了马匹身上。
沙麒麟知道常小溪喜欢马儿,在她面前分毫不说,却私底下悄悄的找到了王飞耀和楼千重谈判。王飞耀已经娶妻生子,他原本对常小溪存着亵玩的意思,受伤之后却被她救治,让他生出了感激之情。面对沙麒麟的诘问,王飞耀少见的没有冷嘲热讽,而是叹了口气:“沙将军,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那是感激常医正的谢礼。她医术通神,总不能送些不值钱的东西吧?”
沙麒麟狐疑的看看王飞耀,就此揭过了这件事。
楼千重却没有王飞耀这样好打发,面对气急败坏的沙麒麟,楼千重起身踱步,片刻之后才道:“麒麟,你这样质问楼某,是以什么身份?你与常医正可有婚约?据我所知,你家中正妻就有两位。常医正怎么会嫁给你做平妻呢?这样说来,你平时不拘小节,常到她那里走动,已经于她的名节有损。常医正性子谦和,不与你计较,你有什么资格来质问我呢?”
这是沙麒麟心中的一道坎,他虽然跟皇帝表示过,想要散尽家中的妻妾,但是那两位都是高门贵女,哪里是那么容易和离的?楼千重这样讲,不吝于在他心上重重一击。虽然心里不舒服,沙麒麟是绝对不会将这种情绪流露出来的。他依旧梗着脖子道:“这是我和小溪两个人的事情,哪里容得你置喙?”
楼千重不再言语,冷笑着走开。
这一夜,沙麒麟去找了常小溪。他自认并不是个君子,但是在对待常小溪的态度上,却磊落非常。
沙麒麟家中妻妾众多,他却全然没有放在心上,当时年少,一心追随着皇帝征战天下。总认为女人就是养在后宅之中,言不由衷的一种生物。他得到的太容易,自然也谈不上珍惜。长安豪门多联姻,沙麒麟的第一桩婚姻就是联姻的产物。他对于薛太尉的女儿,谈不上爱,他甚至不了解她。
沙麒麟也曾为了美貌而动过心,说他是朝堂上最好色的男人,并不夸张,他的第二位夫人高氏,就是这样抬进门的。随着**的纾解,他对曾经向往的美貌也心存犹疑。就是这么一个审美疲劳的男人,遇到了常小溪。最初的时候,他以为是为了她的美貌动了心。后来他离她更近了,甚至嗅到了她的味道,知道了她的秘密,这时候他开始对她感兴趣。
直到在大青山遇到伏击,常小溪重伤垂死,他心中惊惧非常,第一次因为可能失去她而感到害怕。每每想起那个时候,沙麒麟才明白,不知何时,他已经深深的爱上了这个来自异世的少女。
常小溪还没有休息,听到了沙麒麟在帐外的呼唤,就请他进来了。看着一脸严肃的沙麒麟,常小溪有些奇怪,披衣坐起,剔亮了油灯,然后坐到了沙麒麟的对面。
她的眼睛很亮,目光温柔,似乎在鼓励沙麒麟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小溪,这一次回到长安,我想向你求婚,你能答应我吗?”沙麒麟看到常小溪的眉尖蹙起,忙解释道:“我已经求了皇上为我做主,散去家中的妻妾,到时候我只有你一个女人,绝对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
常小溪的目光渐渐冷了下来:“你要怎样散去妻妾?是休掉她们吗?”
沙麒麟很少在她的脸上看到这种神情,她总是那么的温柔,这种凉凉的眼神,令他很是心惊,他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思考了一会,沙麒麟才开口:“我年少时,并不怎么看得起女人。我父亲后宅之中,就有很多,她们精于勾心斗角,言不由衷,外表柔弱却又心肠毒辣。我作为嫡子,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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