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也不能完全怪朵朵,在她那个前世,普通自行车便宜得不得了,只用摆两天夜市就可以赚到一辆买自行车的钱,所以她一时忘了自行车在这个时代是贵重物品。
而她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全得靠自己赚,虽然赚钱对她这个来自于未来时空、有着超前意识的人来说不是个难事,但是她一样珍惜自己的血汗。
而且原主留给她的记忆和她前世所受的教育都让她珍惜辛苦赚来的钱,包括用这些钱买的东西。
虽然买自行车的钱是纳百川出的,可是他的钱也是他努力工作赚来的,又不是偷的抢的,朵朵当然要珍惜了。
纳百川见朵朵认错态度良好,便没再说下去了,换了一脸惊讶的表情:“你怎么会骑自行车?”
朵朵以前住在乡下,乡下人都穷,一般是买不起自行车的,即便有个把光景好的人家买得起,可是也不会借给别人学骑,所以纳百川才会认为朵朵不会骑自行车,因此决定教她,可是没想到朵朵骑的不知多顺溜,这实在太出乎纳百川的意料了。
朵朵微怔了一下,可下一秒就一副狂炫拽酷吊炸天的模样,傲娇的斜睨着纳百川:“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跑吧,大街上有那么多人骑自行车,我看都看熟了,当然会骑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朵朵轻描淡写。
纳百川沉默的盯着她看了一小会儿,想着她只读了个初三,却无师自通能够学会高一高二的知识直接高分进入高三,连高中这么难的知识在她眼里都不值一提,拿到自行车就能学会也许对她来说真不是什么难事呢?天才美少女总是能够创造奇迹的。
朵朵又绕着军属大院的空地骑了两圈,然后纳百川骑着自行车带着她,两人去了一趟武商百货。
天渐渐冷了,得添置些衣服,比方秋衣秋裤什么的。
当然,进了武商百货之后,朵朵首先直奔卖毛线的专柜。
她答应要给纳百川织毛衣毛裤的。
朵朵挑了很久,为纳百川买了四斤烟灰色纯羊毛的毛线织毛衣。
纳百川个高,而且还是属于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运动员体型,占衣服,所以费毛线,再加上织毛衣还得织上花样子才好看,没有四斤根本就织不下来一件衣服
至于毛裤,就不必买最好的毛线,朵朵买了两斤混纺的。
朵朵给纳百川挑选毛线的时候,纳百川一直安静的站在她身边,看她小媳妇样儿挑挑拣拣,心里充满了幸福感。
接着朵朵给自己选了三斤奶白色的,白色虽然不经脏,可是穿衣服百搭,她也给自己买了一斤黑色的混纺毛线织毛裤,冬天马上就要来临了,没有一条毛裤,这冬天怎么过啊。
当她准备给林永芳、陶爱家他们也各买几斤毛线,打算给他们也一人织一件毛衣时,被纳百川制止了:“你每天要上课,还要打理店里的生意,你哪有那么多时间织毛衣?”
朵朵想想也是,光纳百川和她的毛衣毛裤估计都得织两个月,如果还要给家里其他人织,那么这样织下去,织到明年开春都不一定织得完,于是从谏如流,听从纳百川的,给林永芳和陶爱家买了一件厚实的毛线衣。
那个时候的成品衣服价格高的离谱,不过话说回来,毛线衣织得可真厚实,反正朵朵现在有钱,也不在乎价格高。
她准备还给爱云挑一件成品毛线衣,纳百川道:“你已经给爱云织过一件毛线衣了,你是她的姐姐,不是她的母亲,不用事事都为她考虑的,留一些事让妈为爱云做,不然妈泛滥的母爱怎么办。”
纳百川说什么,朵朵一般都是唯命是从,于是便没给爱云买了,就连买秋衣秋裤的时候也只给自己和林永芳买了两套,纳百川有秋衣秋裤,所以就没有买。
一整个冬天总不能只穿一件毛线衣吧,纳百川又给朵朵挑了两件成衣毛线衣,一件大红的,一件淡紫色的。
逛了一趟商场,两人大包小包的出来,一部分东西放到自行车的车篓里,另一部分挂在车把上,还有一小部分朵朵提着。
纳百川骑着自行车带着朵朵来到了林永芳家。
朵朵把给林永芳和陶爱家买的衣服拿出来给他们两个。
爱云起拿百川给朵朵买的那两件毛线衣在身上比划,笑着对朵朵说:“这两件毛线衣肯定是姐姐买给我的。”然后又抓起纳百川给朵朵买的秋衣秋裤,“这个肯定也是我的。”
纳百川面无表情道:“这些都是我给你姐姐买的。”
爱云马上流露出铺天盖地的失望,把手里的东西放下:“我还以为姐姐逛趟街肯定要给我买点东西回来。”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幽怨。
星期天,就连纳百川父亲所在的大学工地也是要休息一天的,因此除了陈美玲在乡下看着做房子之外,全家人都在。
除了陶爱家,其他人听了爱云的话,都不约而同的看向朵朵,好像都认同爱云的话。
那些目光如芒在背,仿佛朵朵逛一次街没给爱云买东西是十恶不赦的大罪似的,这令朵朵心中很是不快,不禁微蹙了眉,说话也就尖刻起来:“说得我好像欠你似的,不给你买东西就天理难容,对不起你!”
爱云顿时露出尴尬之色:“姐姐,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你每次逛街都会给我买东西,我都已经习惯了,所以一听说你逛街,我就以为姐姐必定会给我买。”
朵朵冷笑一声:“你都已经习惯了?那就是潜意识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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