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楼提出的另外三条政策,第三条是加紧练兵,淘汰残兵弱将,改变军制,不再频繁调度,一个将领专管一支队伍,加深将士之间的契合程度;第四条是改革纳税制度,以货币代替粮食,将投入军用的税款增加;第五条是恢复屯田制,并逐渐恢复世兵制,以提高士兵的素质。
这五条都是他几个月来总结史书经验并走访军中结出的政策,然而他毕竟还是有些心急了,写成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将奏折递了上去,还在朝堂上激起了一阵口水战。
事情自然不会这么顺利,赵南柯虽私下里又找他好好探讨过五条新政,为了各种方案争论了整整一个下午,可自那天过去以后一切都仿佛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人提起过。仿佛事情就打算这么不了了之了。
十几天后,秦小楼到一间酒楼买酒,无意间听见一桌上的两个人在交谈。
“听说瑞王和章将军在应天府打了一场大胜仗,把兀术军一万人全歼。可惜之后又打了一场打败仗,把一万人赔进去了。”
另一个男人嗤笑道:“赵平桢和和兀术这一仗是傻子碰到了傻子,傻的不那么厉害的一方侥幸胜了。后来碰到个不是傻子的,不就全军覆没了?”
秦小楼脚步一停,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人一眼,只见他衣着邋遢、头发泛着油腻腻的光,仿佛几个月没有洗澡。脸颊上两块红彤彤的,怀里的抱着酒坛,显然已喝的半醉了。
最早出声的男人吓了一跳,比了个悄声的手势,一脸紧张地说:“我的好外甥,你别疯了!大庭广众直呼瑞王的名字,被人听见可糟糕了!”
那醉鬼眯着眼笑道:“怕甚!老子都骂他是傻子了,还怕直呼其名?”
秦小楼微微一哂,调转脚步走到那二人所在的桌边,自说自话地坐了下来:“兄台。”
拘谨一些的那个警惕地盯着他,抱着酒坛放浪一些的那个则斜着眼轻佻地打量他,眯着醉眼道:“你……你怎么长的像个娘们?”
秦小楼并不在意他的无理轻佻,微笑道:“兄台,我方才听你说,赵平桢是个傻子……”他顿了顿,拘谨的那个已变了脸色,他方露齿一笑:“我也这么觉得!不过我还想听听兄台的高见,为何说应天府守城一战是傻子碰到了傻子?”
这醉鬼名叫吴袆,曾在军中当过一个小官,跟金人打过几年的仗,后来打仗瘸了腿,服役的时间又到头了,就回了临安城。这一年来他因身上的残疾和品行不端一直没找到什么活计,就混成了个地痞无赖,靠不良收入和亲戚的接济过活。
那个叫他外甥的是他本家娘舅,名叫费元。以吴袆的为人,身边早已没了朋友,只有费元因思念早亡的妹妹而还肯为他出些酒资饭费。
吴袆在行军用兵之道上的确有些天赋,这些年来又累计了不少实战经验,肚子里装的货绝对比秦小楼这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要多。难得秦小楼愿意听他说,他自然不会推辞,乐呵呵地一笑,捧起酒坛来灌了一大口,酒水溅到秦小楼身上,秦小楼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吴袆道:“你道骑兵比步兵好在哪里?不是步兵打不过骑兵,而是赢了追不上,输了跑不掉,所谓胜不全胜,败则全败,输一仗能把前头赢的十仗都给输没咯!这是无解之法,我也没听说赵平桢用过了什么特别的计策,那兀术能被赵平桢全歼,肯定是他自己寻死,而不是赵平桢聪明。”
为了鼓舞人心,赵平桢赢的这一仗在国内是大肆鼓吹,说得仿佛他不费一兵一卒就用漂亮的方法把金兵杀的片甲不留。但具体是什么方法,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百姓要知道的只是一个结果。故吴袆能想到这一层,的确是过人的。他说的这些秦小楼都明白,却装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点头道:“兄台果然高见。”
吴袆被他一夸,心里更是得意,愈发说的口水星子乱喷,一股酒气直扑秦小楼的面而去:“我听说赵平桢派人烧光了兀术的粮草,兀术还不肯撤,硬是撑了三天。结果赵平桢居然开城迎敌——哈,放着固若金汤的应天府城墙不要,居然去平原上和金兵那群野兽打,这不是脱了铠甲送上去挨刀砍么!”
秦小楼沉吟道:“可金兵已经饿了三天,开城迎敌是为了赢一个全胜。”
吴袆道:“饿了十天的狼也是狼!饿得越厉害就越是要吃人!”
秦小楼点头。
吴袆道:“听说那赵平桢带着一万将士和数千百姓南下,中了金人的奸计,被杀的全军覆没。哼,这说明他根本就不会用兵。”
秦小楼心中一奇,不动声色道:“吴兄有何高见?”
吴袆得意洋洋地抠了抠踏在椅子上的脚丫:“当年我跟骠骑将军张方混的时候,张方贪功,赢了一小仗就带着我们一干兄弟追,结果中了敌人诱敌深入之计,大军被打散了。我领着三五百个兄弟,几十里的路回到樊城,途中被金兵袭击七次,我次次都把他们打跑了。哈!张方带出去的大军此战几乎全军覆没,我领的兄弟们是唯一一支活着回去的队伍!”
秦小楼急急问道:“你是怎么应对偷袭的?”
吴袆道:“我让老弱残兵背着鹿角走在最外围,一旦遇到骑兵,在鹿角的保护下中间的队伍迅速列阵。骑兵除了速度快,冲击力强,并没有其他优点,若是两方具严阵以待,只有不会用兵的将领才会让骑兵冲击步兵阵的正面。”
秦小楼奇道:“你立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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