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来鹿不明
作者:九重门
文案
郁郁不得志的废柴作家在下班途中遇见一头公鹿。
公鹿一天中一半时间变成人,一半时间变回鹿。
此鹿脸皮奇厚,死赖在作家家中,怎么赶都不肯走。
作家无可奈何,只好收留鹿男,被迫打开新世界大门.
结局很黑、很亮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鹿男,大石 ┃ 配角: ┃ 其它:
☆、1
初遇鹿男时,我正打算用祖父的枪轰掉自己的手。
我在一家出版公司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被枪毙。x城三面环山,公司的写字楼就建在城郊的半山腰上。两层店面式楼房,当中夹着薄薄的天花板,楼上是编辑和领导,楼下七巧板似的分作好几块,武侠区,爱情区,科幻区,恐怖区,画图区…我们这块,叫“爱些什么写什么,反正都过不了”区,枪毙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白天我们乘公车过来,抽出键盘,打开屏幕,噼里啪啦打一通字,打完后交给李三枪毙,枪毙完重新写,写完再枪毙…最后一轮否决过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
李三三十出头年纪,外号“情商两厘米”,十年前写了几本畅销书,江郎才尽后就蹲在这儿拿我们出气。我们的稿子得先交给他审阅,之后才能邮上去。楼上楼下的人几乎从无正面往来,任何问题都靠邮件和电话解决。张三进公司那天,老板也下来了,那是我入职三年头一回见到自己的老板。他神气活现地在办公室玻璃门前嘬着烟屁股,一只白胖的手搭在壶形的腰身上,脖子上吊了根猩红的领带,活像用于酷刑的吃满鲜血的铁链子。他大声告诫我们说:“不是什么人都能坐进这间办公室的,首先你也得是个江郎。”
“爱写什么写什么”区里就蜷伏着不少江郎,只是才和尽之间的距离短了些,所以还没出头就死了。比方说,我对面的哥们儿,我们管他叫a4纸,因为一写不出东西,他就吃纸。初进公司那会,a4纸还是个风华正茂的青年,打字比炸水管还有魄力。那时他一个礼拜只吃一张纸,现在一天得吃二两,还时常就着饭菜一块吃。
李三办公室的玻璃门总是半开着,方便我们连滚带爬地进去,再连滚带爬地出来。他恢宏的声音也时常沿着门缝,如滚水般潺潺地流出来:“滚蛋!重写!垃圾!枪毙!”
快下班的时候,他满脸阴郁地出来了,像条猎犬似的在夹板间巡逻。此君身段潇洒,有一种模糊而笼统的英俊,电视里漂亮的男明星,街头荷枪实弹的挺拔的武警,伸展台上高大而蹒跚的模特,男子医院招贴画上英俊的性无能者,这些人身上都有他的影子,他可以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人。
他轻飘飘地踱到我身后,闷声不吭地看我打字。我感到一阵心慌,仿佛手银时有人开了摄像头。我慢吞吞地敲键盘,打一行删一行。渐渐地,他凑下身来,从我肩膀后面探出个脑袋,说:“你都在写什么?”我没答话。他便细声细气地说:“来,我教你。”他伸出五指钢叉,按下ctrl a,按下删除键,完了拍拍我的肩:“你瞧,我帮你把垃圾清光了。继续。”
待他一走,我便摁下撤销健,刚刚消失掉的一万字变戏法一样地变了回来。于是我接着写:天哪我在干什么,我的老板是个脱毛的老气球,我的领导是个变态男….右手敲击键盘,左手打开抽屉,伸到一本文件夹下,缓缓摸出一把勃朗宁□□。
枪是祖父传给我的,他是个遗少,平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拿杀人的枪打鸟。他曾用一管高射炮炸掉半片林子,在此之后,便改用轻便的□□。七十年代那会儿,学生冲到了家门口。他最后一次举起这支宝贝,向树顶放了两枪。大约是消音洞挖错了地方,或是金属绣了,枪管突然走火,轰掉他半个右手。即便如此,他也舍不得把它丢了,也不知怎样修补了一番,传到了我手里。
弹匣里还有两颗子弹。从理论上讲,我可以先轰掉左手,然后固定抢把,再轰掉右手。我将它塞进大衣口袋,夹起公文包,离开了办公室。
车站建在山脚下,从半山腰下去,要经过一个斜坡。傍晚,太阳滑到了半空,靛蓝的天幕与鸽子灰的柏油公路间夹着一抹纤细的金线。快下坡时,从那里露出了一对鹿角,像两把树杈,弯弯的向两旁挺出去。没多久,一头公鹿就蹦了出来,小狗儿似的哒哒地跑来,仰头看看我。我也瞧了瞧它,接着往前走。它亦步亦趋地跟在后头,突出的嘴巴不时磕到我腰上。我回过身,它受惊般的后退了两步,等我拔开腿,它又跟了上来。
露天车站里没什么人,形同废弃的电话亭。我依在地图牌上等车,它呢,椭圆的眼睛嵌在叶瓣间,鹿角卡在树枝上,一动不动,仿佛也在等车似的。
六点钟,车来了。我跳上车,一路走到车尾,趴在车窗上往后看。那棵樟树摇了两下,便静了下来。它没有跟上来。
一个礼拜前,我刚搬了家。七层的公寓楼,我住在底层,家里除了常钻进几只耗子、一个团的蚂蚁和一个班的蟑螂,也还勉强能住。
到了家门口,天下起雨来。空气里白雾濛濛,揾了几点橘黄的车灯,雨滴连成串子,顺着屋檐一绺一绺地披下来,像铺了满天的白柳。
我把钥匙□□孔里,转了两下。这时,不远处又响起了哒哒的脚步声。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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