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醒起晚了。
窗外已经是个大阴天,乌压压的,他把摆在床头的小闹钟拿起来一看,早上十点多了。
肚子很饿。
他坐了起来,原本盖在身上的被子从肩头滑落,睡衣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换上的,最上面的两个扣子解开了,露出大片的吻痕。
以前还从没被这么过分的对待过。
毕竟他是一不舒服就甩手不干的主,床伴怕他生气,哪怕意乱神迷的时候也是动作轻柔的,不敢咬重。
他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小少爷一样,从来没人敢把他压在底下侵犯,他长得好看,年轻,有资本,大家都纵着他。
记得有一回一个女孩想玩玩第四爱的新花样,道具都准备好了,结果捆绑的时候手法操作不当,他皱了一下眉头,那女孩停了下来,用滚烫的掌心磨蹭着他的脸,“跟被人欺负似的,这模样我一个女人看了都心疼,谁忍心上?”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一旦觉得不适到某种程度就会提出分手,很多人想要从他这边得到一些利益,钱,权,后台关系,他是处于绝对优势的上位者,虽然做零号不会折损他的地位和尊严,不过如果他没有强烈想要躺平的意愿,也没有人敢自作主张压他。
可是现在,怎么就失控成这样了?
他曲起自己的膝盖,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背。
盛母生了三个儿子,最疼的就是他,二哥虽然做饭难吃,好歹会做,他的母亲从小到大连厨房都不让他进,嫌油烟熏人,又嫌切东西伤手,大儿子年纪轻轻就死了,二儿子要继承家业,小儿子贴心,当然要尽量照着自己的喜好养,吃的穿的都是用最精致的,送去学各种社交礼仪,她还注重养生,老把儿子抓去做各种spa,各种按摩,水疗,药浴,在脚上花的功夫也是,所谓养生先养足,所以他的脚看上去比一般男人秀气些。
足背瘦薄,脚趾圆润,透着点淡淡的粉,足心弓起来的弧度漂亮,大概方天晓也很喜欢,抱着抱着就捏,正面进去的时候老是弄得他的脚踝上都是抓痕,昨天也是被揉玩了好久,现在蜷起来还是有点酸酸的。
感觉从头到脚都被过度开发过一遍,而且方天晓从来不管他难不难受,最多就是在他真撑不下去的时候停手了。
他不喜欢这样。
身上穿的睡衣不够暖和,他又裹了一件棉的,里面的衣扣还没有扣上去,他想着等一下方便自己解开,用那些布满全身的吻痕,控诉一下方天晓越线的举动。
他不喜欢每次都被弄得那么痛,也不喜欢被咬疼,更不喜欢这种变态的占有欲。
今天是周六,他踩着棉拖鞋出去的时候就听到厨房里的动静,方天晓正站在灶台前,把罐装的牛奶倒进奶锅里加热。
方天晓长得太正经了,哪怕情动的时候都只是脸颊微红,呼吸稍乱,盛醒估摸着就算在公共场合自己躲在桌子下面帮他吹箫,旁人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
这么正经的人做起正事来,朴素而迷人。
居家型。
如果他某天突然想结婚,搞不好就直接娶了。
可惜方天晓上起他来一点都不居家,每次都把他搞得死去活来,想到这里,他又望而却步了。
和方天晓在一起做久了,他一定会英年早逝的。
他一方面舍不得方天晓对自己处处周到的照顾,另一方面又觉得两个人之间的性生活不和谐。
他最讨厌不和谐的性生活了,如果不是方天晓的前戏让他爽到不行,他铁定把人踹翻了。
两种矛盾的原因促使他放缓脚步,犹豫了下才从后面抱住方天晓的腰,用脸蹭蹭他的后背,“晓晓,你今天能在家里陪陪我吗?”
方天晓搅拌着奶糊的动作顿了顿,“我下午要去打工。”
“还打工?你不是赚了不少钱吗?”
盛醒觉得方天晓可能是股市赚了,因为最近冰箱里的食材越来越好了,有些他在自家家里的厨房也见过,都是自己爱吃的,想到这里,他又念起方天晓的好了。
方天晓做的好像都是自己爱吃的。
他不喜欢的,餐桌上从来没出现过,方天晓搞不好可能是他上辈子的老婆。
而且除了做的时候很凶残,方天晓从来没在别的地方亏待过自己,就连他突发奇想说要在阳台上养花,第二天早上他还没起床的时候那盆花就已经摆在他旁边,用小小的木凳子端着,一睁眼就能看到。
这么仔细想想又觉得方天晓简直就是新世纪好男友的典范。
盛醒的眉目敛了敛,恋恋不舍的抱着他,“我想你陪我,我们还没正式约会过。”
“约什么,都住在一起了……”方天晓用手肘轻轻推了推他,“放开,我要把这个放到冰箱里冻一会。”
盛醒绕过他的脖子看向锅里的奶糊,“你在做什么东西,看上去好好吃的样子。”
“炸牛奶。”方天晓答了句,盛醒维持着这个抱住人的动作,伸长手去拿锅柄,“这个我在小摊吃过,原来是这么做的啊,晓晓做的肯定比小摊好吃……”
方天晓被他蹭得有些脸热,“你病好了吗?”
“好了,睡一觉就好了,本来也不怎么严重。”盛醒咬了咬他的耳朵,“好了就可以做很多有趣的事情,亲爱的,我们晚上订个五星级酒店怎么样?花瓣浴,红酒,制服,多浪漫……”
方天晓的呼吸乱了乱,“你不是怕疼吗?”
“我喜欢晓晓……”盛醒诱惑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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