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撩我,”程悍伸出一只手按住他的脑门,“撩出火来你可败不了,睡觉。”
关青置若罔闻,又往他身上贴得更近了,指腹顺着他的肋骨一根根数过去,程悍反正没有痒痒肉,也就随他摸去了。然而那只手越来越放肆,从他的胸口一路摸上来,又钻出领口摸上了他的脸和他的唇。
程悍终于放下杂志攥住那只手,歪过头来挺无奈的看他,
“你昨晚泄了三回还没够啊?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关青兴许是被烧坏了脑子,就这当口还敢大言不惭道:
“你没听说做零的要是不被插|入,是会一直饥渴的么!”
“呦呵!”程悍果然就惊讶地笑了,“胆儿挺肥啊,非逼我霸王硬上弓呢?”他捏了下关青的脸蛋,“不用激我,你的帐我都给你记着,等你好了咱慢慢算。”
关青攥住他的手,目光落在虚空,过了会儿道:
“我光讲完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还没讲喜欢你的这些年我是什么感觉,要听么?”
程悍连眉梢都染上笑意,垂头望着他,轻佻说:“你真是这些年憋坏了,现在想一股脑全喷我脸上是吧?”
关青摇摇头,“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等哪天咱们分手了,你想起我的时间能比想起其他人时长一点儿,印象比对其他人深一点儿,收获的感动也比从其他人那里多一点儿。”
程悍收起笑脸,哀愁地叹了口气,“今天老绵说的话你都听见了?”
“嗯。”
“别想那么多,”程悍收起杂志,目光也盯着个地方呈放空状态,“这才刚开始处上,你有点儿信心,别光想着分手。”
“总觉得,”关青的声音在空气中轻盈地飘荡,一个字就是一秒钟,等他说完整句话,好像踏空而过的时间将他的言语轻易带走,让程悍记不清一字一句,只剩他语气里的怅惘,飘飘然地滞留于胸口。
他说:“现在抱着你,好像是抱着刚从监狱里出来时的你,那时你离我太远,不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于是我的拥抱对你来说毫无意义。但现在咱俩之间的气氛太和谐,又恍惚像是咱俩都老了,你在回忆往事,感官和灵魂都已飘远,于是我抱着的不过是个空壳……反正不管过去还是未来,我对你的感情都只是我自己的,连在一起都做不到,又何况是分手了。”
“……那怎么才能让你确定,咱俩现在确实是在一起了?”
关青认真想了想,说:“也许咱们在一起的时间比我暗恋你的年数都久了,我就敢确定了。”
可是十几年,对于那时还青春年少的他们来说,那十几年只是成长,虽然漫长,但身处其中并不难熬,眨眼就过了。
但对于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他们,十几年不仅仅意味着成长,更多的是在老去,每一天每一秒都在老去。
而过去的十几年毕竟是回忆,站在现在回首过去当然是过眼云烟般的轻松,而站在现在守望未来,这十几年,才真是望不到尽头的慢慢无边。
☆、 第二十三章
程悍蹲大牢的那七年,恰好是中国最突飞猛进和改头换面的七年。
祖国五十华诞,□□大阅兵、澳门回归、获得奥运会主办权、非典、神五成功发射,等等这些国家大事,都与小市民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
但这些丰功伟绩促成了经济的飞速增长,网络的日渐强大,各种潮流的异军突起,使得街头和人民的气息,与九八年大不相同。
所以当程悍穿着新潮的名牌运动服,站在市中心繁华的街道路口,即使他的样貌已从青涩的少年长成真正的男人,可他身上还是有一种与时代格格不入的气息。他沉默且严峻的表情并不能遮住他眼中的无所适从,就连站在肯德基里点单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都使他一度露出惶恐和尴尬。
时移俗易,物是人非,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而他们长大的那个小镇,却还是九八年的模样;程悍的家,程建军在事发前半年刚买的崭新的楼房,经历了七年的无主时光,仍然是最初的装潢和摆设。
于是这个八十平方的小屋成了时过境迁的现实给予他之已旧时光的龟壳,他没日没夜的昏睡,足不出户;醒来看会儿电视,就又回躺到床上陷入睡眠。
那时关青已经工作,可程悍一出来,他立马借着回家过年的由头辞掉工作,每天定时定点、打卡似的到程悍家洗衣做饭打扫家务。
他总怕程悍会一觉睡死过去,即使睡不死,也会被他自己给饿死。
在那头一个月里,程悍对他来说就像是涂满□□的骨头之于饿狗,吸引程度不亚于地球引力。
而那种吸引包含着神秘陌生的心动和措手不及的垂涎,每个月一次二十到三十分钟的探监,每年360分钟,即使这七年里他们风雨无阻的相聚在这360分钟里,不过也才2520分钟。
2520分钟,核算成小时,核算成天数,连两天都不到。
不到两天的时间,看着一个男生变成男人,这是多么突兀又奇妙的变化。
他一面贪婪地吸收着程悍的蜕变,一面从这蜕变里寻求记忆里的往昔,然后他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他占据了程悍全部的人生,享受了程悍所有不为人知的美妙。
一个秘密埋藏了七年,便长成了参天大树,变成了欲|望。
那个冬天格外温暖,楼房的供暖系统性能良好,阳光和暖气准时到来,屋外的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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