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春做得专心,并没有看到他,等着手中的散面都成了大小相同的疙瘩,他放了碗,又去打了两个鸡蛋,才去看锅里煮着的西红柿,眼见这话汤汁红艳,西红柿几乎都化在了里面,便拿了碗将刚刚和好的面下了进去,拿着铲子慢慢的搅动,防止粘锅。
杨东就看着他面色温柔,一圈一圈,以相同的速度慢慢的搅着铲子,不急不躁。他甚至能想象得到,这样一个做饭也如此温柔的人,如果要和他生活,日子该有多么的温馨。
很快,锅里传出咕嘟咕嘟的声音,显然是开了。
冯春这时候才放了铲子,转头去拿打好的蛋液,也看见了发呆的杨东。杨东就看见他脸上的温和几乎在碰触到他的瞬间变成了微笑,只觉得心都跟着颤了一下。然后才听见这个人说,“马上好了。客厅鞋柜旁边有个收缩桌子,帮我打开吧,要不吃的地方都没有。”
“哦!好!”杨东立刻站直了身体,好像带着很重要的任务似得,又走回了客厅,从鞋柜旁边拽出了个折叠实木桌,研究了一下后,将它拼了起来,站起蹲下的过程中,杨东又扫到了刚刚看过的书架,他进门时想的是“哎呀他竟然看这么多书”,而现在想的是,“好像书房旁边那间房还空着,可以打通了做书房,这样才能放得下这些书吧。”
不多时,冯春直接端了两碗疙瘩汤出来,这汤他熬得极好,西红柿完全粉化,疙瘩大小均匀,连打进去的鸡蛋都化成了丝,混在里面,上面还放了两根香菜,放到桌子上瞬间,香味便扑鼻而来,杨东的肚子就叫了起来。
冯春又转回头,拿了勺子和筷子,还端了叠小菜出来,冲他说,“我腌的泡菜,昨天放进去的,现在吃正好。”说完,便坐了下来。
杨东几乎是立刻拿着勺子挖了一勺吹着吃了进去,顿时浓郁的香味便在口中炸开,然后热热的疙瘩随即沿着食管一直落到胃袋里,杨东几乎立刻喟叹了一声,太舒服了。再昂贵的酒席也不如这家常暖心的饭菜一碗,这不是用价钱可以衡量的东西。
冯春瞧着他几乎风卷残云的将碗里的疙瘩汤吃了个干净,连忙说,“锅里还有。”杨东也不客气,问明了他不吃了以后,便将锅里的那些也都盛了进来,这一次他才慢下来,又成了那个养尊处优的大洋国际总裁,他慢慢的珍惜的嚼着口中的食物,等着这一口咽下,才对着还在跟半碗疙瘩汤奋斗的冯春说,“如果我想天天吃到,你愿意做吗?”
☆、第13章 拒绝
“如果我想天天吃到,你愿意做吗?”
杨东说这句话的时候,冯春正在低头吃疙瘩汤。
宴会看着热闹,实际上没人会真的去吃东西,他一晚上也不过就喝了一杯酒,胃里空空荡荡的,也就吃下这点热食,才感觉好一点。
可他万万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句话。这碗疙瘩汤再好,也不过是家常饭,他做过比这个精致繁复百倍的菜,拿这些菜换取了与别人交往的话题谈资和聚会的理由,可他从未想过,一碗疙瘩汤,能换来这句话。
他知道杨东的为人。
他们两家是世交,他的亲生父亲章建国与杨东的父亲杨伟斌乃是大学同班同学,据他所知,当年他们关系特别好,号称京大二人组,长相俊俏,学习良好,出尽了风头。毕业后,他们还共同创业。
他的母亲谭巧云则是他们招募的第一个员工,漂亮温柔,虽然只是个中专生,可帮他们将公司杂务打理的条理分明,成了个贤内助。
后来,章建国与他母亲恋爱结婚,并在同一年因为理念不合与杨伟斌分开,都没能影响他们的关系。他爸妈虽然早结婚,但生孩子却晚,他出生时,杨东已经4岁了,那时候已经拜了他妈当干妈,从他记事起,杨东就带着他玩。
他了解儿时的杨东。善良阳光时时刻刻都以大哥哥自居,好吃的好玩的想着他,可有事总是挡在他面前,就像个保卫者。
直到他离开。
他依旧记得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他那时候已经毁了容,脸被布包着,不愿意见任何人,将脑袋埋在妈妈的怀里。妈妈抱他走的时候,杨东就跟在后面跑,一声声的叫他,“晨晨,晨晨。”可他觉得自己太丑了,他不想见任何人,直到杨东被他妈妈抓住,他也未曾将脑袋从妈妈怀抱里抬出来。
那是成年前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而后来他回来了,以冯春的身份,他要报仇,也不敢相信任何人。所有人都成了他的一盘棋,而杨东也不可避免成为上面的一颗棋子。他用了整整四年时间,观察收集着所有棋子的消息,他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爱好,他们的优点与弱点。
他知道,杨东经历了什么,也知道杨东如今的性格,更知道杨东仍旧是章家的义子。他拿不准杨东是否还记得他这个旧人,否则怎会跟章家那群该千刀万剐的人混在一起?!可他通过四年的观察可以推断,这个男人从不说假话。
而他今天说,他想经常吃他做得饭,他在隐晦的问自己,是否愿意跟他生活在一起。
这是他从未想过的。
他想过如何去利用杨东的感情,如何去刺激章天幸,如何去达到自己的目的——让他们以命还命。却从未想过有人看上自己?他有什么?他只有一张修整过的漂亮的皮囊而已,在他温和的表面下,他的心肝脾胃肾早就随着母亲弟弟继父的死去,没有了。
他这样躺在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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