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马车内响起一声冷哼,一直白皙如玉的小将帘子挑了起来,一抹娇俏的剪影若隐若现,车内的女孩有些好似有些愤愤不平。“什么雪狼郡,就是个小破村子。也不知道父亲你是怎么想的,跑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良好的教育让女孩将‘鸟不拉’后面的那个字低声嘟囔过去了,可语气里的不满意却是谁都能听的出来的。
原来赶车的男子不是车夫,而是马车里小女孩的父亲。
这也算是桩奇怪事,在芙兰公国里,贵族的地位是远远的高于平民的,尤其是从家徽看来,这位贵族还是五大家族人,即便落魄到被从首都贵族圈发配到东边来,可也不该每个驾马的仆人。轻车简从这种事情本来就和‘贵族’二字相去甚远。
要说这位约翰子爵的出生,可谓是极其显赫,乃是首都约翰家族如今话事人,约翰公爵的次子,约翰公爵年轻时就以体格健硕为人称道于首都,且性子fēng_liú,总爱流连于酒会宴席之间,偏又生的一副英武不凡的面容,引得当时的贵族小姐们春心萌动,一个个芳心暗许,倒是惹了许多fēng_liú债。
约翰公爵倒也不是薄情之人,加上芙兰公国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于是约翰公爵便将自己摘得的一朵朵娇艳的鲜花全都栽到了自家的后花园,要知道,约翰公爵的夫人和姨太太加在一起,足足有十二位。
而如今被凄惨地发配到雪狼村的约翰,斯坦因子爵,便是约翰公爵的夫人生下的第二个嫡子。
若是论出声,怕是整个芙兰公国之,也找不到比约翰斯坦因更加优渥的出生了,生在豪门,还是嫡子,也就是说,约翰公爵去世之后,他和他的那位嫡子长兄,都有可能会接约翰家族的那个公爵爵位,成为帝国最上层的五个人之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不济,就算是他的哥哥成了公爵,那约翰斯坦因至少也能混个伯爵的爵位,而紫罗兰家族的伯爵,放在公国一众伯爵之,也算是最顶尖的那几个了。
然而,上天却没给他与出生相匹配的才能。
在芙兰帝国,才能二字,往往指的便是武勇。
芙兰尚武,这是开国便已经流传下来的传统,而在这样一个国家之,身体的弱小,便是最大的无能。
而约翰斯坦因的身体素质,用无能来形容,或许都是抬举他了。
用首都贵族圈子流传的话来说,那就是两个字。
废物。
约翰斯坦因8岁的时候就因为在街上被奔马惊吓到,骤然晕了过去。这件事传到他那个好面子的爸爸耳朵之,简直肺都快要气炸了。
约翰公爵不能容忍自己的儿子是一个被马吓了一下就会晕厥的孬种,他要的儿子,必须是一个健壮的,勇武的,能够以一当十,率领千军将敌人打的溃不成军的勇士!
于是约翰公爵派遣自己最贴身的侍卫长,开始对自己瘦弱的二儿子开展了一系列的体能特训。
那张送到他桌前的,记着斯坦因训练结果的纸上的内容却让他失望透顶。
耐力:极差(跑了不过百米,便晕厥。)
力量:极差(十斤重的石头都无法举过头顶,训练过程由于用力过度而晕厥。)
反应:极差(相当的迟钝,躲避测试成绩为0,测试过程由于被击后脑而晕眩。)
。。。
一下午的体能测试,自己这个二儿子居然晕眩了十二次,也算是前无古人了。约翰公爵越看脸色越差,到最后,那双浓眉下的眼睛之已是如同寒窟一般冰冷。
生在大贵族的家,可以放肆跋扈,可以奢侈无度,甚至可以仗势欺人,这些都没什么。
唯独弱小,是大家族最无法忍受的。
如同五大家族的其他家主一般,约翰公爵也率军打过仗,这是继承家主之位最需要也是最必不可少的资历,而在战场上有一条铁令,是每个人都要牢牢遵守的。
若是伤兵没有拯救的价值,那么放弃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从那天起,约翰斯坦因就成了约翰家族的那个没有拯救价值的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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