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啥法儿,跟这么个浑人能咋整!你们自己要是有辄我也不拦着。”里正无奈道,心里恨死卫老二了,让他难做人。
“行,您这么说我们就想别的办法,也不让您为难,只是到时候您别觉着我们越过您,没把您放到眼里就行。”西明武笑道。
“看你这话说的,我这里正多大能耐我还不知道,这卫成的事实在难办,也不是我不想解决。”里正也笑道。
西家人要的就是里正的话。第二天西明武和西明全去了一趟彦绥县城。第三天县衙里来了衙役,把卫老二带走了。
整个莲花村都轰动了,说是西家老二、老三把卫老二告了,告他有子不养,还讹诈人钱财。
其实这都是西远计划好的。从去年把卫成领回家西远心里就没底,他记得中国古代是宗法社会,宗族在过继儿子上要求是很严格的,一般都是没有儿子了才能过继,而且只能过继同姓同宗的晚辈,西明文自己有儿子,卫成和西家又不同姓,怎么才能让卫成名正言顺的由西家抚养呢?
这里虽然地处北方,百姓多是流放过来,或者因为在老家生活不下去,与父母、兄弟迁移过来的住户,所以没有如中原一带的世家大户,宗族力量不明显,但是一些原则性事情还是不能触犯的。
西远用近一年的时间来了解,东屋里奶奶柜子上放着的,奶奶曾经用来给村里婆娘们显摆的那本书,根本不是西远从李大夫那里借来的药书,而是通过孙东家借来的《大燕律》,西远现在所处朝代叫大燕,不属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朝代,但是有许多地方与中国古代比较相像,比如《大燕律》中关于过继的问题就有明确的规定,很类似历史上的唐朝。
《大燕律》中明确规定,过继异性非同宗男性子弟是违法的:“异姓之男,本非族类,违法收养,故徙一年;违法与者,得笞五十。养女者不坐。其小儿年三岁以下,本生父母遗弃,若不听收养,即性命将绝,故虽异姓,仍听收养,即从其姓。如是父母遗失,于后来识认,合还本生;失儿之家,量酬乳哺之直。若祖父母、父母令子孙别籍及以子孙妄继人后者,得徙二年,子孙不坐”①
也就是说只有三岁以下的小孩,被父母遗弃的才能收养,改姓,而一旦亲生父母找到,养父母必须把孩子还归本家。由此看来,卫成无论从年龄和姓氏上都不具备过继给西明文的条件,而且卫老二随时有权把卫成要回去。另外,养子在这里称为螟蛉义子,养父家的财产养子是没有继承权的,而且养子即使可以改姓,本人及其后代均不允许充当宗族首领,干预宗族事务。这让西远很头疼,钱财的事情他不担心,他会在卫成长大前给他置下足够卫成生活的私产,他现在要的是既把卫成养到西家,消去卫老二对卫成的影响力,又不想卫成以后有出息了因为是养子的问题耽误前程。
西远一直束手无策,直到看见孙叶和主管市集的市丞一起喝酒,貌似很熟识的样子,西远方有了计较,后来和孙叶渐渐熟识,西远抱着试试的心态跟孙叶提了一下,没想到孙叶竟然满口答应了。
西远本来还想再等等,毕竟现在家里银钱不多,可是卫老二那边不肯消停。西远正不知找什么借口和卫老二翻旧账呢,没想到头疼就有人递枕头,卫老二自己送上门来,这么大好机会西远怎么能够不利用。因此,叫父亲把二叔请了回来。西远考虑了,家里爷爷年纪大,他又太小,父亲老实,老叔为人他又信不过,能帮忙办这事儿的只有二叔。
西明武果然不负所望,回来拉着西明全几句话震住了卫老二,让卫老二反悔,转过来又去县衙告了个卫老二有子不养,别人代养不但不给养资,反而讹人钱财。
这也是西远计划好的,不过衙门里的人可不是平头老百姓,不会给人白白使唤,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银子。家里卖的吃食刚刚开始赚钱,西远手里五十两都不到,没办法和孙叶借了二百两,说好以后从分红中扣除。孙叶也答应了,一应关系走动,都是孙叶帮的忙,衙门里上下也都是打点好的,这次西远下了血本,他要永除后患。
卫老二被衙门里的人带走,卫老二的老婆着了慌,哭哭啼啼跑到西远家门口闹,被奶奶给一通抢白,自觉没脸又回了自己家。村里人也都被西家的举动给惊得目瞪口呆。这时候才发现西家不是以前泥团一样任人揉搓的西家了。
在大堂上,卫老二吓得缩成一团,这年头在村里多豪横的人到了衙门也胆战心惊;老百姓平时有什么事情都是私下了结,能不经过衙门就不经过衙门,所谓的“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进一次衙门等于被扒一层皮,所以平时有什么矛盾都在村里或者找族中管事的商量着解决,卫老二怎么也没想到西家老二和老三会把他告上公堂,当时就吓得堆灰儿了。
县令一拍惊堂木,卫老二就不住的扣头,口口声声称自己冤枉,实在是因为家贫才把卫成给西家抚养。
因为事先已经走通了关系,最后,经县令审明,双方协商,卫财(卫老二)家贫无力抚养长子,卫成交由西家抚养,原私人契约作废,卫老二返还所讹西家的五两银子。从本日起卫成为西明文义子,入西家族谱、户籍,不改名不改姓,西家抚养卫成至十六岁成丁,十六岁后着卫成归宗,另户别居,无论卫成为西家义子还是另户别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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