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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小辈被王氏训得都垂低了头, 默不着声
姬央本质上却是个不受礼教拘束的人,她侧过头向王氏笑了笑道:“四嫂, 不妨事的,这烤鹿肉的乐趣就在烤字上,并不麻烦。”话毕,姬央对那几个小娘子笑道:“快去选你们喜欢的味道,好叫你们尝一尝我这天下第一的烤肉。”
几个小娘子怯生生地抬头看了看王氏, 但是这种畏惧敌不过小孩子天性里的爱闹爱吃,见王氏不再说话, 几个小娘子欢呼得仿佛春天林子里的雀鸟,欢乐地跑去选肉了。
唯有王氏的小女儿五娘子沈芝没跟着其他小娘子去选肉,而是怯怯地走到了王氏身边, 随着她走到席边静静坐下, 有些羡慕地远远看了其他几个小娘子。
戚母从高台上远远地瞧着姬央,见她笑颜如花,为人尊上睦下, 待侄女也友爱, 这等人是天生的富贵性子, 生来就不缺人奉承和敬拜,压根儿就不在乎虚礼,比起四孙媳妇, 百年士族琅琊王氏出来的女儿, 要圆和通慧许多。
戚母心里只叹息, 亏得是若璞娶了安乐, 若是换了其他孙子,定然是把持不住的。
一番烤肉下来,姬央自己倒是没吃上两口,全喂了她人的肚子,她还兀自高兴。
因吃了鹿肉,姬央连午饭都没用,热闹过后直接回重光堂午憩,起来后,又精神饱满地跑去邀了大娘子沈薇一同去祝娴月的院子。
祝娴月初见她们时还有些惊讶,但一下就想起了昨日应承的事情,她原本还以为姬央只是口头上随便说一说而已。
姬央笑道:“五嫂,我来跟你练字啦,大娘子是来看书的。”
沈薇跟着叫了一声,“五婶婶。”
祝娴月立即叫丫头将敞间四面的细竹帘子都卷了起来,一屋阳光又明又亮,摆上了书几,布置好纸墨。
姬央在左侧的几案后跪下,吸了一口天井里自由的气息,欣赏了片刻角落边的绿竹,这才提起笔来。
笔墨纸砚都是姬央自己带来的,祝娴月抬眼望过去,只见姬央用的笔是玳瑁笔管的狼毫,墨是贡墨,砚是端砚,连纸也洁白无瑕,等闲少见。
祝娴月微微摇头,暗自笑叹,也只有安乐公主才会在日常练字中用这种别人一辈子恐怕都只舍得看不舍得用的纸、墨。
不过祝娴月观姬央坐的姿态和握笔的姿势,都十分端正,但见她悬腕扶袖,瞧着很是像模像样。
提笔时也是认认真真,笔下毫无滞涩,过得一阵,祝娴月见姬央搁下笔,待笔墨微干,她就迫不及待地捧了纸过来。
姬央写的是《诗经》中的句子,“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寻常士族家的女子提笔就能写“诗”并非异事,不过放在这位娇养的安乐公主身上,多少就出乎人的意料,没想到姬央的肚子里还有点儿墨水。(其实并不多矣。)
不过让祝娴月惊异的并不在这上头,而是姬央这一手簪花小楷,着实出乎她意料的好。簪花小楷讲求“娴雅、婉丽”,通常人写小楷都以端正均匀为雅,实则真正的精妙处却在“丽”之一字。
簪花小楷多为女书,丽人丽字,女子的含蓄典雅都在其中,要做到“笔断意连,笔短意长”八个字,说难行易,安乐却已经窥到门径,祝娴月断定,假以时日,安乐的字必定能登大堂,得窥奥意。
“五嫂,教我。”姬央在一旁诚挚好学地看着祝娴月。
祝娴月苦笑道:“我没有什么可教弟妹的。”
姬央听了这话还没什么,旁边的大娘子却吃了一惊,祝娴月的字可是备受推崇,誉为卫夫人第二呢,今日居然说没什么可教安乐公主的。
大娘子也顾不得看书了,搁下书卷倾身过去一看,这一看之下,只令她汗颜。大娘子本道,五婶婶那是绝世才女,等闲人自然无法望其项背,因而她们的字远逊祝娴月也不是什么羞愧之事,毕竟比起普通人来说,已经是极好了。可是今日看了安乐公主的字,大娘子方才知道自己是坐井观天了。
不管如何,因着苏皇后的名声,大家都不自觉地将姬央想成了一个徒有美貌,只会蛊惑男人的女子,也就是俗称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大草包。可如今大娘子心里再没了当初的想法,看向姬央的眼神已经从身份上的敬畏变成了对她整个人的崇敬了。
“不,五嫂是自谦了,我观嫂嫂的小楷别有一番韵意,却是最难领悟的,求嫂嫂教我。”姬央起身冲着祝娴月行了一个学生礼。
祝娴月哪里敢当,却也欣喜于安乐的领悟力,同聪明人说话总是让人轻松而欢喜的,何况今后能有人同她一起谈书论画,也是乐事。
大娘子也整顿了精神,在一旁专心听着,反正她是瞧不出祝娴月的字是多了哪一重韵意的,只是觉得好看得紧。
“所谓的韵意,大约就是以笔写意吧,以字舒心吧,都说观人观字,将自己写进去就是了。”祝娴月道。
大娘子听了还茫茫然,姬央却陷入了沉思,于她来说,写字只是好玩,信手拈来而已的玩意,可骤然听得这样的深沉之意,顿时就觉得以前的自己失之轻率和浅薄了。
良久后,姬央长身而立,冲着祝娴月深深地作了个揖,“谢嫂嫂教我。”
姬央因虑着沈度晚上要回院子里吃饭,练完字就别了祝娴月和沈薇两人,回了北苑,去林子里练习了每日的必修课,舞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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