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也有一个女生因为毛绒熊跟他产生了交集,那一只毛绒熊要小巧的多,不像这只又大又笨。
那个女生跟朱煜倒有几分相似,只不过没有朱煜毒舌,笑起来更清纯更纯良无害,也是因为她的笑他才会义无反顾地深陷其中吧
那还是叶琛在英国的时候,大一,深秋的季节,他漫步在落叶堆积的小城,灰色的小河边是安静开阔的道路,整个城市都充满诗意,像是走在一幅画中。叶琛沿河漫步,不知不觉走出了好几公里,腿脚有些疲乏便找了张长椅坐下休息,长椅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棕色毛绒熊。
一个少年老成的男生难得成年后再接触这种小巧可爱的东西,随手拿起,会心而笑。
“那是我的!”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女生跑到他面前,身材瘦眼睛却闪亮有神。
“你怎么知道我是中国人呢,上来就跟我说汉语,不怕我不懂?”叶琛对她产生了兴趣。
“唔”女生沉吟了一会儿,瞪着眼睛细细看他,“你看落叶的眼神,只有背过唐诗的人才会有啊。”
“这个回答是我听过最有趣的。”叶琛万万没想到,在异国他乡能从一个年纪轻轻的女生口中听到“唐诗”两个字,真是让人惊喜。
女生羞涩一笑,向他伸出洁白纤细的手臂:“把熊给我吧。”
叶琛心中一动,决定在那一刻做一个调皮的人,逗一逗她。
“我为什么要给你?这上面又没写着你的名字,怎么证明就是你的呢?”
“首先呢,这里四下无人,基本上不是你的就是我的,既然它不是你的,那它很有可能就是我的咯。其次呢,我跑过来直接找你要熊,我这么自信确定,不怕要错了,这就已经证明这只熊本来就是我的了。”
她说完将两只手臂交叉在胸口前,昂起下巴,卷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变成半透明的,活像一个精灵。那一刻,叶琛倾心了,第一次产生了想跟一个生命产生纠缠的**,如果此时此刻的美好能够一辈子拥有那该多好。
叶琛眯起眼睛,回想起往事,到现在了居然还会有眼泪,还会记得那一瞬间的鲜活心跳。
时光已逝永不会,往事只能回味。乍见之欢到最后难免沦为日久生厌,而且不仅仅是生厌,到最后简直到了作呕的地步了。曾经拥有的美好记忆也不过是昙花一现,初次见面好像就花光了所有的幸运和人品,接下来爱情一步步展现出最不堪的一面。
机智的变成狡猾的,主动的变成趋附的,善解人意的也可以是颇有心机的。谁能预料到那样一个可爱聪明的女生,揭去面纱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跟叶琛在一起后还不满足,通过他打入叶氏大家族,知道叶琛是董事长的次孙,而叶琛的总裁父亲最宠爱的却是跟已故妻子的大儿子,也就是叶琛同父异母的哥哥。董事长年事已高,总裁接下来重用的会是大儿子,而不是小儿子。她摸清了利害关系,使出浑身解数勾引了哥哥,顺利成为叶琛的嫂子,殊不知却失去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
或许她并不在乎吧,或许她从来也没有在乎过。叶琛不愿再想,又看了一眼毛绒熊,转头投入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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