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呀两个小兔崽子,你们真是嫌命长啊!连这种盖洛斯都敢招惹,愚蠢至极!”要不是有伤在身,轩严一定给他们好看。
年龄较小的孩子吓得哇哇大哭,而年龄大些的孩子虽然脸色发白,但还是倔强的咬着嘴唇。
看他们身上的斑斓纹路,无疑是变种人。两个孩子身体瘦弱,衣着破旧,生活条件一看就不怎么样。
变种人生活的环境艰苦恶劣,但有一定规模的部落通过黑市交易和因地制宜,可以很好改善族人的生活。先不说这两个孩子身体状况多么差,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偷取鸟蛋这一点就能看出,他们所在的部落规模应该不大,而且正处于衰落中。
哪个大人会让孩子这么冒险,莫非部落已经无人可用?
“如果你们正在饿肚子,应该有很多方法获取食物,为什么非要爬这么高的山偷鸟蛋?”轩严问。
“因为……因为……”年龄小的孩子哭着说出实情,大孩子碰了他一下,示意不要多嘴。
年龄虽小,防范意识倒是很强。轩严点点头:“唉,可是你们搞错了,能治病的不是鸟蛋,而是长在鸟巢边上的变异紫苏。”
紫苏是一味中药,《药性赋》记载其对风寒感冒、胸闷呕恶有效果。而变异紫苏则强化了药效,不说包治百病,很多伤风发热的病都能治,药到病除。
因为鸟要筑巢,大鸟盖洛斯要飞到有绿洲的地方采集材料,所以总是能采到紫苏的种子。在洞穴的温热环境下,紫苏很大几率能存活繁殖。大鸟对这种植物也很偏爱,所以总会搞一些放在巢里当装饰。
“部族里有会医术的人吗。”轩严问。
“有!珑阿姨的能力是治疗各种外伤,非常厉害!但她对族长的病一点办法都没有……”
说白了就是只有治疗能力却没有学习过医术的人吧,从孩子的叙述中,轩严大致推断族长得的是什么病。他说:“我会把鸟蛋还给大鸟,然后取得紫苏,你们在这里等我,不要跟来。”
知道孩子们的本意,轩严也不好再责怪他们。要怪只怪他们的家长没有好生看管,差点出了大事。
大鸟正在洞穴疗伤,它看到洞口出现怀抱鸟蛋的人,正是这个人刚刚伤了它。大鸟尖叫着挪动身体,敌视着面前的人。
“这是你的孩子吧,还给你。”轩严慢慢地走到大鸟面前,将鸟蛋轻轻放下。他事先看到紫苏的位置,便把鸟蛋放在紫苏旁,顺势扯断几根握在手里,慢慢退出洞穴。
大鸟是记仇的,或者说所有盖洛斯都很记仇。如果孩子们把鸟蛋带回去,下次大鸟就会无差别的袭击路过山脚的人。
“谢谢大哥哥!”看到紫苏,小孩子高兴的又蹦又跳。
“你们叫什么名字?”轩严问。
“我叫小海,他叫大毛,我们是邻居。”
轩严说:“大毛,你知道错了吗,不问清楚就鲁莽的行动,不仅没有拿到真正的药,还把小海卷进危险之中,这是一个哥哥应该做的?”
大毛很羞愧:“对不起,大哥哥,对不起,小海。”
“哈哈没关系啦,不过这样回去,大人会不会骂我们啊。”在小海眼中,大人比大鸟更加危险。
大毛问:“大哥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华仲。”
“大哥哥,”大毛有些发憷,“你不是变种人吧?”
“是啊,我只是个普通人,怎么,难道你害怕我会对部落做什么坏事?”
小海连忙摇头:“不会不会!大哥哥是好人!”他很期待地问大毛:“是吧大毛?”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大毛的年龄比小海大,也仅仅是大一岁罢了。况且,轩严帮助他们取得紫苏,还救了他们性命,这时还多疑,反而有心胸狭窄之嫌。
于是,三人向部落的所在地走去。
路上,轩严在聊天中摸清了部落的情况——别在意,他之前好歹也是军人,收集情报是个不大不小的职业病。
部落的规模很小,总共两百多人。因为盖洛斯的袭击和环境恶化,再加上饮食不良,部落里有很多伤病的男性无法劳动。在这种情况下,部落准备迁移,可在节骨眼上,处理族中大事的族长又病倒了。
“以前族里还能靠黑市交易生活,然而最近总是找不到交易人,找不到交易人就进入不了交易市场,据说是亚人正在严查这一方面,联合军为了囤积物资,和变种人部落的交易次数越来越少。”大毛说。
在阿萨人乃至很多人类眼中,变种人就不算是人,没有人权。部落的黑市交易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和联合军进行交易,二是通过商都的交易人,在特定的市场交易。黑市不好做,对小部落的打击是很大的。
快到村口,他们遇到一帮大人。显而易见,大人也在寻找他们。
“大毛!小海!你们跑到哪里去了!”
两位妈妈跑过来抱住各自的孩子,焦急的表情终于得以平复。
“找到就好,”一位美丽的阿姨走过来,“大毛,小海,这位是?”
小海很兴奋:“珑阿姨,这是华仲哥哥,是他帮我们拿到了紫苏,族长有救了!”
“你们拿到了紫苏?”珑阿姨又惊又喜,“真是太好了,华先生,谢谢你!”
“这两个小鬼想去大鸟的巢穴,还拿错了东西,要不是我刚好路过,他们小命不保,太危险了,这是你们大人的失职,一定要好好管教,不过,”轩严话锋一转,“看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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