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她屁颠屁颠地跑回家,学着那个小男孩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跟爸爸妈妈宣布,“我长大以后要成为一个作家!”
爸爸激动地将她一把搂进怀里,又揉又捏,“我们贝贝竟然也有自己的梦想了,真棒!”
林贝贝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确定了自己的志向,而爸爸妈妈并没有把她的话当作儿戏。从那以后他们就三天两头带她往市图书馆跑,她一头扎进书的海洋里,常常一看就是两三个小时。
毋庸置疑的是,书本给她的童年生活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但一个人看书,思考,也让她变得比其他小孩子更加敏感。而那样的个性,小孩子一旦驾驭不好就会变得孤僻,自我。那些种子在爸爸去世之后顺理成章地生根,发芽,最后长成参天大树,于是后来林贝贝将那段特殊时期称为“黑色星期五”。
林贝贝现在回头想想,生活的一笔一划都脉络清晰地展现在自己眼前。她顺着书架一排排地走过去,好像就能找到自己曾经生活的轨迹。
她拿起一本被翻烂了的《三只小猪》,这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一个故事,不知道被她翻来覆去读了多少遍。讲的不过是一个很简单的三只小猪盖房子的故事。
小时候,她跟别人谈论这个故事,很多人嘲笑猪老大和猪老二的愚蠢,懒惰,但她只觉得特别同情他们两。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之骄子,可以顺利地找到搭建理想房屋的砖头。大多数人忙忙碌碌一辈子,到头来也只有一座稻草或木头搭建的房子。而生活就像那只大灰狼,随时要来摧垮它们。
这个世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胜者荣耀加身,败者更需要同情。
人们总是将成功粗暴地归结于努力,其实,运气是很重要的一环。
林贝贝漫无目的地想着,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中国古典文学的书架前。指尖拂过书脊,一层薄薄的灰尘扬起,上下翻飞。
看来中国古典文学果然还是备受冷落呢,怪不得刚才经过好几排书架都没看到半个人影。林贝贝嘴角微扬,好像又穿越时光,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她天天盼望着快点长大,疯狂地崇拜一切与成熟挂钩的东西。六七岁的她天真地认为成熟的标志便是与众不同,因此她特别迷恋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当别人还抱着格林童话的时候,她就开始故作高深地捧起《红楼梦》了。
一知半解或者全然看不懂都没关系,她要做的只是打开那本书,然后接受别人投来的,像崇拜迪迦奥特曼一样的艳羡的目光。
不过后来,《红楼梦》确实成为了一本于她而言非常重要的书,不仅因为她喜欢书里展现的人间百态,更因为她常常能在里面的某个人物形象里找到自己的影子,他们仿佛穿过了遥远的时光隧道,在向她招手问好。
林贝贝清楚地记得市图书馆里那本《红楼梦》就放在前面的那排架子里,只是中间隔了很多年没来过,不知道那本书搬家了没有?
她往前走过去,然后拐一个弯,不期然却撞见一抹白色,是叶熙言!
林贝贝赶紧把自己藏到书架后面,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躲什么,只是碰上叶熙言,心脏就会不听话地砰砰跳。
她以为很多裂痕经过时间的洗礼可以自行愈合,没想到过了这么久,依然会旧伤复发。
她偷偷探出一点脑袋,叶熙言精致的侧脸被光影分明地切割出好看的线条,修长的五指上搭着一本书,林贝贝眯起眼睛一看,居然是那本《红楼梦》!
叶熙言最近实在太不正常了,不仅不迟到,不早退,现在竟然还看起书来了,难不成太阳真的打算从西边升起来了?
她正在心里暗摸摸地嘀咕着,突然面前覆上了一道阴影。
熟悉的冷调子从头顶上方传来,“怎么?现在还玩起跟踪来了?”
☆、三人行
越过叶熙言的肩膀,林贝贝看到窗外放晴许久的天空又开始悠悠荡荡地飘起了小雪,仿佛十二月的那场初雪从来不曾谢幕般,一直飘到了现在。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叶熙言一只手抵在林贝贝身后的架子上,眸光犀利。
林贝贝偏过头,躲避他近乎灼人的目光,“叶熙言,你少自恋了,我既不是你的粉丝也不是狗仔队,我闲着没事跟踪你干嘛?”她顿了顿,似乎为了增加可信度,又补充道:“我是来帮蒋莉莉他们补课的。”
叶熙言挑起一边的眉毛,“这我可料不准,说不定你这一肚子坏水,又打什么鬼主意算计我呢。”
林贝贝曾经认为,她和叶熙言两个人原本可以非常单纯地老死不相往来,然后在日复一日的沉默中不断加深对彼此的怨恨,这是她所能想象得到的关于他们两人最好的结局。
但为什么不甘心呢?叶熙言一次又一次的试探她的底线,一而再,再而三的拿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来污蔑自己,狗急了也会跳墙的好吗?!
林贝贝晃晃脑袋,深吸了一口气,仰起脸,“要是我说,我没算计过你,你信不信?”
叶熙言愣了两秒钟,眼睛里是林贝贝读不懂的情绪。然后他把手放下,转身背对着她,“有哪个傻瓜去抢完银行之后会拎着一袋子钱满世界宣扬自己恶行?况且,你上次亲口承认了,你巴不得我死。”
最后一个“死”字,叶熙言咬得很重,似乎那股未消的愤怒全都集中在了这个短短的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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