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一家面馆吃了一碗面。我不喜欢吃粉类。我爸开有很多饭馆,我才不会去吃。我在街上走着,不说话,不做事,手上也没有水,快乐得要命。点一支烟,把烟圈吐在街上,走路快要飞起来。你读书或许成瘾,不知道不在学校的快乐,真想随手拉个人过来请他吃饭,请他抽烟,并问他快乐吗。我都想就这样离家出走了。
我看了一下手机,原来是星期五。我永远记不住今天是星期几。大家都还在学校。我也不想找那些还在读书的孙子。我到网吧看了一会电子小说,我喜欢在网吧看书并且抽烟。我是突然想起霍尔顿那个疯子来,想看看他离家出走了没有,还有几章没看。四点多的时候,我到一个朋友的酒吧喝酒,顺便找她聊天。我和她倒聊得来。并不为冰川。她倒叫冰,初中毕业就辍学了,然后和几个朋友一起开酒吧。她长得委实漂亮。看她太久你会有种似乎已经爱上她的错觉。我不知道他辍学的原因。这间酒吧叫冰结前,冰结前是水,想必她是说她自己,曾经或许温柔。很喜欢她也及这酒吧的名字。我喜欢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很能喝酒,并且厉害得要命,很难得这千百女人之中遇一个关于酒并伴。她抽烟抽得也是厉害得要命。
酒吧里面没什么人,时间未是时候,她站在吧台里面玩手机,旁边有几个男伴。
我跟她打招呼:“嗨冰”,并递一支烟给她。
她看了一眼烟牌,并说:“抽这烟太容易死掉”。
我说:“在学校谁敢买好烟,一个小时内绝对被偷干净,特意递给你们帮忙抽掉”。
她说:“不上课?”
我说:“今天刚辍学。来一杯免费的酒”
她说:“哈,乐意乐意。到底怎么了?”
我说:“中枪了,哈”。
我和她说的话大部分都是谎言。我有时倒信仰起谎言来,它似乎能后人带来快乐。我还跟她说她长得很美,她高兴得快要以为我爱上她了。但是她的确美。有些女人你看了想跟她**,有些你想和她结婚或是谈恋爱,但她你看了,就只想和她抽一支烟或是喝一杯酒。就是这样并带美。
后来调侃了会,我自己喝了几杯调酒,有了一点醉意就走了。我是突然想起剑来,剑是我的好朋友,他也是早已辍学了,高中也没毕业,就去上海打工,干了两年,我还以他结婚或是有出息了,原来还是一副要饭的样子,身无分文。听他说他已经回家了,但一直没去找他。我也不知道他回家干嘛。我打了一个电话给他,叫他出来喝一杯茶。电话中他问我不是在学校?我已经很不耐烦回答这个问题了。我说出来便可。他高兴地答应。他家在郊区。我在一个茶吧里面等了他差不多半个小时,都快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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