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走到林权面前, 规规矩矩的打了个招呼。
林权来演的角色是个街头艺人, 和叶蓁的对手戏最多。
这个角色不出彩, 相对还很平凡,甚至有几个地方只是白梦骑车而过时的一个背景板,他最多的时候,就是抱着吉他,坐在街头忘情演唱,那是一个为了歌唱忘我的人。他甚至连台词都没几句,也因此林权的戏份不多不少, 但是以冯润之导戏的谨慎程度来看, 也能待个几天。
林权看着面前面前的女人, 她长裙活泼,肤白似雪,脸蛋不是美到让人惊讶的那种,却越看越有味道, 那是一种由内而发的气韵。
不过叶蓁看来很安静秀气, 和剧本里的白梦性格差距很大,听冯润之说他特别满意叶蓁,叶蓁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白梦,所以当真下了苦功夫才让叶蓁拿到白梦这个角色。
林权会过来客串,一部分原因就是冯润之。
冯润之是难得的好导演,最难得的是他愿意给有才华的新人机会, 当初他能拿下《迷途》就是因为冯润之看好他,后来他凭借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男主角,最感谢的人就是冯润之。
林权和冯润之其实也算不上朋友,他感谢冯润之的知遇之恩,冯润之看好他的才华,可称知己。
至于第二个原因,他在成为演员之前,最想的就是背把吉他浪迹天涯,这个角色也算圆了他一个梦。
他伸出手与她相握,一触即分。
他身材极为高大,俊朗的脸上笑容张扬,潇洒不羁,又绅士礼貌,男人的荷尔蒙扑面而来:“叶小姐,你好,很高兴见到你。不过不要叫我林老师,显得我太老,叫我哥,林哥、权哥、林权哥都行。”
叶蓁顿了顿,微笑道:“林哥,等会儿如果我表演又让你不喜欢的地方,还请一定要告诉我。”
林权:“冯导和我夸了你好几次,我相信他不会看错人。”
叶蓁说:“谢谢。”
许诺看着林权和叶蓁交谈,就感觉心里有个猫爪子在挠似的,他果然不喜欢林权。比他帅还和他一样有才华,他们一路斗下来,得到的奖项虽然基本持平,但是林权的时间比他早!
现在似乎还挺欣赏叶蓁。
林权也是聪明人,懂得演戏热爱演戏,一旦他和叶蓁对过戏,肯定会被惊艳。
……这种感觉就像自己的小秘密居然要被宿敌发现了?让他心情颇为不爽。
经纪人在旁边说:“没什么,反正林权只是来几天,又是个不出彩的小角色很快就走了。”
许诺呵呵笑了一声:“你说什么?我还怕他?”
“不是怕,就是外界经常拿你们比,这次电影出来肯定又少不了。”
“林权都敢来了,我还怕外界比吗?”
他整了整衣服,轻轻咳了咳,主动走了上去,俊朗的脸庞笑得完美无缺:“林哥,没想到你会来客串,欢迎。”
大他三岁,叫声哥没什么不对。
林权说:“能拍冯导的戏,就算只是个小角色也是我的荣幸。”
许诺呵呵,马屁精。
林权微笑。
叶蓁:“你们慢聊,我有事先去忙。”
两个男人看着叶蓁走远,又对视一眼,眯了眯眼睛。
林权也不喜欢许诺,没什么为什么,讨厌一个人还需要理由?
这可能是作为宿敌彼此间最心有灵犀的时候了。
到了真正拍戏的时候。
一条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一件黑夹克、低着头弹奏吉他略显潦倒的男人坐在路边。
他每天都来,下午三点出现唱到日落,偶尔有人留下聆听片刻又匆忙而去,偶尔会有人在琴盒里放下一些钱,只是他天天来,没了新鲜感,很少再有人会停留。
白梦每天路过时都会停下自行车,给他的盒子里放上一点钱。她很少会停留,但她每次路过时全部精力都在男人的歌声里。
这一次,她停下自行车,看着专注演唱的男人。
她是异类,和脚步匆匆走过的人而言,她是他唯一的听众。
直到一曲结束。
女孩的声音很好听,有着青春里都会有的茫然和疑惑:“你很喜欢音乐吧?”
男人垂着头,拨弄琴弦,不曾应她。
女孩:“是什么让你坚持一直在这里唱歌?”
他终于抬头看她,漆黑深邃的眼眸不带任何情绪。
女孩突然一笑,美丽的脸庞映照着身后余晖,灿烂得让人移不开眼:“我知道,肯定是因为爱,,我不会放弃。”
她登上自行车,迎着风飞驰而去。
男人低头,弹起吉他,悠扬歌声萦绕着落日余晖,美好而温暖。
“卡!”
这一幕拍了二十多个镜头,可每次,几乎都是一遍过。
明明没什么台词甚至只有一个对视的两个人,莫名就让人觉得和谐又自然,隐约间像是被拉出了一条线。
许诺知道那是什么,默契。
能把简单的戏份拍得让人意犹未尽。
无论是叶蓁开口说话的时机还是林权抬头看向叶蓁时,那种遇到对手时的默契最能激发出对演绎的热情。
就像他面对叶蓁时也是这样。
而且更让许诺生气的,是在每一段拍摄结束后,他看见林权眼底越来越亮的光,他当然知道那是什么,因为他在和叶蓁对戏后也是这样,越来越期待,越来越喜欢。
不过他把林权的目光归类为贼眉鼠目,看了就让人讨厌。
次数多了,许诺感觉他可能会心肌梗塞。
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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