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夕相处渐生情愫我憧憬着与爸爸常在一起,就是我的快乐。大城市的生活,令我大开眼界我才十六岁,面上稚气未除,学人薄施脂粉,穿上上班服,当爸爸的小秘书,摇身一变,成为个ol。我相信我这份工作我做得来,每天换上新装,进入爸爸的办公室,都
能惹起他注意。
我对爸爸的生意没有太大兴趣,我只对他有兴趣。替他办事,让我了解他多了一点,他是个事业为重的人,精明能干,全副精神放在生意之上,生活一点情趣也没有,简直是工作狂。
我是个怀春少女,感情生活却一片空白,从未谈过恋爱。公司里年轻的男同事不少,可能我是老板的女儿的身份,没有一个敢和我接近。在吉隆城的朋友不多,爸爸就是我生活的中心。替他工作的方便,和他朝夕相处,日子久了对他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他的
业务遍及国内外,常常出门,有时一去就一个多月。他一要出门,我就讨厌,因为我会很寂寞。我开始同情妈妈红杏出墙,因为我能代入了她当年空帏寂寞的心情。我不喜悦的心情,竟敢在他面前表露出来。
我对他说,把我带来吉隆坡,你自己却常常往外跑,把我丢在一旁不理会有什么意思?
爸爸做了一件令我意外的事,从国外回来,他叫我进他的办公室,把一件礼物送给我。
礼物包装得很精致,这是爸爸第一次送礼物给我,拿着它,说了声谢谢,不懂得应否在他面前打开来看。他看见我犹疑,告诉我为什么不打开来看看。
我深深吸了口气,用颤动的手打开,是一串明亮的珍珠项链。他问:「你喜欢吗?」我点点头。他说:「既然喜欢,何不现在就戴上?」他绕到我背后,亲手替我挂在颈子上,扣上扣子。他的手轻轻的搁在我的胳膊上,对我说,很好看啊。他温热的鼻息喷在我裸露
的颈背上。我的心慌乱如麻,自问做了什么好事,值得这贵重的礼物?发了个脾气就拿到一串颈炼。
我再说一声谢谢,对他说,我从没收过他的礼物。他说,对不起,我这个做爸爸的没心肝,连一个洋娃娃也没有买过给女儿。
那天下班,他叫我陪他吃晚饭和消遣,那简直是个恩宠。十六、七岁的乡村姑娘,跟着爸爸到豪华的会所,两个人在一个包厅里,吃一顿烛光晚餐。他整个晚上都看着我颈子上亮晶晶的珍珠项练,我不敢深呼吸,害怕他看见我胸前的起伏。那个时刻开始,他就用不
同的眼光看我,他打量我的时候,会令我脸红耳赤。
以后,他依旧常常出门,但每次都买贵重的礼物给我,像首饰、手袋和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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