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时间久了总会……”
“不许说!”他咆哮着把她搂得死紧,“你这个白痴蠢女人,这么会操心你怎么不去当联合国主席啊?你他妈的成天一声不吭的原来就在想这些傻玩意儿啊?一开始好?你是一开始就好了,我呢?我开始的那会儿你在哪个角落瞎晃悠啊?你和别的男人计划着要结婚的时候我他妈的能好吗?我告诉你梁曦,你别跟我来这套!我好不容易才把你弄到手你说我能随便放过你吗?你不陪我百八十年让我干个够本再给我生几个娃的你说能行吗?啊?”
她静静听着,一声不吭地任他抱着,只是让热泪慢慢浸湿了他的衣襟。
作者有话要说:梁叔叔你哦,自作孽不可活哦……
关于昨天有读者质疑我是不是为了延长此文所以才生造出一个苏子殷,我在这边说明一下,苏子殷是我的一个读者,这文早八百年还在存稿的时候我就和她说过有一个角色很适合她,于是就写进去了,所以确定是大纲内的人物和既定情节。这文又不红火,正常人都是冷文快点完结热文才拖长的对吧?别担心我不干这种事,热文我也不拖
至于为啥又杀出来一个人,搞得好像又要来个十万八万字似的,唔,我不能剧透,我只能说,两边都已经进入收尾期了,各一两万字就结束。另外,由于临近结束,两边都在酝酿大高}潮,所以又会出现无法分割导致每一对都要连续发几章的情况,请见谅,请不要骂我……
第99章「放曦」纠结
关于是姐姐还是女朋友这件事,司徒最终还是不得不妥协了,实在是因为梁曦已经把话说了出去,硬改很奇怪。再说她已经把话撂下了,要是他敢在苏子殷面前曝光他倆的关系,那这一整年他都别想碰她全身上下的任何部位了。
见面那天,苏子殷特意打扮一新,本来就是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再加上极具品味的时髦装束,更是显得浑身都在发光。她的眼神在等待中期期艾艾,而在见到司徒的那一瞬间,露出了和所有追星少女高度一致的闪亮眼神。
司徒有点尴尬,那是一种明明光天化日,却像立于黑暗般的尴尬。
苏子殷这关很好过,她大约真是把他当做了偶像,居然拿了一叠杂志来给他签名!所以当梁曦小心翼翼地提出请求她帮忙的事后,她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尽管这种毫不犹豫里其实包含着对本质的全然不了解,但她答应会去劝一劝自己的父亲,这对他俩来说已经是非常难得的进展了。
司徒去见苏总那天是苏子殷陪着去的,梁曦并没有跟随。道理也很简单,司徒是有求于人的当事人,苏子殷是其中的牵线人,梁曦两头不着,硬要跟去也只能当个莫名其妙的陪客;而司徒原本是想劝说她同去的,可又担心苏总太过强势,他当然可以承受任何的质疑和拒绝,却不想让她在身边为他心疼。
司徒去赴宴的那天,梁曦独自在家下了口挂面,没吃几口就放那儿了。
心神不宁,她害怕他会被拒绝,又隐隐害怕他会得到机会,然而,这个念头哪怕只是一闪而过,都会让她自责得喘不过气来。
她觉得自己真的不好,永远口是心非,永远悔不当初,永远自我拉扯。可是她改不了,她对自己无能为力。
金毛像是看出了她的怅惘,总在她身边绕来绕去,她把金毛捞进怀里,抚摩着它渐渐滑顺起来的一身金毛,然后把脸偎在它温热的躯体上,想得有些出神。
苏子殷说它是纯种金毛的那一天,她就有了隐隐的担忧,因为这就意味着它很有可能并不是被抛弃的流浪狗,而是走散而已。如果有一天它的主人找到它,她是不是必须要把它还回去?
答案是肯定的吧,就算没有归还的道义在,把一只纯种金毛禁锢在这小小的破屋子里,让它吃最普通的狗粮,住最普通的箱子,咬最普通的胶……这样真的对他好吗?
“对不起……”她喃喃自语着,金毛却依然傻傻地伸着舌头,好像在对她笑。
在苏子殷的竭力劝说下,经过和苏总的详谈后,司徒终于和他达成了一个互有让步的协议——加盟费由苏总这边统一承担,经营权也在信宜集团手里。但是这家店面的管理权可以由司徒放来行使,如果他能在一年内达成一百万以上的利润,就可以把店面“赎”出来;但如果不行,那就乖乖走人。
苏总这招是标准的商人做派,一方面给宝贝女儿一个面子,另一方面也是想看看这个年轻人的实力究竟如何,这个指标其实很不好达成,他要是真能做到,那不单这家店面,整个s市的所有店面都可以引进他的模式和风格,到时候复制一下就是了。
用一家店面的兴亡,赌更多可能的利益,虽然赢面不大,但,反正他输得起。
比较出乎意料的是,苏子殷居然自动要求去司徒的店面打工,苏总当然也看出了女儿的心思,虽然他不是很乐意,可终究是拗不过宝贝女儿的苦苦哀求,便将她打包一起安排进了加盟店,让司徒随便给她点杂事做做,不用太把她当回事。他虽然这样说,态度却是强势的,司徒只能接受了。
只是这一切让梁曦越发提心吊胆了起来,就算瞎子都看得出苏子殷对司徒的想法,可最要命的是,她什么都不能做。
是的,他在苏子殷眼里是个标准的单身汉,她没有任何立场去责怪她,更何况,他之所以能绝境逢生地得到这次翻盘的机会,也完全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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