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并不大,在餐桌和椅子之间的空处,只能勉强转身。桌椅都是残破的旧货,甚至带有被白蚁啃蚀过的大片虫洞。尤其是椅子,已经很难承载过于沉重的身躯。坐在上面的男人每扭动一次屁股,椅子就会发出不堪重负的可怜“吱呀”声。
餐盘里的食物并不多,只有烤熟的索克块茎和几片咸肉皮。尽管肉皮曾被晒于,然后在油锅里炸熟,然后用水浸泡,最后才加盐成菜,可它的味道的确不怎么样。而且由于在汤里浸泡了太久,吃起来很是黏糊,感觉就像浓白色的鼻涕。
这种饭菜并不贵,两个铜贝就能在任何一家小酒馆里买到。当然,在普通农家自己做自己吃,成本肯定还要比酒馆里便宜得多。
班森一边咀嚼,一边面色阴沉地看着自己盘子里的索克块茎。这东西明显是烤得太过,表面沾满了黑灰,吃到嘴里一股子呛鼻的烟火味。更可怕的是,由于块茎表面的绿皮没有剥于净,苦涩的味道一直充斥在口腔里,令人很不舒服。
“别老是露出那种可怕的眼神,饿了就得吃饭,凡事多往好的方面想想。这不是难吃的块茎和肉皮,而是最上等的牛排和熏鸡,配料是珍惜无比的黑松露,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伯奈特坐在对面。他的年龄要比班森大了十多岁。尽管盘子里的食物与班森没什么两样,伯奈特却吃得有滋有味,表情淡然,甚至有些享受。
“老子再也不想过这种该死的日子。决不”
班森的额头两边青筋直冒,握着刀叉的双手紧攥成拳。他面色涨红,死死咬着牙,发出令人心悸的“格格”声,如同一头暴怒的雄狮。
即便是街边的流浪汉,吃的食物恐怕也要比这好上很多。他们可以在最高级餐厅的外面候着,总有些酒饱饭足的客人给予他们好心施舍。这绝对不是虚假的空话,就在上周,班森亲眼看到:一个身材肥壮的商人把一条蒜烤羊腿递给一名乞丐。那可不是啃过一口又扔掉的剩食,而是商人直接从餐馆老板那里买来的喷香烤肉。
那乞丐的确看上去很可怜,商人也是出于善心才这样做。可越是这样,班森的愤怒就越发变得难以遏制。
那一切本该是自己的。
我叫班森。我的爷爷原本是金卡王国的侯爵。暴乱的奴隶砍下了老侯爵的脑袋,班森父亲侥幸逃了出来,隐姓埋名在这里躲藏着。几年前,老头子去世了。临死前,他死死抓住班森的手,拼尽最后的力气告诉他:永远不要忘记自己的贵族身份。永远忘记自己的祖上曾经是贵族。
这是两句截然相反的话。班森当时听了也是一头雾水。直到过了很久,他才逐渐明白父亲最后叮嘱的意义。
你是贵族,你必须想方设法重新夺回失去的一切。
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你再也不可能得到从前的财富。老老实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只有这样,才能不暴露身份的秘密。彻底忘记去过的辉煌与显赫吧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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