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近的人,一个动如脱兔,一个静若秋水,一个灿烂,一个温柔,我知道各人有各命,但我还是祈求上苍,赐福於他们。
而我并不知道,他们会带给我什麽样的影响,或许,那是改变我一生的事情。
“请问几位相公,可知菀菀现在在何处?”
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大约已过而立之年的男人,小商贾打扮,长得又黑又瘦,明明是商人,却并无精明相,反倒显得有点敦厚忠实,这样的人,会找菀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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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手头有三个想写的故事,正在努力地手写草稿中,到时候请大家多多关照ort~
☆、第十九章、
初茶哼的一声走开了,这个人啊,就是不愿意掩饰,总是那麽任意妄为。
霁云点点头就要带路了,我就随脚跟著去了。
“菀菀?”
不过还没走多远,就碰见了客人想要找的人。
“潘爷?您怎麽来了?”菀菀微微一笑,施了个常礼。
“听说……你明日就要出馆了……”
“呵呵,是呀,明日就脱了这娼籍,从良了呢。”说起这个事,菀菀掩不住的高兴与得意。
“我……”那位潘爷似乎深呼吸了几次,才将话说出口:“你真的决定好了麽?”
“呃……呵,潘爷,菀菀记得,您也是希望我能脱离火坑的吧,如今,子笙愿意与我做那结发之好,真心爱我,何况士农工商,他家世甚好,爷爷是当朝二品官员,我必当过得不错,这,也是你想看到的吧?”
菀菀笑得很魅惑,他身子总带有一点豔丽,眼睛狭长,一副狐狸精的模样。拐著弯说人家潘爷这个生意人是下等人。
“我知道了,我来,是想把这个送给你……”潘爷伸手到菀菀面前,一展开拳头,手面上躺著一圈很漂亮的玉镯子。
我和霁云看著,觉得那镯子成色十分纯,该是上等货色,价格不菲吧,可这个人怎麽看都不像富贵人家啊。
菀菀也是愣了,然後正色道:“多谢潘爷美意,杜府不缺饰品,更何况,子笙不希望我再跟其他客人不清不楚,这个玉镯子,恕菀菀不能收,您的美意,吾心领了。另外,还请潘爷稍等一会。”
他急匆匆走了,我眼尖,瞧见那潘爷收回手的时候,神情是那麽落寞。霁云看著我,想必他也瞧见了吧。
不一会儿,菀菀抱了一袋东西小跑过来,直接塞进潘爷的怀里。
潘爷打开布包,有珍珠,有翡翠,有毛笔,有汗巾,还有手铃和脚玲。没记错的话,这些手铃和脚玲是菀菀以前腿没被打断时,跳舞常戴的吧。
“菀菀多谢潘爷这些年来的照顾,菀菀铭记在心。出了馆子就重新为人了,这些东西都不会带著,留在馆里也没用,还你吧。”
潘爷愣了半晌,目送著菀菀决然而然离去的身影,手上的东西全部!当!当地落了一地。走出蛮远的菀菀,听著声响回过头来,也仅仅是回了一下,然後就走他的阳光道去了。
霁云蹲下去拣,有些碎了,他不知道要不要拣,抬头望了一眼潘爷。
潘爷说:“不用捡了。”低著头转身离开,可走没两三步,霁云刚刚直起身,他又冲回来拼命地拣,连碎了的也细心包起来。
当潘爷站起来的时候,我和霁云都稍稍有些吃惊,他在哭?
泪水从他并不分明的双眼中一颗一颗地滑落,紧紧抱著怀里的布包,缓缓离去,像一个丢了心的人一样,失魂落魄。
他说:“看著一个人长大,真的好辛苦。”
我和霁云对望了一眼。
我说:“看来馆子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啊。”
他说:“看起来我似乎也不是那麽凄凉呢。”
我白了一眼他:“自然,每个人来到世上,都绝不是只是来书写悲惨的。”
只是我不知道,这句话,对於霁云来说,是一个怎样的天大笑话。
次日,墨莲刚刚把所有香炉都点上,把所有灯笼都点上时,杜子笙来了。
真是个漂亮的公子哥,看起来知书达理,又温文尔雅,身上掩盖不住的高贵气息,足以看出这人的身份地位,最致命的,怎麽看都是一个痴情男儿郎,怎麽,会看上菀菀呢?
看好戏的人围得水泄不通,但也有那漠不关心的,只是那些漠不关心的,看著菀菀走出来,也都停住,忘了自己该干的事,全都呆呆地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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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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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凤冠霞帔,光芒四射。
我们相公一般里穿女装,外套男裳,虽是兔儿爷,但外面看起来,也与正常男子无异。而今日,菀菀居然穿了一身只有寻常人家的女孩儿出嫁时才会穿的大红衣裳,头戴彩冠,脸染胭脂,唇点朱红,真真是那出嫁的黄花闺女,美丽不可方物。
这勾栏瓦肆之中,还从没有一个人像他这样,将赎身当做姻缘,连妓女也没有,所以,看见的人都惊呆了,杜公子也傻掉了。时间好似止住了,灯笼霓虹的光芒全部聚集在他身上,更显得娇豔。
明明只是个次等货色,偏偏这个时候看起来却是那麽倾国倾城,风华绝代。
等菀菀上了杜公子的马车,整个墨莲就失去了光彩,这件事,成了人们日後的奇谈,有些没点过菀菀的客官捶胸顿足,也算得上墨莲的一大事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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