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这条命早就该完蛋了,后来这些年都是白赚的。我倒是担心你,如果我先走一步……”
高锦杰捂住他的嘴:“我不许你先走,听到没有,你必须死在我后面。”
傅翊君弯起眼睛笑了:“凭什么?”
“凭我是你男人。”
傅翊君拉下他的手,在手心吻了吻:“我的病就别告诉孩子们了,他们都忙。”
晋辉和晋华没有走经商那条路,一个学法律,一个学建筑,他们如今都在伦敦居住,成家后把淑敏也接了过去。晋生的两个儿子子奇和子安如今接手了高家的产业,并发扬光大,涉足到多个的领域。经常陪在他们身边的只有子蓝,她现在是香港某报的记者。
入夜,在傅翊君反复劝说下,高锦杰让子蓝送回了家。为了不让跟了他们一辈子的女仆担心,他把傅翊君的病情说得很轻,即便这样,阿芬还是担心得不行,说明天早上无论如何要去医院看看。
半夜里,高锦杰怎么也无法入睡,起身来到书房,想找本书看看。书桌上放了几本书,他拿起来翻了翻,都是民国时期作家的书籍。最下面是一本白色封皮的书,上面用毛笔写着一行竖体字:朝来寒雨晚来风。
他认出那是傅翊君的笔迹,有些好奇地拿起来,打开,被那一行行漂亮的正楷钢笔字书写的内容牵引着,他仿佛进入了时间隧道,回到了他们刚刚认识的那一天,穿着月白长衫的纤瘦少年,站在圣三一堂前的路灯下,一笔一划在自己手心里写字,那时他们都那么年轻,一转眼,四十年都过去了,如今的他们,都已经两鬓斑白。
第二天一大早,高锦杰起来,匆匆吃了几口早点,自己开车去了医院。因为早上傅翊君要做各种检查,医生要求空腹,还是晚些给他送东西吃。
高锦杰进到病房,推了推趴在病床边的子蓝:“喂,该醒醒了,病人都起床了,你还睡着。”
子蓝揉了揉眼睛:“二叔,你这么早就来了?”
“幸亏我来早了,有你这么照顾病人的么?”
“我怎么了,不就打了个瞌睡么。”
高锦杰还要说什么,傅翊君连忙说:“子蓝也辛苦一晚上了,快回家补觉去吧,别累坏了。”
子蓝离开后,高锦杰故作不满地说:“都是你惯的,没大没小。女孩子没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整天疯疯癫癫的。”
傅翊君笑笑,根本懒得和他理论这些:“把窗户打开些,这屋子空气不大好。”
高锦杰推开窗子,扶着傅翊君下床走到窗前,呼吸着窗外的新鲜空气:“看来春天马上就要过去了。”
高锦杰意味深长地嗯了一声:“春天总是短暂的——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
傅翊君掩饰地咳嗽了一下:“没有经过我的允许,你怎么看我的私人东西?”
“幸亏我看了,要不还不知你怎么编排我呢,我有你写的那么霸道么?”
傅翊君想笑一下的,结果没有能成功:“高锦杰,最近我特别想回趟上海,三十多年没有回去了,不知道那里现在是什么样子。”
“等你病好些吧。”
晚上,子蓝来到医院,从病房窗帘的缝隙看进去,两个个头都不算矮的老男人,挤在一张狭窄的病床上,紧挨在一起,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子蓝的手都放是门把手上了,临了又改变了主意,悄声来到医院的院子里,坐在花坛边的椅子上,点了一支烟,默默抽起来。作为一个现代女性,周围的分分合合见得太多,她早就不相信什么天长地久的爱情了,但刚才那一幕,让她好奇起来,她太想知道她最熟悉的这两个人之间当年发生的故事了,那一定十分精彩。
第三天检查结果出来了,只是肺部感染,但让医生感到奇怪的是,那些感染灶是很久以前的。
“会不会是肋骨断掉那次,不小心感染到肺?”高锦杰在一旁小声问傅翊君。
“那是哪一年?”医生还在看着检查结果。
“民国三十三年吧,一九四四年。”
“有可能,当时医疗条件比较差的话。”医生说完开了一些消炎药,就让傅翊君出院回家。
回家的路上,子蓝不断从内视镜里看着后排座上的两人,高锦杰瞪了她一眼:“你能好好开车么?”
子蓝毫不惧怕地回瞪了他一眼:“我好奇不行啊,就是想知道你那个民国三十三年,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小叔断了两根肋骨,不会是家暴吧。或者,你们像许文强那样,混在上海滩打打杀杀?”
“许文强是谁?”傅翊君反问了一句。
“无线最新的那个剧集,《上海滩》的男主角。”
高锦杰不禁又开始头疼起来,现在的孩子,脑子里一天到晚都想些什么啊。傅翊君反倒翘起嘴角笑了,生活在那个战乱的年月,哪怕是普通人的生活也远比戏文和剧集里跌宕曲折得多。
子蓝从内视镜里捕捉到了傅翊君的笑容:“小叔,我知道你最疼我了,就满足一下我可怜的好奇心吧。”
“好啊,等到适当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子蓝虽然不满,但也没有办法,只能无奈地耸耸肩。到了晚上,她实在按捺不住,缠着阿芬,软磨硬泡,才知道了那么一点点关于这两位老人年轻时的故事。
两年后,傅翊君肺部病情开始恶化,最终还是死在一个初春的夜晚。出乎孩子们的意料,高锦杰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伤心,倒是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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