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快死了还是不肯将自己最真实的相貌彻底显露出来,最终还只能在电话里稍稍亮出冰山一角。李默然想象着叶晨那张带着孩子气和天真的脸现在应该是什么表情和模样,将被子蒙在头顶不想让叶昧发现自己湿热的眼眶和发紧的声音:“叶晨。我喜欢你。”
电话那头很安静,似乎传来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叶晨沉吟了许久,也说话了:
“我喜欢上李默然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喜欢上李默然了。_。……
☆、结局
那次通话之后,李默然就很久没再见到叶晨了。
所谓的“很久”究竟是多久呢?记不大清了。记忆开始混淆,李默然怀疑自己又得上了什么精神病,尽管被害妄想症已经很久未曾复发;而且他和父母现在的相处模式还算得上融洽。
当初李默然没过几天就从叶昧家搬了出来,然后找了个房子租着,和以前那个差不多,反正就是个住的地方,不必要奢求太多。他不会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的。李默然恢复了从前的生活,每天除了码字之外还另外上了班,是叶昧帮他找关系拿到的工作,十分清闲,基本上就是个吃白饭的,地位相当于普通公司的后勤部。他有时候在上班期间码字,有时候公司的网不好,就看看书,或者是和同事聊聊天,日子过的很清闲。
在叶昧家住的那段时间,李默然没怎么想到叶晨,因为他总以为有一天还会再见的;后来他搬出去了,意识到可能这辈子都再见不着叶晨了,也没怎么丧心病狂的想他。也就是白天发呆的时候想想他,然后因为想他又继续延长发呆的时间;晚上失眠的时候想想他,然后想着想着又继续失眠了。
他一开始的时候经常想自己被叶晨软禁那几天发生的事。凑合起来不过几天的记忆,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想的次数多了,自个儿就释然了,然后继续想更久之前的记忆。时间还是在走着的,李默然差不多把从前的那些回忆翻来覆去想了好几个遍,几乎每个细节都印刻在心,叶晨本人在他心底的印象却愈发模糊微弱了。
李默然开始分不清那件事先发生、那件事后发生;究竟是几月几日被软禁,几月几日一起跳江,几月几日给叶晨打电话。就这么过了一年多,他也不怎么想了。现实的水将陈旧纷纷洗刷干净,就连骨骼上铭刻的痕迹都在湍急的水流下若隐若现,似乎淡化不少。
所以说你看,过去只是过去,即便是活在过去的人也没办法让时间停止脚步。最多最多,只能自己不去感知他而已。
十七岁的李默然错过了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喜欢上的少年,等到感情磨尽之后的二十四岁,他又错过了自己喜欢上的第二个男人。他和第二个男人在一起时,偶尔会想起十七岁的那个少年;而和第二个男人分开之后,又开始经常想他了。
不管怎么样,总归要想个人的。
每天过的都很快。李默然渐渐地就不怎么想叶晨了。他偶尔会惊觉时间的流逝是真实存在并且留下明显痕迹的,比如隔壁那个似乎前段时间还没长牙的孩子今天就会开口叫妈妈了,四周城区也潜移默化的变了许多。
再这么等下去就老了。
李默然在某个失眠的夜晚做过设想。他会时不时地想起叶晨,可能是尝到了味道十分熟悉的包子时;看到某个人健气的笑容和麦色皮肤时;偶尔目睹了某些暴力行为时。等到他三十多岁的时候,他就不怎么想了,当初的思念也被打磨成光滑圆润的石头了。他会顺从父母的意思娶个女人,可能是叶昧,也可能是别人;然后不冷不热的过上几年,有个孩子,可能是老来得子。然后这个孩子也会哭闹,看见他和他那个不知名的女人时会咯咯笑;接着孩子长大了。然后他就老了。最后某一天躺在病床上,闭着眼睛,身边可能儿孙包围也可能空无一人,就像当初被叶晨喂下安眠药似的睡过去,只是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又是一年春节。李默然踩着地上被雪水浸湿成厚厚一层的地毯似的鞭炮屑,恍如隔世般的拎着一大兜子吃吃喝喝,敲开了叶昧家的门。
叶昧等了几分钟之后才来开门。李默然抬腿刚想进去,就发现门口多摆了一双鞋;再一瞅,男式的。
李默然抬头,瞪眼,看着屋里面走出个陌生男人和他王八瞅绿豆似的对眼儿。
叶昧笑的有些尴尬,又有几分春风得意——不知道是不是李默然自己的心理作用——她笑着接过李默然手上那一大袋子吃吃喝喝,然后招呼他:“快进快进,都是自己人——这是我刚处的男朋友……”
还没来得及说名字,李默然就一转头撒丫子跑了。
叶昧那个新处的男朋友收回目光,一脸茫然:“你这朋友咋回事儿啊?就这么潇洒?”
叶昧抬头笑笑把话题扯到了别处,然后让对方把李默然买的食物放到厨房分类摆好。
时间是下午两点,年龄是二十六岁的李默然正狂奔街头。有泥水溅起染脏了他的裤脚,他却丝毫不在意似的继续狂奔。即便肺叶撕裂灼烧般疼痛,也要凭借着惯性继续向前冲,脚步逐渐从疲累转为轻盈,像是能飞起来一样,身体似乎也不是自己的了。
凭什么啊?他想着,一边粗喘一边插队加塞儿买了张火车票,接着顾不上身后人的骂声就急急忙忙把自己往车厢上塞:凭什么人家小两口和和美美的,就老子一人儿孤单寂寞冷还憋屈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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