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如此贴心,他不禁热泪盈眶感激不尽,这天多加了大半个小时班,又在外面吃了晚饭,顺便看一场电影,回到胡同里已经十点多。这座城市的冬天,安静得像是让寒气裹了一层,定在那里,感觉不到流动。
他喜欢哼歌儿,这天哼的还是《通天大道宽又阔》,特别童年怀旧:“去你个山更险来水更恶,难也遇过,苦也吃过,走出个通天大道宽又阔……”
正唱着,突然听到一点杂音,他顾着欣赏自己的歌声,一时分不清那杂音从哪里来。片刻后,再次听到杂音,这就伴着一只大动物的身影了。
那是一条狗,从一棵树后面走出来。
原来那杂音就是它的动静。
好漂亮的一条狗,路灯影绰,依然照出了它的精神抖擞。黄黑相间的毛色十分鲜亮,四肢似乎也比一般的狗健壮有力。它站在树根下,静静地看着齐修,眼神里有一种充满灵性的威严自若。
齐修小时候住在乡下,也养过狗。结果在某个夏天,他的小狗不知是误食了带农药的东西,还是中暑,他只记得它拉血而死了。后来他就没再养过狗,不过对狗是很有感情的,也算有些了解和敬意。此刻看这条姿态傲然的大狗,心里很喜欢,又不太愿意逗宠物一样逗它,于是站定和它对视。
一人一狗这么在胡同里大眼瞪小眼。
过了一会儿,齐修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接着响起《喀秋莎》的前奏,这是有来电。
那狗闻声,忽然向前迈步踏来。它昂首盯着眼前的人,尾巴也扬了起来——齐修这才注意到,它的尾巴不同于一半的狗,那尾巴短而有力,尾尖上翘。
这是一条浑身充满力气的狗。
齐修有点紧张,犹豫着要不要接电话。这一犹豫,《喀秋莎》播到了歌词,男声合唱的声音低沉而具有磁性,把那歌曲中描写的战时岁月和离情别绪都带到了这寒冷的深夜,等待恋人从战场归来的姑娘仿佛就站在眼前。
然而齐修没有心思感受这歌曲的气氛,人类的本能让他感觉到了危险。他后退了两步,呼吸有些紧滞,目光盯住这条狗的眼睛,脑子里不由自主想起三天前那老头的话,一下子反应过来了。
这特么就不是一条纯种狗,它是一条狼,一条不知道杂交了什么的狼!
狼可不是什么家养小宠物,而且,眼前这条显然不是活物——它已经迈到齐修跟前,齐修却没有听到它的呼吸,也看不到它有呼吸的迹象,它踏着王者般的步伐紧逼而来,那气势相当惊人。
“你……你别过来。”齐修有点可笑地举起手,做出推拒的姿态。
那狗在距离他半人的地方停下脚步,微微侧头,仿佛倾听。
夜里,只有齐修的手机铃声在响,歌声飘荡。
齐修突然有种感觉,只要这首歌还在唱,他就是安全的……他咽了咽口水,看看手机,希望它不要停,或者现在切换到播放器,找这首歌。
然而,给他打电话的窦亚鸣并没有遂他的愿,大概是见他不接,很快就挂了。
这狗果真变了态度,歪了歪脑袋,先望望他的手机,又望望他的人,没等他举手挡着自己,就扑了过去…..
深夜真静,小胡同寥无人迹,年轻人在昏暗的夜灯中倒下,身上没有任何伤口,表情惊骇,盯着无边无际的夜空,死不瞑目。
第03章
当齐修意识到自己再次拥有思考能力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没死。
但他低头看看脚边,只见自己的身体仍然躺着,脸上那本来挺标致的五官,都因为临死前的恐惧而扭曲了……啧,真难看;而自己,他抬手捏了捏脸,捏是捏着了,可就是没什么实感,轻飘飘的。
真死了?唉,流年不利,黑房东害我。
再看四周,凶手已经不知所踪,倒是远处匆匆跑来一个人。
那人近了他才发现,对方正是刚刚给他打电话的黑房东窦亚鸣。这家伙是个土生土长的京城小子,长得过分帅,跟明星似的。他们只见了一面,齐修就觉得,这人一身的子弟毛病,除了好看,怕是没有别的优点。
尤其是,还谋财害命。
哼,把有生命危险的房子租给别人,不是谋财害命是什么!
齐修很生气,定定站在那里看这小子打算把自己的身体——说尸体实在太伤人心了——怎么着。
窦亚鸣大概是跑得急,满脸通红,过来看到自己的房客躺在地上,疑似身亡,却也不见慌张。先叹了口气,然后试了试齐修身体的鼻息,得到的当然是令人悲伤的结果,但他也不悲伤,而是冷静地掏出手机,从通讯录里找出一个名叫“臭大师”的,拨过去。
片刻后,对方接了电话,窦亚鸣态度不慌不忙地说:“来得有点晚了,不过也许还有救,你丫赶紧给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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