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觉得自己努力一下,应该可以溶入这个时代。
一夜无梦,天微亮,林致远果然把床褥一捆,捎带那口破锅,就打算离开,他先开门四处张望,不张望还好,竟发现一位弱冠男子站在外头,正朝土屋探望。林致远不至於觉得这人就是他肚里的蛔虫,知道他要卷人家铺盖溜走,便也就坦然处之,当这号人不存在,转身要回屋把门关。“二公子,他是个粗陋之人,没规没矩。”吴夫子突然出现,正对二公子殷勤十分。林致远听到这话,心里不快,老子先前又不知道他是谁,你这老头子也不早告诉我,就现在猜出他可能是李家的二公子,说谁粗陋了,说谁没规矩了。
“今年几岁?”二公子看向林致远,他似乎没有责怪的意思。
“回二公子,小的今年十八。”林致远学习能力很强,何况他终日与乞丐为伍,学到的词汇都比较卑微,配合他此时的身份,倒是十分合适。
“小的不曾见过二公子,冒犯了二公子。”林致远故意这麽说,他这话根本就是说给吴夫子听。
“你是哪里人氏?”二公子对於家里突然多出一位新仆人,似乎颇好奇。
“金华人氏,在家乡无依无靠,多亏管家收留。”林致远心里其实对管家一点谢意都没有。
“识字吗?”二公子的询问还在继续。
“粗识些字。”林致远硬著头皮说这话,他见过这个时代的书籍,那叫一串又一串,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他就是字能看懂,叫他读他都不知道该到那停。
“甚好,我过两日要去金华访友,你可愿意当个随从?”
二公子这话一出,林致远悔得肠子青。林致远还真是金华人,但他是几百年後的金华人,可不是什麽几百年前的金华人,对这个时代的金华,他路也不识,人也不识,说是他故乡,岂不是要一路漏洞百出。
“谢二公子抬举。”林致远说这话时,其实内心正在流泪。
都话家常到这一步了,平易近人的二公子转身向吴夫子,继续说:“还劳吴夫子帮他置身衣服。”
看到一两银硬生生落在夫子手里,林致远只差没去抢。
现在他不想溜了,怎麽著,也该等吴夫子给他置来身好衣服,才走人。
一阵闲话,至此天色已经明亮,相互间都能清晰看到对方的脸,先前林致远只觉得二公子仪貌可以用“气宇轩昂”去形容,此时才发觉,这人五官实在是俊美,穿一身月白色的衣服──道服(林致远不认识),头戴黑帽──方巾(林致远不认识),宽袖迎风,洒脱离去,那飘逸身影真是抓人眼球。
“有张好皮相,正是你的福份。”吴夫子留下这话,抖著一两银子离开。
林致远琢磨吴夫子的话,他自知自己长得还不错,有文艺青年的忧郁气息,在校时还蛮受女生喜欢,只是跟这位李二公子比起来,他就是个又装又作的伪文艺青年,李二公子才是真名士自fēng_liú。
吴夫子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林致远之後会明白。
等吴夫子买来衣服需要耐心,因为吴夫子终日无所事事,只偶尔要去李宅教位女学生,但是他就是把这事搁置。林致远只好每日去书屋扫扫地、抹抹桌椅,其余时光都是无所事事。一日,实在忍不住,决定去催促吴夫子,加蓬他把衣服买来,吴夫子却拿出套新衣物,并说二公子明早就要出行,你别睡晚了,以及什麽日後你有什麽好处,可别忘了我。
夜里,林致远躺在床上,想著不如趁现在溜走好了,衣服到手,但又迟疑,觉得也许跟在这位李二公子身边,会有发达的一日。再说了,李二公子给林致远的印象实在不错。
天亮,林致远正在漱口,一位十二三岁的书僮过来催促,林致远赶紧收拾妥当,跟著书僮离开。他走至李宅门外等待。李二公子出来,身後跟位挑担的仆人。李二公子见林致远换上一身海青直身,倒是文雅端庄,心里喜悦。林致远哪里知道李二公子的念头,只觉得这回换的这身衣服,摸著舒服,穿在身上也潇洒,他喜欢。
李二公子,单名晨,字辰明,这是林致远找吴夫子私下打探到的消息。此人据说对功名不感兴趣,又本出生於商人之家,颇有纨!子弟的习性。
青瓦落红榴第二章
去金华走的是水路,雇船,一路沿江而下,遇到别致的景点,也会停下游玩,这一路行程,对林致远而言,倒不像侍从伺候主人家游玩,而像和友人结伴出行。林致远是喜欢山光水色的,一路下来,心里直赞叹没有污染、破坏的河流、古镇真是美,有时看得出神,想卸下以往随身必带的画板画笔,手往肩後探,落空才意识到他现在的情况不同以往,身上哪还有这些东西,便有些技痒。
李辰明虽然无心功名,但在当地有文名,诗文极好,又擅长丹青,这一路闲游,自然将笔墨纸砚带在身边。李辰明写闲诗时,曾让陪伴在身边的林致远诗文助兴,林致远连平仄都分不清的人,十分为难,吱吱唔唔。见他这样,李辰明也没有为难的意思,只是笑笑。林致远样貌文雅,不过中看不中用,搁这个时代也就是只绣花枕头。
一日,李辰明在凉亭做画,林致远陪伴在他身边,看他沾墨、运笔,渲染,寥寥几笔,几株翠竹跃然於画纸之上。林致远对国画并无兴趣,也不算熟悉,不过他具备一定欣赏能力,直觉得李辰明应该是位画家──林致远不懂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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