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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费拉图每夜十二点亮灯,每周五休业,圆月和血月有特别演出,待得久了,会发现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神秘,不过是赤裸裸做生意而已。而做得久的奴隶,也比普通的家养奴隶和只供吸血的牲口多了些想法,互相倾轧,甚至争抢豪客,都是常有的事。
这里是全世界最大的奴隶黑市的入场之处,每天有无数人寻欢作乐,来此寻求财富和情欲的恩赐,故此他们这些“非卖品”血奴是质量最高的,侍奉过的前任主人也多是权贵,光靠名头便能引来无数想尝鲜的客人。
江覆水最为垂涎的职位是每夜轮值的吧台侍应,那是最清静的肥差,只要负责调配酒水,大不了抽自己几管血给点单的客人就可以了。
然而r红唇轻启,似怜似讽地拍了拍他的脸颊,便决定了他的命运:“你要想多喘一口气,就得拼了命给我赚钱,明白吗?”
江覆水试图看出他眼中有没有多余的情感,但却是r先受不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你也不要想这就是死路一条,聪明人总会找到去处的,我给你们递了刀,要自杀还是要割断脚镣,只看你们自己。”
聪明人,江覆水笑了笑:“你还是把我们当人的吗?”
“我自己都没资格做个人,你说呢?”
r的长烟杆里徐徐飘散出烟雾,模糊了这个无解的问题。
江覆水开始接客,此地豪阔的主人辟了一座座血池,透明的香槟杯里俏皮地洒着雕成石榴的红宝石,氤氲的殷红烟雾动摇着池中荡漾水波,令跪伏在酒杯中等待垂怜的美人们也如同香醇的酒液——
是哪位大作家曾形容过,一席“流动的盛宴”。
江覆水脖子上显眼的颈环被取下,这样旧主就算反悔想再找人也没了凭证,统一换成了黑皮银扣的狗项圈,只不过给他的细很多,因为他脖子上的伤疤实在是太多了,多到露出来能引得无数客人驻足调笑的地步:“你主人到底是多喜欢你,才会像条狗一样每天没完没了地抱着你啃?”
江覆水还是不太会说话,只晓得将双臂环绕在酒杯边沿,一双烟云缥缈的眼睛静静地凝视着客人,不时撩动双腿间的水波,令身上的乳环和下身小锁上缀满的小珠轻声作响,用不了多久,面前醉眼惺忪的客人便会直愣愣地盯着他,直到喝干了杯中的酒,才想起面前这一杯,踉踉跄跄地向他走来,张开口中的利齿。
而他会伸出手,拥抱急切的客人,任对方埋首在自己身上激动地嗅吻,并摆手叫人记账,接着便一把将他抱了出来,带回包间里尽情享用。
有的客人不喜欢同奴隶发生食用之外的关系,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你吃了一袋速冻食品,难道还要套着包装袋撸吗?”但江覆水的客人显然不在此例,连r都觉得稀奇:“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有的常客喝多了,压着他说醉话,说光喝干他的血还不够,抱着他看着他的眼睛时,总忍不住想要更多,非得切切实实深入到他体内,看他瑟缩着流了泪,才有种心落到实处的安慰感。
江覆水怀疑自己是个熏香灯,灭了还有所谓“余香”能安神,说不定还能充电,因为很多客人喜欢抱着他一直睡到打烊,再被r一脚踢出去,他才能忍着满身酸痛,迷迷糊糊地扶着墙自己走回住处。
他往往坚持不到走回去,都是顶着满身污垢和伤口倒在墙边,再被清洁的人抱回去。江覆水有时期待着晕过去,有时却又不舍这难得的自由时光,在脑子里构想着一个又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
他没有纸好的时候会听他废话,但更多时候r都太忙了,而且伤得不比他们任何一个人轻。
江覆水等了很久,才等来一个肯听自己说话的人,一个只上白班的临时清洁工。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是被人踢醒的,面前叼着烟的人一脸不耐:“你给我起来,死沉死沉的,我还得抗你回去不成?”
江覆水眨了眨眼,困倦地试图抬腿站起来,可他连一双鞋子都没有,身上除了珠链点缀,密处又被重重锁住,根本是衣不蔽体,只有冰凉晶莹的流苏响动昭示着他的挣扎。
面前的人带着一双塑胶手套,推着清洁车,却并没有穿工装,而是嚣张地穿了一身破破烂烂的t恤和牛仔裤,头发倒有几分落魄不羁的帅气,却非要挑染成红黑色,分明看他已经不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了。
江覆水觉得这个人很有意思,虽然站不起来,但还是冲他笑了笑:“我一点也不沉。”
和其他人不同,那人丝毫没有看到奴隶居然还会和人交谈时的讶异,反而嗤之以鼻地摘下手套试图去拉他:“你们这些小玩意,做得久了最会偷奸耍滑,一个个总像饿死鬼投胎,吃也吃不够,怎么可能——”
“因为我们唯一的快乐,就是每天发面包的时候啊。”江覆水耸了耸肩,看着面前的人一脸不可置信地把自己直接提了起来:“你也轻得太过分了吧?r克扣你口粮?”
“没有,只是我一直胖不起来。”江覆水做了个鬼脸,对方乐了,把他放在地上,自己踩熄了烟蹲在他面前:“这么说你是天生丽质了?”
“谢谢夸奖。”
“你居然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你的问题真多,我能不能也问你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摘手套?这里很多垃圾都不干净,没人敢空手去碰的。”
江覆水是真的很想和人说话,甚至不自觉地摆出了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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