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再说了,也不再去亲吻花瓣了,这一切都藏进了心里,很深地藏着。我画画,用一个一个的周末来画画,画海与帆,画天与云,画维纳斯,画树和晚霞。我听歌曲,苏联歌曲,世界名曲,港台流行曲,民歌和进行曲,不发一言地只是听。我写诗,写很多诗,短短的小诗,每天写一首,每天送温子晴一首,写风的迷藏,云的游戏,大地的歌,笑傻了的霞,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什么写什么,只要写得快乐,要写得很快乐,我要温子晴快乐,读着我的小诗就变得很快乐。
我写日记,一篇又一篇,写得很长很长,写到深夜,满纸是理想人生,满纸的历史与感悟。我读书,反反复复地读同一本书,那些气势磅礴深沉博大的文字,我要把那些字都消化进血液里,把美变成我,把我变成美。我背诗背文,背温子晴的信,背她的信里的每一个字,把那每一个字每一笔每一划也都背进血液里,嵌到灵魂里。
我反复读《第二次握手》,一本旧到了破烂的程度的书,是我家里留下不多的那几本书中的一本,这本书一直都是旧的,从我记事起我就看到它陈旧的面貌。小时候我读过多个版本的这个故事的小人书,我一直都在惦记着这个故事,两个科学家终生相爱却仅仅握过两次手的爱情故事,怎么都忘不了。这个时候,十六岁半的时候,我又读了这个故事,形式的故事。我入了魔发了疯地沉迷在这篇里,我背着故事,背着对白,背着主人公的书信,一遍又一遍。我把它介绍给温子晴,她读了,她也沉迷了。它进入了我们的话题,进入了我们的书信,进入了我们的心灵。我们说,我们也和他们一样,和丁洁琼与苏冠兰一样,诚挚相爱,精神相爱,灵魂相爱,直到永远。他们的爱情是永远的,我们的友谊也是永远的。她称我是她的“琼姐”,她是我的“冠兰弟弟”。其实我不愿意的,我觉得她才是我的“琼姐”,因为她更美好。那么美好,那么美好。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的感觉象三月
浪漫的季节醉人的诗篇
唔……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读你的感觉象春天
喜悦的经典美丽的句点
唔……
你的眉目之间
锁着我的爱怜
你的唇齿之间
留着我的誓言
你的一切移动
左右我的视线
你是我的诗篇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我读着《第二次握手》,读着温子晴。我忘记了世界,忘记了革命。我热爱《五月的鲜花》,只因为我窗外的山上有五月的山捻花海,那座山上有我的爱,一草一木全是我的爱。爱江山,更爱美人,这个时候我恨不起唐玄宗了。
第九章 酸苦的酒汁(1)
听我把春水叫寒
看我把绿叶催黄
谁道秋下一心愁
烟波林野意幽幽
花落红花落红
红了枫红了枫
展翅任翔双羽雁
我这薄衣过得残冬
总归是秋天总归是秋天
春走了夏也去秋意浓
秋去冬来美景不再
莫教好春逝匆匆
又一个秋天,吕念祖的《秋蝉》又在我房里响起来,美丽感伤地响起来,牵动我所有的思绪。习惯了,早已习惯了,把自己交给寂寞,温子晴特别喜欢一句歌词:情到深处人孤独。她是孤独的,我是孤独的,我们都是孤独的。孤独是苦,也是美。
可是,很快这个孤独的秋天就只剩下苦了,它简直是地狱。
去年那个自认为是坏女孩的女生又回来上课了,她回来没多久,又一个女孩走了。
她不是我们年级的,她刚上高一。又是高一。她是我们学校一个历史老师的女儿。那个老师爽朗风趣,长得硬朗健壮,就像一棵挺拔清俊的树,虽已届入中年但显得很年轻。他快乐,声音洪亮并充满热情。他尤其喜欢讲故事,他爱把历史事件变成一个一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添加上自己的爱憎喜好娓娓地**地讲给我们听。他是我们初中时候最喜欢的老师之一。
是的,这个老师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在我们下一届,儿子要小很多,还在小学。他的女儿跟他不一样,她笑容不太多,很安静乖巧,有点腼腆,可她父亲很钟爱她,我们都羡慕他看她的目光,那是注视掌上明珠的目光,也许他的快乐有一大半来自这个女儿也说不定。
现在这个女儿走了,她走了,走得那么悲壮,那么残忍。她喝了一瓶敌敌畏,她永久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全校的师生都不
喜欢青春手记请大家收藏:(m.dmbook5.com),高H辣H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